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是一个在春夏交替的日子很容易下雨的地方,此时阴雨绵绵。雨水中夹带着各种灰尘和颗粒,让人很不喜淋到雨水。此时在威斯敏斯特教堂前广场,稀稀疏疏的人群都躲进附近的建筑物里避雨。此时,一辆古老的用黑色额白星的四匹骏马拉着的马车,马蹄踏着石板发出嗒嗒的声响慢慢停在教堂前的广场上。一个身材高瘦的黑发青年人,穿着一身标准的燕尾服走下驾驶的位置,打开车门从里面迎出一个少年。
少年周身包裹在棕黑色的斗篷里面。头上戴着兜帽看不清面孔。不过依稀可以看见,从斗篷内伸出的手腕上白色的蕾丝花边可以看出,少年是一个被精细呵护的人。
少年披着斗篷,没有接受青年的雨伞,而是在雨中慢慢走近教堂。在高耸的尖塔式门厅前,停足看了看便走了进去。
威斯敏斯特教堂全系石造,主要由教堂及修道院两大部分组成。有圣殿、翼廊、钟楼等堂组成。进入教堂的拱门圆顶,走过庄严却有些灰暗的通道,眼前豁然一亮,进入到豪华绚丽的内厅。教堂内宽阔高远构造复杂的穹顶被装点得美轮美奂,由穹顶挂下来的大吊灯华丽璀璨,流光溢彩。地上铺的是华贵富丽的红毯,一直通向铺着鲜艳的红色丝绒、装饰得金碧辉煌的祭坛,这就是举行王室加冕礼和皇家婚礼的正地。祭坛后是一座高达3层的豪华坟墓——爱德华之墓。祭坛前面有一座尖青靠椅,这是历代帝王在加冕时坐的宝座,据说是件有700多年历史的、一直使用至今的古董。宝座下面摆放着一块来自苏格兰的被称作“斯库恩”的圣石。宝座和圣石都是英国的镇国之宝。
少年高跟皮鞋在石板上,发出啪嗒的声响,每一次都铿锵有力。他的步态平稳,走过亭廊后跃然而出的是华丽的殿堂。在正位,是彩色玻璃制作的画作。金红色的装修,成了这里的主要色调。虽然用了大量的暖色,却不减教堂本身的威严。
威尔森。格雷格特此时正站在巨大的玻璃窗前,年轻却只能算是慈和的面孔此时满是肃穆。他看着少年一步一步的靠近,然后用白皙的手指轻轻摘下兜帽。果绿色的眼睛,宁静平和。
“哇哦,一个进入教会的巫师!小家伙,我可以说你的胆量不小嘛?”他挑起一边的嘴角,双手握着一本黑红色封皮的圣经在小腹的位置。
“一个共济会竟然是苦修士,为什么一个巫师不能进入教堂。”方凌摘下披风,将它交给身后的塞巴斯蒂安。塞巴斯蒂安暗红色的眸子扫了一眼威尔森,退后几步将斗篷搭载臂弯处。
“我们尊重信仰。而巫师之信奉力量。”威尔森对于这个突然约见的少年,很是警觉。他虽然是苦修士,可是教廷的苦修士可不是千年前的那些,拥有可以同等巫师的力量。现在的苦修士,能够稍微带一些安抚人心的力量就不错了。而巫师,只要是贵族哪怕年幼也拥有强大的力量。
“那要看怎样的巫师了!一如,人类也不都信奉上帝一样。”方凌向前走过去,立在祭台前:“现在的巫师,英国的黑巫师的信仰,是斯莱特林。至于白巫师是谁,我就不清楚了。不过我个人,并不排斥多神崇拜体系。”
“盖特勒。格林德沃,信奉的是死神。的确,多信仰也不错。”威尔森转身看着少年的脊背。他挺得很直,背部的曲线优美。
“不,他只是希望把死神塑造成巫师的信仰而已。一如,罗马人从对朱庇特的信仰,转而去信奉上帝一样。”方凌从怀里拿出一个小玻璃瓶,将里面的液体滴出几滴弹向空中。一种安宁的气息从其中散播开来,作为苦修士的威尔森微微皱紧了眉头。手指,捏紧了圣经的脊梁。那是圣水,只有苦修士才能够经过虔诚的祈祷,从而制作出来的。
“那么,你的来意是什么?异教徒。”威尔森侧身看着扭头看他的少年。
“英国是一个开放的国度,不是吗?先生。”方凌歪歪头将那一小瓶圣水放在祭台上面,从口袋里抽出手帕一根手指一根手指的细细的擦拭着。待他觉得擦干后,随手将手帕消失掉:“白巫师波特家族是哈布斯堡家族的后裔,在巫师界的后裔。”
“然后呢?”威尔森对这个话题来了兴趣,作为十二把交椅之一的他,刚刚借着父亲的肩膀坐稳位置。巫师中的波特家族来找的事情,他是知道的。不过不是他接待的,毕竟他也不是什么人都会见。愿意同少年见面,还是因为波特家的传来消息,这个男孩儿身边的青年,是一个恶魔。多么新鲜的东西,恶魔……一个恶魔!传说中的恶魔如果存在,那么天使呢?上帝呢?
