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突厥?”唐菲菲有些不明白。
“虽然叱吉设死了,可是思思可否还记得我们初次见面的时候和叱吉设打的赌?”
唐思思点了点头,她不知道萧守仁什么突然间问起这个来。
“叱吉设输了,他得告诉我一个大秘密。”
“我记得,当时他还神神秘秘不肯明说,非得说给你一个人听。”
“没错,他跟我说,始毕可汗已经整装待发了,要进攻大隋,夺了雁门关。”
“啊!”
“啊!怎么可能!”唐菲菲也是觉得匪夷所思,这个说法也太不靠谱了,现在的雁门关可不是以前的雁门关了,雁门关外都是大宋的领土,想要多了雁门关那还必须把四周拱卫雁门关的城池也夺了,那可是差不多四十多座城池啊!
萧守仁摇了摇头说道:“我也觉得不太可能,所以一直没有当真,可是现在不一样了,叱吉设也死了,这可不是一个乙之文德,这可是始毕可汗的亲弟弟,是突厥的可汗,一切都很难说啊。”
“啊?一旦开战,这儿岂不是都毁了?”唐思思大吃一惊,脸上已是惨淡愁云了,这虫二楼是她辛辛苦苦经营下来的,如果真的毁在战火之中那真的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她舍不得。
“思思可知道为什么这雁门被称之为雁门吗?”萧守仁问道。
唐思思摇了摇头,哪还有心思想这个问题啊。
“这雁门关在两峰之间,这两峰高插入云,据说大雁过境的之后也只有从这中间的关口才能飞的过去,所以才称之为雁门。”萧守仁慢慢解释。
“大人的意思是?”唐思思皱着眉头问道。
“这雁门便是大隋北方的门事,怎么可能会那么轻松就被破关?放心吧傻丫头,更何况,咱们不是可以早做准备嘛。”萧守仁抓着唐思思的小手,用力地握了握。
唐思思嗯地点了点头。
平杨浦里很热闹,从未有过的热闹。
千百年来,平杨浦就那样静静地坐落在雁门关的边上,以一种很淡定的姿态看着雁门关的变化,看着雁门关前有人叩关了,看见刀光剑影中雁门关染血了,看见城破民变了,一年又一年,一次又一次地看着城头变幻大王旗,她却一直没有动静,安静已经成为了她固有的姿态,可是,这种姿态终于被撩拨了。
王小二这些天整天都是合不拢嘴,平时走路嘴巴里面都是哼着小艳曲儿,就像是天上掉下个林妹妹直接砸他怀里了,当然,不是头朝下砸下来的。
平杨浦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这是一个四面环堵皆山的小浦子,跟浦这个字一点都不沾边,如果非得把从小山村前的小溪流牵扯进来的话,勉强可以称得上浦,这也许就是所谓的沧海桑田吧,也许许多许多年前,这儿就是个浦呢,正因为这儿四面皆山,所以这儿安静,所以这儿不沾染战火的侵烧。
浦子不大,可是就像是小麻雀一般,虽小,可是五脏俱全,这儿也有馆子,供人赌博的馆子,供人吃饭的馆子,供人消遣的馆子,这儿的百姓很幸福。
王小二更幸福,因为这儿唯一供人吃饭住宿的馆子便是他们家开的!
之所以说是他们家而不是说他,那是因为这破饭馆,当然,也可以称之为客栈,是祖传的!
门前那块脏兮兮惨兮兮的白帆似乎在告诉过往的路人它身后这王家客栈的历史,上面王家客栈四个字已经褪色的相当严重,不努力看的话绝对认不出来这是王家客栈。
杜伏威的眼睛很好使,所以他看见这四个字了,所以,他住进了王家客栈。
窦建德的眼睛很好使。
徐圆朗的眼睛很好使。
李密的眼睛很好使。
刘武周的眼睛很好使。
刘长恭的眼睛很好使。
刘文静的眼睛很好使。
袁再兴的眼睛也不差。
独孤城看都没看就进去登记入住了。
赵虎是人领着进去的。
余长风不是第一次住这。
这些人风尘仆仆,还带着好些个手下,兵器随身挂,一看就知道不是平常人,可是王小二没在乎,因为这是他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开店以来第一次把客栈住满!他爷爷的爷爷的爷爷要是知道了,肯定得竖起大拇指夸他有本事!
