女儿,即使在睡觉时也应该保持仪态。
南绯薇低低哼了一声。
她刚穿越时,对那种又硬又高的枕头很不喜欢,提出要换掉时,却被夫人斥责了一顿。她便让奶妈偷偷地缝了一个荞麦枕头。白天的时候藏起来,晚上再拿出来睡。
那个荞麦枕头她一直用到被赶出南府。
入夜。百里外的森林中虫鸣不息,而庄园内却像没有活的生物一般。
亚尔曼坐在书房中,水晶吊灯从天花板垂下,烛火被从大开的窗口中卷进来的风吹得摇曳不定。
亚尔曼的另半张脸,也随之时明时暗,不断在天使和魔鬼中变幻。
“亚尔曼,我的孩子。”
书房的门打开,一个男人拄着拐杖摘下了帽子,沉静地看着亚尔曼。
“吉布森先生。”亚尔曼起身。
“从上次的僵死期结束后,你就失去了行踪。听艾赛克斯说,这九十多年里你找到了办法?”
“找到了,”亚尔曼皱了下眉:“茧磷森林的女巫说她有方法,但是我需要找到一种药引。”
“什么药引?”
“一种虫子,长在人身上的虫子。这种以人类血肉为食长大的虫子成熟后,女巫才能熬出她的药。”
外貌已是中年,吉布森仍有着让小女孩拜倒在他裤脚的魅力。而实际上,他的年龄连亚尔曼——他唯一的后裔都不清楚。
漫长的时光让吉布森拥有储量磅礴的知识,他说:“你每百年就要沉睡一次,是因为初拥时出了问题,你体内仍残留着人类的血液。那种虫子,能帮你净化血液。但是,身体内寄养着那种虫子的人类可有明显的特征,容易找到吗?”
“女巫说,身上有虫的人类我能感觉到。”
“哦?”
“我想,我已经找到她了。”
来自东方的少女睡容安宁,丝绸一样滑顺的黑发铺在枕上。安静的房中,只有她细细的呼吸声。
吉布森俯下身,食指指尖轻轻抵在南绯薇的心口。
良久,吉布森露出了欣喜的笑容:“她身上的虫就是你需要的。”
是了!
得到吉布森亲口确认的那一刻,在漫长生命中已经不再能感受到惊喜的亚尔曼,感觉到了冰冷千年的血液忽然的激荡。
南绯薇,她就是他要找的人。
亚尔曼站在床边,久久地看着南绯薇的脸。
他是血族中的亲王,为他初拥的吉布森是最初那批血族中的一员。他既拥有强大的能力,也有着尊上的地位,和有力的后台。
但是撒旦最喜欢戏弄他的子民。
亚尔曼成为血族已经五千年,但他清醒的时间却不到一千年。因为每隔一百年,他的身体就会开始僵化,意识是清醒的,他却连一根手指头都动不了。这种犹如植物人一样的状态,一旦开始就会持续五百年。
这样痛苦的折磨这么漫长,为了安全度过每个僵死期,亚尔曼每次都必须找到一个最隐秘的地方躲起来。不然身体开始僵化后,就连最柔弱的人类都能轻而易举地杀死他。
极少的时候,亚尔曼甚至有这样的想法,他宁愿让随便谁拿走他的生命,这样他就不必忍受一个接一个五百年的生不如死。
而现在,挽救他的最重要的一味良药就在他的眼前,躺在他城堡中的床上。
一个少女,即使在人类中都算弱小得可怜,甚至被他看一眼都会身体发抖。被他带回来的路上,她一直都是顺从听话的样子。
只要他看紧她,抓牢她,等她身体内的虫成熟,他就能永远解脱了!
“一定要让她活着,”吉布森对亚尔曼叮嘱道:“如果她死了,她体内的虫也会随着死去。再想找到第二个养着虫的人类,可不会像这次这么幸运了。”
“我知道。”亚尔曼说。
“好好看着她。”
“我会的。”
吉布森离开了。而亚尔曼仍驻留在少女的床头,用目光紧紧地抓着她。
她看起来太瘦,太弱了,他用一根手指就能停止她的呼吸。
亚尔曼忽然觉得不让她死掉是份很沉重的任务,就算没人杀她,可是看起来似乎只要一点意外就能夺走她的生命,比如从楼梯上摔下去,或者被掉下来的吊灯砸到,又或者忽然生个小病……
亚尔曼拧起眉,就像南绯薇熟悉的他看她时的嫌弃表情一样。
她这么容易就会死,他必须要万分小心地看着她才行。
就在亚尔曼琢磨着怎样在危机四伏的日常生活中保证南绯薇的小命时,她忽然皱起眉毛,眼珠子在眼皮底下飞速地转了转,猛地睁开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