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逼呀!先前,直接带着白芸走人就是,搞什么一探究竟。
后悔是后悔,可不代表林枫会就此认命,因为,在他的人生,词典里,从没有认命一说。
我命由我不由天,既然上苍以万物为刍狗,那他就誓要成为将上苍财于脚下的“刍狗”。
“龙老,待会交战起来,你能不能帮我护住芸姐!”这一刻,林枫依然先关心着白芸的安危,真不愧是怜花惜玉之人。
“哈哈,臭小子,你这是在求我吗?”谁知,龙老却是没心没肺的打趣道。
翻了翻白眼,心中默默咒骂了龙老几句后,事实比人强,不得不低头。无奈之下,林枫只好背着良心说到:“是,龙老我求你了,求求你,行行好,可怜可怜小的吧,小的已经好几——”。
“少给我放屁,去,你小子待会就安心去吧,你的小媳妇我帮你照顾着。”
靠,这话怎么越想,越觉得富有歧义呀!什么叫,你安心去吧,你的小媳妇我帮你照顾着。
这话,怎么像是某些,咒人家早死,好霸占人家妻女的恶霸。
“老头子,你这叫啥话,还有,跟你说,芸姐可不是我小媳妇,就算我愿意,人家也不一定看得上我,别给我乱扯。行不行一句话,给个痛快行不?”
林枫澄清的说道。
“呵呵——”,龙老打了个哈哈,也没再纠缠小媳妇一事,转而说道:“小子,待会你只要将你手里的血纹戒,放在你那小媳妇手上,其余的就不用你来操心。”
“额,那个,龙老,为什么是血纹戒,这空间戒指就不行吗?”林枫嘀咕着问道。
“不行就是不行,你问也没用,一句话给不给!”得,赑屃这个老王八也干脆耍起赖来。
见此,林枫也不再争辩,毕竟,时间不等人。而且,就在这时,时刻关注现场状况的林枫,发现已经陆续从暗室内走出三个人。
一名先天中期,两名先天初期,不对,应该还有一人,还未出现。也就是说,那名至少精神力与他相差不大的修真者还未现身。
没多说,林枫赶紧来至白芸身边,抓起白芸的手,就将自己左手手指上的血纹戒取下,戴在白芸右手的中指上。
“林枫,这——”,不明所以的白芸,看着霸道的林枫,不顾自己答不答应,就将直接戴在自己手上,心里既是难言的甜蜜,有事害怕的问道。
唉,不得不说,林枫在某一方面,还是比较白痴。要知道,戒指这玩意,可不是随便乱送乱戴的。
一般来说,富贵人家,显示身份,就会在大拇指上戴个玉扳指。如果,年轻又未婚的男女,在食指上戴个戒指,则表示暂时还没有交女朋友或结婚的意思。
也就是说,他(她)还是孤身一人。至于,戒指戴在中指,无名指上,想必大家也知道,那是订婚和结婚。
巧的是,由于林枫没想这么多,又加上林枫这丫的手指肯定比白芸的要大许多,因此,起先戴在他无名指上的血纹戒,到白芸这,也就中指勉强能戴。
林枫没想这么多,可不代表白芸也不会想这么多。于是,一个美丽的误会,就这么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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