“阿布斯。邓布利多这个人,您熟悉吗?他是策凌根家族的后裔。确切的说,他是格兰芬多的远亲血脉,同时也是现存的维二的策凌根后裔。”方凌微笑着从空间里拿出一本羊皮纸制作的书,封面用木制壳子上面雕刻着精美的花纹:“格兰芬多所有家族的资料,我想也许对你有用。通过这本书,你可以独自进入巫师界。”
“这是一个媒介!”威尔森接过那本书,和圣经差不多大小。里面的字体犹如印刷体,不过却配有会动的图文。历史和声音,很有意思的东西。
“算是吧!”方凌又拿出一把钥匙,笑着递了过去:“如果您遇到阿布斯。邓布利多的话,将这个交给他。就说,无意中得到的。”
“这是什么?”威尔森毫不客气的接过钥匙。他并不担心对方要对他做什么,实际上就算这里是苦修士的集中地。现在的苦修士也没有办法超越巫师。既然对方给予,那么一定有所求。他只要等待就好。
“格兰芬多家族在巫师的银行里的金库钥匙,很有意思的东西。”方凌挑挑眉,笑得额外开心。
“那么您希望得到什么吗?”威尔森看着对方稚嫩的笑脸,微微低头很是谦和。
“我?”方凌微微一愣,然后展颜笑了起来:“我很期待同您的孙子的相遇。哦……我忘记了,您是一位苦修士!”他轻轻掩住嘴,笑得十分恶劣。
的确,很多苦修士一生都不会结婚。他们遵守戒律,同时也虔诚。但是共济会的不会,他们只是尊重信仰并且利用信仰,但是他们不会苛刻自己。比如结婚!二战结束后威尔森在奥地利娶了一位女士,结婚后他们就分居了。孩子由女士养到十二岁,然后以孤儿的身份成为威尔森的教子。继承他的信仰,然后又用同样的方法生了威尔森的孙子。那是一个很有野心的年轻人,比较起美国艾氏那个暴发户,可要强的多。对于那个青年人的降生,他很期待。
威尔森的脸色有些不好看,他抬起眼皮:“您还是直接说出您的意愿比较好。”
“就算我说出了,主也不会满足我。”
“主并非万能,但是主的一切都在心中。”
“我已经得到了我想要的,我会继续去拿我想要的。”方凌不在乎对方一脸虔诚的样子。昂着头,语气很是自信。
“那么,我会失去什么吗?”威尔森想到了少年的戏语,那是一种威胁。是的,苦修士不能有违反戒律的地方。可是他的家族需要继承人,他不是虔诚的信徒而是共济会成员。他们有着更伟大的利益,需要去完成。
“那要看您怎么想了。”方凌眨眨眼:“不过在共济会方面,我倒是认为,您的家族会比美国的那边的更优秀。您觉得呢?当然,我并不是说他们不好。”方凌走到塞巴斯蒂安身边,拿过斗篷披上。他一边带兜帽一边说道:“不过不管怎么说,日后斯莱特林贵族的信仰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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