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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百鬼夜行 第八十二章 只剩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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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东西。

    “败了吗?大监察不是出山了吗?”

    “可是齐天已经很老了。”

    “我明天就死了。”

    龙先生听完这一句后,无奈的一叹,的确,这个秦家的少年郎要死了,也许真的是天妒英才,他看向墙壁上的那首诗文,秦言斗酒诗百篇,白陵河畔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朝,自称臣是酒中仙。

    这首秦言的谪仙诗文,龙先生不是第一次看见,就比如看到某些奏折上,有狂客这么高呼,以这位谪仙为榜样,他就觉得很气,可又杀不了,还要好言相劝,乖乖上班,有赏。

    如今看见这诗的作者,龙先生反而没有想骂人的念头,而是关切的问道:“秦谪仙,要不最后一日在这教坊司的莺莺燕燕里,大醉一个日夜,也算一段美名。”

    我觉得这样也不错,不就是某些人的理想吗?秦言自嘲的笑了笑,拎起葫芦绳子,随意的把绳子搭在肩膀上:“也好,只是酒不多了,省点就省点呗!你明天早上备好餐食,给我醒醒酒。”

    夏帝点了点头,他饶有兴趣的注视着那个背影,摇摇晃晃的醉步,时不时打打哈切,那一下子就要摔倒,可就凭一口劲道顶了上来,他听到秦言走的远远后说的一句话。

    “启禀皇上,臣认为大夏没有败…”

    夏帝沉默了,轻声的骂道:“好一个逍遥于世的秦谪仙,秦玉猫。”

    在他的身后,有一金衣的儒士,大致应该是儒士吧!总之随着儒道大盛,全天下的读书人全都爱这一袭儒袍,或者说,总爱胸前的衣冠禽兽。

    “的确是个不错的少年啊!”这中年儒士虽然平平常常,但架不住这一身金衣,用金线钩织,就像纵横的棋盘,这人左手拿着枚金色的棋子,右手拿着一张今年应试的文卷,卷上有两句评语,第一句是三甲之姿,状元之才。

    第二句朱笔批示,不尊帝王,乞丐之命,这朱笔不在夏帝手中,而在这位平平无奇的大学生手中,若后世在读帝王将相,本朝夏帝定号天元之前,有一书生投身王府之内,每有一个策略,王赏一枚金子,最终一个当上了帝王,一个有了九十九枚金子,一半绣成金衣,一半铸成棋子。

    这便是大夏金衣学士,朱子归。

    夏帝无奈一笑,对于这个一心爱财的读书人,他其实是欣慰的,君臣二人盯向墙上的诗词,好一个让人不欣慰的读书人。

    “我还有棋子,陛下是否要用。”

    “爱卿还有几枚棋子。”

    “今天用了一枚,还剩三枚棋子。”

    “当初可是九十九枚,让你少穿这身金衣”夏帝说道这,看到读书人鬓角的白发,听到这调侃,后者笑了笑,捏了捏这身相当富贵的衣服,将手中的文卷递给夏帝。

    “我看了一年,字不错,文采不错,说的也对。”这位科举考试开始以来就成为幕后第一主考的金衣学士,毫不吝啬这赞美之词,这是话风突然一变:“但不适合做官!”

    有什么用呢?不能做官的科举,夏帝平静道:“大元说,这小子不爱读书,写写诗文,流传千古就行了。还有,他姓秦。”

    他姓秦,主仆二人无奈一笑。

    “没错,他是那个秦。”朱子归笑道。年少时他曾有一句话流传朝堂,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

    这名字可以读成朱紫贵的人,吝啬的攥着那枚棋子,从他的眼里,可以看到那真实在阴阳塔,虚幻在人世间,他又放下一枚棋子,直指大夏之北,毫无隐藏的阳谋。

    夏帝点点头,没有说话,在那个鸟不拉屎的北大荒,有一个姓晋的粗坯,活脱脱玷污这文雅的姓,虽是将,却无才入当世十大名将,却杀了哪一个乱世的七位名将,最后连他也没法赏,封号北荒,大夏异姓王。

    值得一提,大夏有九位藩王,四个不姓姬,夏帝望着阴阳塔的方向出神,丢掉手中的杯子,玉杯破碎,一是像那里冬月的雪,二是像北荒的三十万铁骑,他喃喃道:“你和你,谁是贼,都是贼。”

    面对主人这般,朱子归不动声色,前几月签了这道命令,帝都靖难,四王来救,派出了两位皇子,一个去了西边,一个去了南边,至于北边的哪位,提前一个月就来了,或者说,已经进了帝都。

    “大皇子和二皇子?”

