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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野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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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鲜卑人比众人预料的晚了半天才到决定正面相战的地点。待到朔方军布置了半夜,又休整了半夜,直到接近中午才看到如洪流一样的九万鲜卑人。

    九万人是什么概念?

    这个问题很多人都没有想过,我们只在字面上知道,中国有十四亿人口,那个城市有几百万人口,那个市场一天有几万十几万的人流量,这些纸面上的资料让我们对人数缺乏直观的概念。对人口最多的感觉也就是嘈杂的街道和拥堵的马路。

    而云远望着那九万人到来时,一阵压抑不住的寒意从心底升腾,就算是心雄胆大的云也为之震撼。万马奔腾,这何止万马,九万鲜卑人驱赶着大群马匹物品前行,这些人呼啸着,欢笑着,混乱而狂野,这些人看起来就是迁徙的牧民,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他们是普通的牧民,牧马放羊,生老病死,但在北方大草原上生长的他们也是最凶悍的战士和最凶狠的饿狼。

    一股莫名的感觉从云的身体冒出,云甚至忍不住颤抖,“大好男儿,沙场报国,得其所尔!”

    :“区区鲜卑奴,虽有千万,我汉家儿郎何惧!”

    云运足气力,声音雄厚无比,感情激昂,让所有士兵都感到热血沸腾,一同大喊:“何惧!何惧!杀!杀!杀!”

    几千人的咆哮引起了鲜卑人的注意,尽管以云尖锐的目力都能看到鲜卑人的愤怒,但却没有立刻对云的部队立刻发起攻击。

    此刻,聚在一起的二十多个鲜卑部落头人骑马聚在一起商讨。云不知道自己忽略了一个重要的要素,就是鲜卑人的反应。他不知道的是,此时鲜卑人中也有着十分深的矛盾。灵帝光和四年,鲜卑大单于檀石槐死,子和连继位,和连无能,数月前率领部众劫掠北地郡时被人射死,因为和连之子骞曼尚且年幼,和连之兄的儿子蒲头为人凶悍且部众实力强大,所以被众部落推举为鲜卑单于。蒲头继位,为了稳固自己的权位,才将忠于单于和连的部落都派来攻打大汉。若能入寇并州,蒲头再率部众进大汉劫掠。如果这九万人被汉军击败就更好了,蒲头就能吞并他们的草场和妇孺,并且让支持骞曼的势力再度消弱。不管怎样蒲头都有好处。这些部落头人也不是傻子,当然明白其中的险恶,所以一路磨磨蹭蹭,使劲拖延行军的步伐。

    这群部落头人一同破口大骂汉军不识好歹,如果龟缩在城池中,那他们就围起来,意思意思,打几场,到时候接口马匹无彪,春天到了草场牛羊需要放牧,不就能回去了吗,你们犯什么病,非要和鲜卑人在野外战斗。

    人们对少数民族总有一种错误的认识,认为他们十分凶悍,一个鲜卑人或者匈奴人能对付十个汉人士兵,并且游牧民族,来无影去无踪,骑射无双。

    这种认知半对半错,少数民族悍勇不假,来无影去无踪也不假。但若不上马,汉军士兵能一个打十个少数民族,为何,汉军装备好。这时期的鲜卑人,匈奴人,还是基本保持人们心中野蛮人的形象,多穿兽皮,武器也多是劣质的刀剑,弓箭也多是手制,甚至箭头也多是骨头打磨,落后的有够可以。此时汉军对少数民族,就是一身神装的人民币玩家吊打平民玩家的节奏。至于骑射就更可笑了,这时候连双脚马镫都没有,谁能马上骑射?就算一两个马术箭术都高超,可以骑射,但又怎么可能一族十几万人都能做到?更何况以鲜卑人匈奴人弓不满二十步,箭矢皆为古石的武器。

    游牧民族与汉人的战役一直处在战略优势中,原因只有一个,机动性。

    游牧民族全民皆兵,逐水草而居,没有固定的地点,他们走到哪里都是家,可以移动的牛羊就是他们的后勤保障。这怎么打?打进去,找不到人,粮草耗光了,士气耗光了,这群混蛋又打回来了。这是标准的狼群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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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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