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就学着习惯,习惯了,就成自然了。
但是从没有一次,让温子君如此的生气,简直想杀人。
穿着丝绸衬衫,打着高级领带,领着纳税人的薪水,做着禽兽不如的事情。
“你是律师,别知法犯法。”
她的后方,便宜老爸黄sir拍着她的肩膀,拦住了愤怒的温子君。
愤怒?当然会愤怒,就算是黄sir,见到审讯室里被打得吐血的陈永仁一样会愤怒。
只是他更加老谋深算,也更加的熟悉杨锦荣,这家伙不是一个省油的灯,这样对待阿仁,肯定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ok,我是一个律师,”深吸了一口气,温子君转过头,面向杨锦荣,用平板而近乎机械的语调说道:“根据香港现行法规《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第24条及第200章第27条规定:任何人威胁其他人会使该其他人的人身、名誉或财产遭受损害;同时意图使受威胁者或其他人受惊的作为,即属犯罪。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罚款2000美金及□□2年,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5年……”
“……杨sir,不知道你想坐几年?”停顿了一下的温子君,如是说道。
“坐几年,坐不坐,不是你决定,也不是我决定的,如果不满意的话,你可以投诉我,”杨锦荣态度温和的指了指门外:“出门转左,投诉科在三楼,我想你应该熟悉过我。”
温子君冷笑:“好啊,我现在就……”
“哎呀!”她还没有说完,就被这把熟悉的男声打断。
拜这一惊一乍的声音所赐,一时间,屋子里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转移到了陈永仁的身上。
陈永仁嘴角、鼻头还流着鲜红的血液,身上明明剧痛无比,脸上却没露出丝毫,只是装模作样、煞有其事的说道:“我忘了接儿子放学!”
“……”
这仿佛忘了什么天大的事似的模样,顿时让温子君觉得刚刚这一顿打真是打得该,怎么没多打两下,让陈永仁这个扑街知道什么叫疼!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陈永仁能接儿子六十五天都算次数多的,今天居然想起接儿子了?她可真是呵呵了。
不过她也清楚,阿仁哥费力气唱念做打一番,为的究竟是什么。
温子君如同换了张面孔一般,好声好气,就跟之前要啃了杨锦荣的母大虫不是她似的:“杨sir,你带我当事人来警局协助调查,不知道现在协助完了没,我们什么时候可以走?”
杨锦荣淡淡一笑,陈永仁明明是被抓进来的,但是温子君硬要说是“协助调查”,这样说也不能算错,陈永仁的的确确只犯了公共场所打架斗殴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而已,如果没人投诉,这甚至都不算什么罪名——从表面上来说。
所以,他当然也不能拦着人家恢复自由,轻微的摆动了一下头,有人松开了陈永仁。
“出去再说,人齐了才好说话。”
走出侦讯室,温子君才知道杨锦荣这句话的意思:韩琛,傻强,刘建明,加上陈永仁和黄志诚,还有一群警察和黑xx,活生生的一出《无间道》。
恍惚间,温子君想起她听过的一句话:三年,三年,又三年,就快十年了,大佬!
陈永仁已经卧底九年,时间总是过得很快。
实在是太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