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见识过她写作瓶颈时的暴躁,然而那只是开始,接下来几天,孙廷雅的情况愈演愈烈。最后变成了沈沣关冰箱门的声音稍微大了点,她都会飞来个眼刀:别吵!
简直疯魔!
早在几个月前,沈沣就让陆文帮他买了孙廷雅的全套作品。她的书不多,一共四本,包括最负盛名的《高阳》。不过自打离开大学,他就很少阅读,更别说看小说了。试着打开过两次,最终都打着呵欠放弃。
不过现在看亲眼到她的创作过程,他又燃起了兴趣,决定继续这个了解老婆的任务。像绝大多理科男一样,沈沣历史一塌糊涂,文学素养非常抱歉,但他抱着既然要征服山峰,就从最高的那座开始的念头,毅然决然打开了《高阳》……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他如果在家,就是孙廷雅在楼上书房写稿,他在客厅看小说,家里呈现一种非常古怪的气氛。沈沣读得并不快,偶尔有不明白的地方也没有去问她,因为记得她说过,和熟悉的人讨论自己作品,会有一种“羞耻感”……
所以直到三天后,孙廷雅才发现,沈沣居然在看自己的书。
起因是孙廷雅觉得书房都没有码字的感觉,决定移到阳台上来。四月份的京城已经转暖,她坐在沙发上,腿上放着笔记本电脑,啪嗒啪嗒地打字。沈沣在对面看着,她的手很漂亮,五指白皙修长,没有像很多女人那样做着美甲,剔透而干净。打字时并不看键盘,十指灵活敲击,像是一支舞蹈,看得他眼花缭乱。
这么欣赏了会儿,他随手拿出《高阳》,翻到上次的地方开始看。对面孙廷雅在按下几个字母键后,抬起了头,“你在看什么?”
沈沣扬了扬封面,“你不认识?”
孙廷雅的头发这会儿没有扎成马尾了,略显凌乱地披在肩上。穿了条白色长裙,下摆处有点皱,因为长时间被压在身下。不过她完全没管这个,盯着沈沣手里的东西,诧异道:“我认识。我问的是,你怎么会看这个?”
沈沣耸肩,“之前不是说过吗?我预备拜读完您的大作。”
孙廷雅努力回忆,似乎他确实说过,但自己当时肯定没当回事儿。而且这难道不是追求时才会玩的小手段吗?现在还看什么看!
她又抽出支烟,点燃后深深吸了一口。沈沣见她眉头紧皱,像是除了惊讶,还有别的心事,“你怎么了?写个小说而已,搞得跟打架一样。”
“稿子被毙了,头疼。”
她说着随手理了下头发,没想到立刻落下好几根。沈沣放下书走过去,握住她手腕看,掌心几根乌黑的发丝,因为长,差点就垂到地下。他皱眉,“别乱抓。”
孙廷雅不以为然,沈沣摇头,“不是都说女人对头发很爱惜吗?之前我弄掉你几根,眼神跟要杀人似的。”
“之前我日子逍遥,才会有心情去管头发,现在,whocares!”
沈沣抽走她的烟,孙廷雅眼露不满,他随即递给她一杯冰水。孙廷雅看看烟又看看水,沈沣笑得和气,眼中却有坚持,她于是默不作声喝了两口。因为不施脂粉,唇色也是淡淡的,染上水泽有种果冻般的柔软。
沈沣说:“谁毙了你的稿子?”
“我经纪人,就乔珊,你也见过的。她当了我两年经纪人,可算等到我开始写书,毙起稿来毫不手软,我怀疑是在打击报复。”
沈沣低笑,“原来当你经纪人就能把你折磨成这样,我对这个职位心生向往了。”
居然还有心情打趣她,孙廷雅白他一眼,没好气地又喝了一大口。沈沣轻叹口气,不知从哪儿找出把梳子,按着她肩膀给她梳起了头发。
孙廷雅没料到他这个举动,脖子顿时有点僵。他动作很小心,先把纠缠在一起的发丝理开,然后从头顶到发梢,一气呵成地梳下来。
等终于弄好,他拍拍她的头,满意道:“goodgirl,这样就漂亮了。”
孙廷雅不说话。他面露狐疑,她微微侧头,躲开他的手,“你干什么?”
“给你梳头发啊,看不明白?”
她抿唇,“动作挺熟练的。”
他用梳子点点她额头,戏谑道:“嫉妒了?放心,我就算给别人梳头,那也只是练手,最后还是要用到你身上。”
孙廷雅夺过梳子。沈沣看着空荡荡的掌心,唇角弧度更深,“这么贾宝玉的事,对一个人做就够了。”
“解释这么多,我又不在乎你是不是给别人梳过头。”
“你不在乎,我在乎总行了吧?”沈沣说着,拉过她的手,“好了,我看你状态不是很好,不然稿子先放一放,我们出去走走吧。”
“走走?去哪里?”
“随便去哪里,反正别在屋里闷着。”
孙廷雅不肯动,转身抱过mac刷起了网页,以行动表示拒绝。沈沣毫不气馁,准备强行带她出门,谁知孙廷雅忽然“咦”了一声。
他问:“怎么了?”
“这个帖子,你过来看看……”
沈沣走到后面,微弯身子朝屏幕看去。孙廷雅开着一个网页,他一眼就瞥到了标题:《<高阳公主>点映大获成功,原著作者、神秘女作家格林小姐真容八年来首次曝光!》
下面配了张照片,女人大概二十七八岁,长发披散、容貌秀雅,隐隐还有股清冷气质。
很熟悉的一张脸,却不是孙廷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