这儿常年往来的都是进出关口的路人,没有一个不是风尘仆仆的,没有一个不是带着好些个手下的,没有一个不是带着兵器的,所以,王小二并不担心。
店里的牛肉卖的特别快,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些人开口闭口都是喊牛肉,大碗喝酒,大口吃牛肉,全部都摆出一副要把王家客栈吃穷吃光的架势。
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王小二这几天经常去雁门关里补充材料给这帮大爷做饭做菜,他也终于明白这些人为什么来平杨浦了,也知道为什么这帮人没事干嘛老往村里秋天晒谷子的大场地上去了,因为,朝廷的裴侍郎要在这开大会!
有侍郎的地方自然有官!
县官老爷也来了,穿着一身麻布衣裳的村长极力邀请大老爷住他们家,大老爷婉拒了,捂着鼻子敛着官袍住进了王家客栈,虽然店已经满员了,可是王小二屁也不敢放一个,声也不敢吭一声,急忙把自己的房间让出来,然后把店里打杂的二狗子赶去柴房睡了,自己睡二狗子的房。
侍郎大人还没来,所以王小二没有卷着铺盖去跟二狗子做伴的雅兴。
明天就是开会的日子了,可是今晚店里又来人了!
秋风飒飒,夹风带雨,不是好天气。
店门被王小二用布帘遮住了,遮住了外面的冷雨,挡住了冷煞人的秋风。
店里已经点起了十多盘的炭火,放在桌子底下,使得整个小店里面都温暖如春,和外面的秋风冷雨根本就是俩个世界。
正是吃午饭的光景,住店的客人基本上都下来用餐了,牛肉羊肉之类的香气在店里飘来飘去,很安静,对,很安静,虽然人很多,可是大家都很一致地安静,安静地有些不像话。
杜伏威慢慢打量店里的众人,边打量眼中边显示出震惊来,他没想到这儿竟然来了这么多的牛#鬼#蛇#神。
三天三夜马不停蹄的赶路,杜伏威带着三五个手下终于在昨晚子夜时分到了这王家客栈,把王小二这个店主人赶到柴房与二狗子一起睡之后杜伏威一伙这才有了客房睡觉,犹豫来得比较晚,所以他还没有来得及和店中众人见面。
就在杜伏威偷偷打量众人的时候,众人也在偷偷打量杜伏威。
风乍起,布帘被人从外面掀开来,外面的冷风直往店里灌,灌进衣领子里面,窜进棉袄里面,让王小二打了个寒颤,赶紧端起柜台上面的一杯酒一饮而尽,这才稍稍暖和了起来。
抬头看向那始作俑者,王小二脸色有些不好看了,因为这进来的人实在是有些不讨喜。
只见这人穿着一身破烂不堪的破麻布衣裳,脚下更是露出脚趾头的破草鞋,一看就知道是个穷鬼,穷鬼不要紧,可是这穷鬼的腰间还揣着一个硕大的葫芦,只要看到这人醉醺醺的模样便不难猜出来那是个酒葫芦,这是个又穷又脏的大酒鬼!
开店的人不喜欢穷鬼,王小二也不例外,王小二还不喜欢酒鬼,因为酒鬼都是不讲理的,喝醉了酒是喜欢惹是生非的,这对他的生意一点好处都没有,更何况现在店里住着这么些个杀神。
“好香的酒菜啊!老远就闻到了,看来本大爷来的正是时候啊!”那酒鬼不等王小二开口赶他走便大声叫喊道,边叫边往柜台小跑着过去。
路过之处众人都是皱眉掩鼻,看向酒鬼的眼神很是不友善。
酒鬼眼中只有柜台,只有酒肉,根本就没有这些闲杂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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