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一两分钟的时间,手中的电话便嗡嗡的震动起来。
我首接把手机放在了桌子上,任由它震动着。
好一会儿,震动声音才停止。
屏幕又是一亮,显示进来条短信。
点开一看,就见上面写着:
“岚岚,怎么了?为什么不接电话?”
门外的酒廊里,音乐声音从开始的轻音乐,慢慢变得劲爆。
好好的一个夜晚的静吧,现在快变成了嗨吧。
三个女人的声音也越来越大,看来她们是喝开心了。
看着手中的手机,我回了一条:
“没什么,就是心情不好!”
很快,马慕容便回了信息。
“你在哪儿?我去找你!”
看着这行字,我嘴角牵动,冷冷一笑。
“开车在海边乱逛,一会儿可能会找地方喝点酒。你忙吧,我没事!”
用情之日,便是至贱之时。
此刻的马慕容就是这样,他的智商不可能不知道这句话的含义。
果然,他很快就回复说:
“去哪儿?我陪你!”
我故意又等了好一会儿,才回:
“你说吧,清净点的。我过去找你!”
我并不着急,把主动权交给对方,就算他马慕容是多疑之人,此刻也会放下所有的防备。
马慕容竟然说了几个名字,我最终给他了一句:
“就卡尔顿吧,我略远,你应该先到,等我就好。酒廊听歌,就不要进包厢了!”
“好,我马上就去订个好位置。等你,慢点开车,不然我会担心的。”
这个年代,还没有舔狗一词。
但马慕容的所有举动,包括说的每一句话,都比舔狗有过之而无不及。
可能有人会想,马慕容要钱有钱,要势有势。
明知道齐岚不喜欢他,他为什么还要这样。
道理很简单,当遇到对的人,你的眼里对方便是整个世界,你己经没有余光去看别人了。
再有就是,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
我再次站在门前,没多久,马慕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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