    金衣学士刚想说什么,就被夏帝用一杯酒堵住了嘴,面容严肃,像是再说,我家的事情你别管,对了,大夏还没有太子。

    那份文卷又丢在朱子归的面前,这一夜上面又多了一行字,一行掩盖好字好文好说法的大字,也预言了千古后的科举。

    哪有写尽华章的诗人可以做上大官!

    哪有考上状元的文人可以成为宰相!

    而在水边,正在摆弄花灯的姬云樱忽然抬起头,笑着看着走在桥上的狗奴才,丢出一锭金子:“说的好,有赏。”

    这姑娘的眼里总是最元气的光,忽然她想到什么,问道:“狗奴才,你要去哪。”

    秦言的醉眼里迈出了曾经走过的一步步,那道路的尽头,那一盏灯火,那很咸很咸的醒酒汤,那就是家啊!

    我想回家看一看!

    云樱公主点了点头,没有继续说话,这是看着花灯,想在上面写几个祈福的名字,留到元宵之时,顺着河流向神明祈愿,可是想了一想,没有写。

    不是没人可写,但终归是没人可写。

    不是不想写,而是觉得没有必要。

    想了想,觉得还是应该写一个名字,一个大大的名字。

    ——

    在帝都有一地的血还没有擦干,有一地的碎玉无人敢捡,哪怕是最贫苦的乞丐,哪怕是无赖的泼皮,在这个地方,来了位穿着羊皮袄子的老头子,他就坐在这染血的土地上。

    “真狠啊!摸一摸,一手的血啊!”

    远处传来大笑,那锒铛入狱的大夏右相,踏上这染血的土地,有些嫌弃的看着老者的坐姿,点评道:“好歹也是读过书的,注意一点。”

    羊皮袄子老者瞥了这一生多在入狱的乐观中年男子,手中攥起一块玉,这时就听后者说道:“这玉虽然碎了,好歹还能研磨成粉,做成一味药;或是请个能工巧匠,把这些大块的变成饰物。民脂民膏当还与百姓。”

    传达的意思很简单,就是你不要拿,给那些百姓去捡。

    羊皮袄子老者冷哼:“这玉虽然碎了,但也死了。”

    儒生微微一叹,这玉可是君子之物,天生有灵,只可惜为了某些人的欲念,这玉也没了灵,否则是顶号的平安符,确实没人敢捡,也就面前这老头子说完话后,越捡越勤,看着老头子吃力的样子,他也跟了上去,嘴里念叨着,尊老爱幼,传统美德。

    最后,一个站着的人,把玉递给坐着的人。

    “你不留一块。”

    儒生摇了摇头,平静望着天空,好像苍天有棋盘,又看了看老者坐在一地血上,好像这血色才是老者的棋盘:“多一字少一字又如何呢?这玉好歹可以成一昧药。”

    “也可成为你手中的圭臬。”羊皮袄子老者调侃道,记得某人年少时对他说过,不为良相便成良医,那时还是在江南。

    “朱子归这一手臭棋,白子那位虽然同意,但毕竟是一笔臭棋,北边的那位注定玩死他。你要不在踩一脚。”老头子的言语逐渐粗俗。

    儒生点了点头,像是怀念的说道:“年后我就走,帝都有你我放心。”

    又是一阵沉默,儒生准备走了,碎裂的文宫让他有些疲惫,可是走了两步,蹲下身子,脚底下正好有一枚浑元的玉,他不动声色的将玉收了起来,正色道:“你什么也没看到。”

    “好一个苏西临。”老者嘟哝道,这时在他用手指,在地上写了四句话,写完以后,一位被世人称为儒圣的虚影浮现在他旁边,老者冷哼一声,不理会这位圣人。

    而是边喃喃道:“这回到这里,要为闺女买些黄纸,要不要在带些饼子,丫头喜欢吃。”

    不知过了何时,那道虚影也散了,空落落的地上,写了四句话,

    划了为天地立心。

    划了为生民立命。

    划了继往圣之绝学。

    划了为万世开…

    只留下,两个字

    太平。

    太平之上摆了一枚棋子,一枚染了血,被老者擦了擦又擦,最后没了颜色的棋子。

    好一枚无色子,它一落地,棋盘乱了,他一落地,他的棋盘就是一地血。

    也就这太平二字还算干净,也不知压在血上,还是万世的血色还你一个天下太平。、

    “闺女,等着啊!”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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