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
“少爷,眼看天就黑了,爬过那座山,我们就宿营吧。”赵龙递过水囊,指了指前方询问道。
李默点点头,交代了几句让张顺这小子先去探路,这才接过水囊,坐了下来。
张顺不愧是跟随过李国泰的亲卫,只几下便跃下了山包,飞快的消失在了林海中。如此灵动的身手,加上这小子天生一副油滑的姓子,只需要稍加培养,那就是侦察兵的不二人选!
不到半个时辰,正当李默等人准备继续上路的时候,张顺就已经来报,越过山坡有个大河湾,只不过天已经开始变黑,看不清楚全貌。
这家伙说完,还从身后变戏法似的掏出两只野兔,得意洋洋的说道:“顺手搂的,今晚可有口福了。”
“行啊,小子,不声不响的连野兔都弄好了,这要是给你时间,那还不弄只黑瞎子来!”瞅着两只肥壮的野兔,龙国章口水哗哗的,这几曰来大家一起厮混,倒也如同一家人般熟悉起来。
李默没看野兔,因为张顺说的话让他的心一下子热了起来,其实这几天他也非常担心,毕竟一百多年前的地貌和他旅游时看到的完全不一样,何况又没有适合的工具,很可能就走偏了。
可现在听到了什么?河湾?大的河湾?加拿大西北部,育空河流域最大的金脉前不就有道大河湾吗?难道蒙对了?不过可惜天已经开始黑了,所以李默也只能耐着姓子,和大家一起宿营,等待天明。
很快,就到了赵龙口中的宿营地,张顺麻利的将野兔收拾干净,架上火堆,不到一会便肉香四溢。
“少爷,给你。”用刀割下一只后腿,张顺递给了少爷,可李默看到托马斯一个人孤零零的坐在旁边,瞅着兔子直流口水,还是将后腿转给了他。
“给我的?”直到后腿被塞到手里,托马斯才清醒过来,原以为自己只能啃那些难吃的黑面包呢,没想到第一块肉就轮到了自己,让他十分惊讶。
“托马斯,忘记过去吧,从现在起,我们是合伙人!当然,如果你愿意,也可以把我当成朋友!”李默笑笑,知道一时也改变不了托马斯对自己的戒心,递上兔肉后就转身坐回了位子。
“合伙人?朋友?”托马斯实在是没法将这两个词用到李默身上,可望着手里的肥嫩的兔肉,心里还是有些期待。
吃完饭后,李默独自坐到了一块大石上,听着不远处河水奔流,深深地吸了口气。
是虫?是龙?一切的一切,都要等待太阳升起的那一刻了!
夜逝入水,很快,月华便高高升起,和托马斯聊了一会,又和陈平商量了一下以后的事情,李默便钻进了帐篷。
“少爷,少爷你快来看!”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阵吵闹的高叫声将李云飞吵醒,还以为出事了,吓得他连衣服也顾不得穿,抓起手枪就冲出了帐篷。
可等他冲出帐篷时才发现,所有人都围在了昨晚他坐的那块大石上,而张顺所说的河湾已经近在眼前。
“上帝啊!这是我见过最美的景色!”托马斯高声大叫着,因为他看到了,看到了尽在眼前的河湾,看到了太阳照射下,河水冲积而成的沙滩上,那美妙的点点金光!
那是上天的恩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