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冲锋在后 逃跑在前()
帐篷外,长枪林立,铁盾成墙,一个个骑士伫立在战马上岿然不动,神情肃穆,绽放出淡淡的萧杀之气。
只看的格里菲利热血沸腾,在心里想道,这种场面的群架,打起来肯定刺激。不管是前世作为一个混混大哥,还是今生作为一个带领了2000人骑兵纵队的将领,对他来说,这都是在打群架,无非是场面大点小点的区别。
“对了,我们现在合在一起还有多少部下。”格里菲利跃上一个家族护卫牵来的战马,和卡特并骑向前。
“我们这几天损失很小,两个纵队合在一起有3500人。”凯特如是答道。
格里菲利忍不住的心疼起来,战争开始后他们一直吊在最后浑水摸鱼,如果不是昨晚那场莫名其妙的遭遇战,他们的部下几乎没有任何损失。
在这类大型战役中,个人的实力能起的作用微乎其微,众多的部下,才是将领们安身立命的本钱。
美尼德帝国的军队编制分为两种,一种是被直接冠名的军团,如沧澜军团、紫荆花骑士团,这种军团一般战斗力很强,属于帝国主力军团。
还有一种是以数字为代号的军团,这类军团一般都是在战争发生后临时组建的,兵力来源主要是贵族的私兵,招收的平民新兵,以及囚犯。这种兵团一般满员才两万人,与主力军团的五万人相去甚远。
但是不管那类军团,都划分为十个纵队,凯特和格里菲利的骑兵纵队,各有2000个骑兵,昨日一役就去了八分之一,如何让格里菲利不心疼。
“该死的高飒,要是让我碰到了..”格里菲利跟在凯特身边,在嘴里诅咒着血玫瑰军团的军团长,有着屠夫之名的高飒,见旁边的凯特望了回来,眼神颇具玩味,连忙改口道:“现在我们确实不是他的对手,嗯…碰到了还是赶紧跑吧。”
高飒,在奥苏帝国他是不败的传说,是军中的战神,是所有军人心目中的精神领袖。在出征前美尼德帝国皇帝就许下重诺:如果那位勇士能杀死高飒,将被封为帝国第九骑士。并有这样的传闻:皇帝陛下曾私下里向一些大臣表示,如果割下高飒头颅的是一位贵族骑士,他将豪不吝啬的把自己最心爱的柯菲妮公主嫁给他。
正是有了这样一个传闻,在帝国主力兵团出征后,为了能够迎娶柯菲妮公主,后方的贵族们纷纷把家族的子弟送上了战场,这才有了这么多的杂牌骑兵团。
一想起有着罗奈歌的月亮美誉的索菲亚,格里菲利就忍不住的血脉贲张,恨不得立刻把高飒千刀万剐。当然,这是格里菲利身体里的本性,而非发自灵魂的渴望。
“红颜祸水!”承载着另一具灵魂的格里菲利,再不奢望去靠近那些万众瞩目的女人。
至于帝国第九骑士,作为一个男人来说,能够摘取这个称谓确实是莫大的荣耀。格里菲利运起了斗气,代表中介中级战士的青灰色光茫瞬间将他整具身体包裹,看着这刚刚能够外放的浅薄斗气,格里菲利忍不住的自嘲道:“第九骑士,离我太过遥远,还是先考虑保命吧!”
见凯特又望了过来,眼神好笑,格里菲利知道自己又在丢人现眼,赶紧停止了斗气的运转。
第九、第十、第十二,都是配备了战马的杂牌骑兵团,五万多人挤在一起往那儿一站,鲜衣亮马,旗帜招展,一看之下倒也很有一股唬人的气势,只是实力参差不齐,纪律散漫的更不消说,如果说非要从他们身上找寻一点战士的样子,那就是每一个士兵的脸上都有一股历经杀戮过后的狰狞。
“妈的,一群纸老虎。”格里菲利暗骂了一句后,愈发坚定了逃跑的决心。
“因为我们骑兵团现在人数最少,被他们夹在了中间,金森那个蠢货,都不知道抗辩一句。”凯特说着望向了东方。
格里菲利顺着凯特的目光看去,但见数百的军旗中,一面巨大的黑底星辰旗格外惹眼,旗帜下一个身穿白银甲的将领,虽只是惊鸿一瞥后就被其他的人影挡住了视线,却也足够格里菲利看出她的性别了。
“怎么会是一个女人?她谁呀?”格里菲利惊讶道。
“南疆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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