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男人,可是个魔鬼啊。”
艾明媚最后说的那句话犹如魔音穿脑,就那么深深地刻在了丁冬的记忆里挥之不去,夜半时分,她耳边不自觉地回荡起那句话,脑海里是那夜酒店外秦渊刀一般锋利森冷的眼神,她在闷热的夏夜里,不禁打了个寒战。
这样可怕的男人,她一个小记者惹得起吗?
丁冬不敢去想这个问题,扣住匡哥的人给她的最后期限快到了,她已经走到了悬崖陌路,这次的机会又是那么千载难逢,她别无选择。
她劝自己说,人生有时候是需要孤注一掷去做的,不去做,永远不知道能得到什么。
把照片卖掉,得到的这笔钱就能把匡哥赎出来,也许还会有多余的钱留下来,那么她就会得到一个体面的婚礼,她辛苦所做的一切也就值得了。
她在这样美好的幻想中安然入睡。
丁冬不敢把艾明媚找她的事情告诉夏之荷,虽然她是她最好的朋友,但艾明媚嘱咐过,悔婚的事情不能让第三个人知道,否则她承诺的优渥报酬全部作废,消息外露的话,她一毛钱都不会给她。
每天都有娱乐新闻不停滚动播报秦家婚礼的各种消息,双方新人的家门口已经被娱记24小时蹲守,稍微有个风吹草动,长枪短炮就会蜂拥而上,甚至连秦家的佣人,都会成为记者的采访对象。
随着婚礼的临近,总编也变得异常暴躁,根本不允许丁冬回到杂志社,要求她二十四小时蹲守在秦家,哪怕捕捉到秦渊在车内的一个侧脸,都能上头版。
丁冬自然不敢懈怠,她怕秦渊会记得她这张脸,因此避开秦家去蹲守艾明媚,跟着其他娱记一起风餐露宿,在街边吃盒饭,也好歹跟着拍到了艾明媚去做美容SPA的照片。
就连这样没什么价值含量的新闻,读者也是喜欢的。
地铁里的女人对着杂志上偷拍的艾明媚指指点点,有些羡慕,有些嫉妒。
“这样看,这个女的长得也一般啊,居然能嫁秦渊那样的男人,哪辈子修来的好命。”
“可是真的很时尚呢,你看她脖子上的丝巾,还有手上的包,就算不能拥有她的男人,拥有她身上的东西也很幸福啦。”
丁冬在一旁连连苦笑。
一场婚礼牵动全城人的视线,在各种流言蜚语中,丁冬终于坐立不安地等来了婚礼那一天。
因为要入会场,到时来宾都是本市的名流贵客,到处是衣香鬓影,她可不敢穿得太寒酸显眼,穿了一条深藏在柜中平时也舍不得穿的裙子,这条裙子是盛匡送给她的二十三岁生日礼物,几乎花了他两个月卖画的收入,那天晚上她穿着这条价值不菲的裙子与他烛光午餐,本想在这个特殊的日子将全部的自己交给他,可是还是如过去尝试的那样,最后还是没有成功。
化了个淡妆,再换上漂亮裙子,丁冬看着镜子中婀娜俏丽的女人,不敢相信那就是自己,习惯了总是灰头土脸地穿梭在人群中,一下子看到镜子中自己明媚迷人的脸,心情无端也轻飘起来。
她对着镜子左看右看,笑得像个傻瓜,“跟那些明星比起来,我也不差嘛。”
说完,她也觉得太不要脸,弯着腰摇头大笑。
“丁冬啊丁冬,你可真是太不要脸了。”
把麦麦送到幼儿园,她按照艾明媚交代的时间赶到了坐落在海边的豪华酒店,她自以为到的很早,可到了酒店附近才发现,勤勉的同行已经把酒店门口围得水泄不通,安保早早就出动,把狗仔们挡在了酒店外面,今天一整天,整个酒店将不对外营业,全部的工作都是围绕着秦家婚礼进行。
看着恨不得插上翅膀飞进酒店的同行们,丁冬这才感叹,真是哪里来的狗屎运,好事竟然轮到她这个小记者身上。
丁冬不敢从正门进去,怕被同行们认出来,电话打给了艾明媚助手Lisa,这个女孩语气有些傲慢,责怪丁冬来的太早,让她从酒店员工通道进去,她会在入口接应她。
丁冬赶紧照办,一路脚步轻盈,庆幸自己出门的时候把那条蓝色晚礼服脱下来了,她没有晚宴请柬,更不可能从酒店正门进去,没有穿那条裙子她自认为很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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