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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 文化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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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一章文化误区

    卻明特别喜欢文学,而且对于古诗词也兴趣浓厚,他认为古人已经把格律诗,宋词写到了顶峰和极致了,今人写格律诗,填宋词,达到古人境界和品味的可能性实在是太小了,因此他认为现代人一定要学好格律诗词,懂得其中之妙,并能最大限度的加一应用。但是,他反对严格苛刻的平仄粘对限制,主张自由活泼,而又具有一定的文化思想底蕴,同时又适当讲究一点对仗,音韵格式的诗词。开初,他对新诗极度反感,认为是最没有文化的东西,前言不搭后语,意象散乱遥远,常常是风牛马不相及。

    朦胧诗甚嚣尘上时,他从接受新生事物东西的美好愿望出发,大量阅读朦胧诗,最后他得出这么一个观点:所谓朦胧诗,就是写的人也不知道在说什么,写得越朦胧越模糊,就越是好诗,越是精品。谁也不好去问,你一问,你自露出怯来,反陷于被动;就好像丑书一样,人人但以意象为终极目标,但凡涉及,皆以神物灵物视之可也。

    他曾做过一个实验,把一堆杂志,报纸堆放在自己面前,然后召集若干人前来,说是要读一首新近流行的朦胧诗给他们听。待大众坐定,卻明随意从这本杂志,那篇报纸之中抽取一句话,作为詩句,把八竿子打不到一处的东西联系到了一起,居然意想不到的博得了大家的赞赏,连称“好诗好诗!”

    当卻明把谜底揭穿,大家都惊呆了!

    —————原来世界竟如此的奇妙!

    那天,卻明给这首根本不存在的诗,取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名字《世界》,然后,他开始拿起一本杂志,随意抽取一句来,作为诗词的第一句。“远远的天空一片灰蒙蒙,”,随便抽出一本杂志或报纸,随机的找出一句来念,余下以此类推,居然组合成了一首被众人盛赞的“好诗”。

    “远远的天空一片灰蒙蒙,

    一个赤脚的孩子背着书包走在田埂上,

    羊儿咩咩叫着寻奶,

    大山的与世隔绝无法想象,

    醉了的山伯说话颠三倒四,

    人力车画着s线艰难跋涉。

    岁月的影子斑驳成色,

    妈妈的头巾一直系在脖颈之上。

    燕子飞去了又飞回来,

    蜡染是这里的一大特产,它漂洋过海,远销外国~~~~~~~~~。”

    后来,他读到了顾城,北岛,海子的诗,又读到了省内一位专写新诗的诗人的诗,这才彻底改变了看法,不但开始喜欢起了新诗,自己也写起了新诗来了。因为写诗,因为写文章,他结识了一些写小说写诗的人。这其中,有老有少有男有女。

    万纯官是一位省级文学刊物的编辑,同时又是诗人,因为偶然投稿的因素,卻明与他也逐渐熟识起来,闲暇时间,因为都居住于省城,他邀约卻明参与他们的周末小说或诗词沙龙,无非就是湖边或山野聚会,划船徒步篝火聚餐,每一个人纵谈到深处,都离不开一样助兴之物,那就是酒。

    这些青年人热情洋溢,大部分的文艺或文学青年都是愤青,他们出于对文学的狂热,多半都成立了诗社,文学改稿会之类的群体,有的甚至还有自己的刊物,自费定期出刊,没有稿酬。

    卻明初时被万纯官邀请,要他加入一起活动。说实话,卻明虽然时不时写一些东西,但对于讲求言论自由,创作自由,思想自由,颇不愿苟同,加上工作性质等特殊因素,他想了想,本来打算只做壁上观,没想到,有几次实在在旁边实在是听不下去了,出于本能,他虽选择了最佳的方式,但他毕竟是站起来了。

    见到他在苦口婆心的纠正偏激的言论观点心理,性情本就十分豪爽的万纯官,喝了几口酒后,脸儿通红,眉欢眼笑,兴奋地鼓掌,连呼“好!好!好!我就是想听到您的发言!”

    万纯官毕业于外省大学中文系,十六岁开始文学创作,十七岁发表第一首新诗,等到毕业,省文联的一个体制内的刊物就看中了他,一迈入该刊物,从来没有到过其他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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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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