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你跟了我,我就是你朋友。你跟我姓吧,我姓周,叫周芳。”
“哪个芳?”
周庭芳随口胡诌,“方圆的方。”
不过她登时反应过来。
这小子不会认得字吧?
周庭芳眯着眼睛,再度深深打量这小乞丐。
五官端正,眸光清亮,若是洗干净了,应该也是个唇红齿白的臭小孩。
“我给你起个名字吧。你就叫周六。我最喜欢周六了。”
“周六?何解?”
“在我们老家,周六可是最好的日子啦!而且六是个十分吉利的数字,六六大顺听过没?”
见那小子依旧一副怀疑的模样,周庭芳继续忽悠,“我跟你说吧,以前我有个朋友,我都叫他沈老六。你跟他一样可爱,都是我的朋友,我就叫你周小六吧。”
少年忽然察觉到背后那人越来越低沉的声线。
回眸,看到一双略黯淡的眼睛。
他敏锐的察觉到,这个沈老六和周方的关系一定不同寻常。
小少年勉强点头,“行吧。既然你都好心好意的帮我想名字,那我就勉强成全你的好意。”
这死傲娇。
“对了,我还没问你,你为什么要偷那道士的家?你跟他有仇啊?”
“别胡言乱语。什么叫偷。这十两银子是他从我这里骗走的,我只是拿回属于我自己的东西。”
“你那么精明的一个人,谁能骗得了你?”
“你没听说过老马失蹄的故事吗?”
“那你刚才为什么听到他们说安乐公主的驸马周修远,脸色那么难看?”
“周修远是什么人干我屁事?我是笑话那个读书人卖弄才情。”
少年哼哼一声,“那皮皮虾是什么?我去过海边,没有你说的皮皮虾!”
“少问屁话。走了——”
周庭芳一夹马腹,中气十足的吆喝一声。
那少年也难得露出孩子气,十分兴奋的抓着她,犹如出笼之鸟。
两人不约而同朝着远方大喊。
“傲天,我们走!”
“踏雪,我们走!”
而等他们走远以后,那茶肆依然热闹不止。
一说起那位六元及第的少年天才,似乎人人都有话说,人人都认识他,人人都知道他。
而茶肆的角落里,有一支十几人的小队伍。
这队伍统一着黑色窄口劲装,少言寡语,令行禁止,各个手持锐甲,威仪十足。
仿佛他们一入这茶肆,这一片的气氛都开始逐渐凝结。
而有一人,独立遗世。
从头到尾安静的坐在那里。
他着一身纯白锦袍,头顶一白玉小冠,青丝如瀑,耳边那一捋鬓发却有一丝岔眼的雪白。
他眉若削成,肤色很白,容色俊美无双。
尤其那双眸子,幽而黑,冷而淡。瞥过来那一眼,仿佛登时如坠冰窟。
可惜他看起来气色不太好。脸上那苍白…更像是病态。
他面前一把刀,一壶热茶,眉眼清俊如霜,眸色冷若苍山之雪。
最诡异的是,他怀里抱着一个红漆镶边的金丝楠木箱子,外间用华贵无比的绢丝织品包裹。
这不知情的,定以为他手里抱着的是什么值钱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