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复思量后锦绣终于拿定了主意,她屈肘于床枕着软乎乎的垫絮,略有些不甘的侧身抬头冲夫君叹道:“明儿个还是派人去看看吧。”
“哦?好,”仰躺于玉枕上的荣轩斜瞟了妻子一眼,允诺后又轻哼一声笑道,“你倒心善。”
“哪能因为心善!他就算死了那也是‘天理昭彰,报应不爽’与旁人无关,”锦绣先是语带怨气的抢白了一句,又为难道,“可必须得守丧,阿娘和明瑞都得是斩衰杖期,外衫罩什么倒无所谓,可三年终丧不食肉、居垩室不着床这个……”
“嗯,确实没必要现在去守。”段荣轩很是了然的微微点头。
明瑞太小先前又被折腾一通亏了身子,叶菁同样如此,两人都才逃离胡家那狼窝虎穴不久,本就不算身强体健若即刻严格守丧三年,日子铁定难熬。
可若马马虎虎的守丧又怕人说嘴,何况,他必须在预订日期赶去甘州赴任,即便可抽空协助办丧礼,却无法留在兰州照顾这孤儿寡母。
“是啊,本就说好了哥哥明年开始教明瑞念《春秋》,挨边儿十岁时再寻个正经蒙师发蒙礼——若是这会儿开始守丧可不就耽误了么!”锦绣最为关心弟弟学业,单有这一条就觉得胡炬还是活着的好。
漫说荣轩会不会同意她抛下自己陪阿娘他们守在兰州,即便是能留下,没夫君在本地照应她往哪儿能替弟弟寻个有口皆碑的蒙师去上门求学?
转念又一想,锦绣又颓然了:“可他也不可能永远活着呀!万一明瑞能拼个一官半职岂不是还得丁忧?!唉,也只能拖几时算几时。”
“丁忧?我想,丈人熬不到那时吧?”荣轩朗笑一声,用充满期待的展望语气轻言细语道,“十来岁最容易被人勾着玩乐享受时——爹去了,正好闭门念书。”
“……”锦绣顿时无语,一时间没能接茬继续说话。
这种轻描淡写操控人生死于掌心的感觉,着实不是她这等良善百姓所能体会的,虽然对胡炬依旧心存恨意可她听着依旧有些心颤,先是暗自庆幸自己没站在夫君的对立面儿去,半晌后才调整好了情绪,叹息道:“路太远,奔丧也够麻烦的。”
“他,只能葬在兰州?不见得吧……”段荣轩忽然就想到了已经想方设法落户到京畿的二叔一家,“明珅这些年也是求学求职的关键期,要他两三千里的为大伯回祖籍奔丧,这也够难为人的,何况,已经撕破脸了的二叔一家想必也舍不得路途上折腾。”
“哥哥的意思是,全家迁到京畿去?”锦绣面露为难脸色,上回为二叔就不知荣轩寻了什么人稀里糊涂办的文契,全家都迁可行么?胡家在兰州还有祭田呢!祖父母包括曾祖也都埋骨此处。
“嗯,很为难?”全家死绝尸体都找不着也没了老宅的荣轩对家族之类的东西早就没了念想,有些不明白锦绣为何迟疑。
在他想来,胡烁本就已经卖了老家的几亩薄田和房产,以生计艰难投亲的名义赴京,然后在自己的帮助下全家落户到了京城,虽说他是幼子并不需要守在兰州,可胡家本就不是什么有连绵祖坟与祖宅的大户,再迁几个牌位有何难处?
“还有叶家呢……这事儿下一步再说罢,歇了吧?”锦绣悄声打了个哈欠,拉了拉被褥钻入了铺盖卷儿里。
这事情太复杂,再说下去今夜甭想安生睡觉,反正一时也没个主意,这事情原也不该女儿女婿来管,不如先搁置了。总归,车到山前必有路。
“诶?”不再说一会儿?荣轩扭头就发现妻子已经闭上了眼帘,顿时有些无奈。
入目的是一张哪怕卸妆后散了发也依旧精致动人的脸,可即便灯光昏暗,荣轩定神一看却依旧发现她眼眶下沿隐约有些发青,仿佛在一瞬间将那白玉雕琢的容颜染上了些许倦色。
先前为锦绣腿根的伤处上药时,他已经发现那结的疤有些发硬成熟,快好的伤会时刻轻痒她却不曾诉苦,想来是这几日都没休息好?
荣轩的眼神不由飘忽了一下,忍了又忍终究按下了心中蠢蠢欲动的念想,抬手取来枕边一枚小蜡球,弹指挥去刹那间便“嗖”的打灭了烛光,又解下悬挂于青玉勾上的枣红床幔,于一片黑沉中缓缓睡去。
翌日晨,趁着全家聚在正屋用朝食的时机,荣轩当着所有人的面儿说了胡炬受伤一事,不等叶菁与明瑞表态就派了医师去为胡炬治伤,那态度真叫一个和蔼可亲体贴入微。
殊不知,他私下早嘱咐了斟酌伤情尽可能不用麻沸散,诸如硬生生剜腐肉,活生生剁腿骨之事,可以有。
不知内情的叶菁竟还真以为女婿忽发善心,虽说她曾在胡炬手上吃了不少苦头,可这位本就心地纯良熟读女四书的母亲仅仅只是微微皱了眉并没多做要求。
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即便她记恨着夫君不曾善待自己一双儿女,可毕竟他意图害死明瑞的阴谋并没得逞,虽曾经绑架又打骂他,但如今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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