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醉的结果是,第二天醒来时,我头痛欲裂,眼冒金星,好不容易挣扎着下床,就发现琳达已经来了,手里拎着刚买的牛奶和鸡蛋饼。
我感激地说:“琳达姐,你真是太贴心了,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还找你当我经纪人。”
“得了吧!”琳达白了我一眼,“下辈子你还想祸害我,门都没有!今天要不是沈总特别吩咐的,我才懒得给你带早饭,让你醉死在家里算了。”
好狠毒的女人啊!我在心里感叹了句,忽然一惊,追问,“沈林奇让你来的?”
“可不是,沈总特别交代的,说你昨晚喝多了,让我来照顾你。”琳达说完,又忽然朝我挤眉弄眼地说,“不会是你昨天喝醉太热情,沈总怕你累着啊?”
她话音落,我喝进嘴里的那口牛奶就喷了出来。
我说:“你才热情,你们全家都热情!你别以为我记不起昨晚发生什么你就能污蔑我。我敢拿我的胸发誓,我喝醉酒比我不喝还清醒一万倍!”
“哦。”琳达应了声,撇过头,偷偷地笑。
那一刻我真恨不得喷她一脸狗屎,天地良心,我是清白的,虽然我是真不记得昨晚发生了什么。
鉴于琳达对我的污蔑,我对她进行了长达两个小时,惨无人道的奴役。
“琳达,我要喝水。”
“琳达,我不要喝水了,我要喝酸奶。”
“琳达,酸奶不好喝,还是给我换牛奶吧。”
“琳达……啊!”
我的脑袋被狠狠敲了一下,琳达恶狠狠地声音响起:“喝你妹,起来换衣服开工了,不然你这辈子都别想我给你带早饭!“
我想名誉虽可贵,清白价更高,若为早饭故,两者还是皆可抛的。
于是我摸着吃饱了的肚子站起来,朝气得脸都黑了的琳达行了个标准的军礼,说:“Yes madam!“
由于之前打架事件的影响,我手头很多原本早就该进行的工作都被搁置了,如今风波终于过去,我不得不面对比往常多一倍的工作量。
广告拍摄、杂志采访、综艺节目的录制……各种工作接踵而来,我的工作表被排得密密麻麻的,完全无暇再想别的事情。
但有时候,我觉得这样忙着也是件不错的事情,至少证明我还红着,还不用为阿哲的医药费担心。
医院又打电话来了,说阿哲的病情稳定,但是很想我,希望我能去看看。可是我完全挤不出时间,上午的杂志写真,同拍的那个男歌手,像磕了药似的发疯发脾气,原本半天就能解决的工作,愣是被他拖到了下午。
我气愤极了,看着围在男歌手旁边,那个唯唯诺诺说着好话的摄影师,恨不得把他手里的相机抢过来,往那耍大牌的家伙脸上甩过去。
为了防止我真这样做,我站起身,决定出去透透气。
这幢大楼归属于国内最知名的时尚杂志《IN-MAX》旗下,由于不少顶尖造型师汇聚于此,所以我总能在这里遇到些同行。
其实遇见同行没什么,最怕的是冤家路窄,遇见个仇人。
像我,在大楼里随便逛了一圈,就遇见了个恨不得想杀了我的人--徐琳。
我承认,我当初推她的那一下,做的确实是过分了些,以至于让徐琳这个半红不紫的二线明星,好好的红了一把,至今还在网络上被人叫成“徐泼泼”。
但她也确实是抢了我的化妆品广告,按理,我们应该是两清的。只是她却不那么认为,趁着和我擦身而过机会,故意狠狠朝我撞过来。
我本就提防着,没让她得逞,哪知她报仇心切,看我没被撞到,竟然穿着她那双戳死人的高跟鞋,想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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