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到一半,服侍冯义的姐儿立即改口:“奴为您跳支舞助兴?”
“不碍事,先陪我喝几杯。”
说着,冯义直接将姐儿揽入怀中,而一旁的曹轩早已醉了酒,大大咧咧地把手探入姑娘怀中,哪还有半分白衣卿相的风范?
当然,时代风气就是如此,那些自视清高的文人士子来了兴致,也会喧哗簇拥着走入花楼,一边喝大酒,一边跟姑娘谈人生、谈理想。
而花楼的姑娘同样喜欢读书人,相比于精明、爱摆谱的豪绅巨贾,士子更加温柔,并且那些饱读诗书的文人,从不吝啬笔墨,经常为喜欢的姑娘写诗,帮其扬名。
今日,薛牧穿的是寻常衣服,幞头、圆领袍、黑底靴,除去腰间的佩玉外,几乎与普通人无异,他本以为这样做,能省去不少麻烦,却未能如愿。
究其原由,无非是样貌出众、长相俊俏罢了。
“抱歉,已与佳人有约,各位姑娘请回吧。”薛牧挣脱一个小娘子的怀抱,满脸无奈。
那个陌生的假母脸色一变,自怨自艾起来:“唉,郎君仪表堂堂,可惜,奴奴手下的小娘子不争气,无法入郎君的眼。”
说完,身旁那些姑娘也纷纷掩面叹气,也不知是真情实意,还是故作姿态。薛牧认为大概率是后者,毕竟,萍水相逢而已,不至于寻死觅活。
“还请再来一曲《踏摇娘》!”
“本公子想听《武媚娘》,虽然唱词缺失了一部分,但残调还是有的,若小娘子能唱几段,百匹红俏即刻奉上。”
“奴学艺不精,怕是无缘得到陈公子的红俏了。”
顿时,大堂内一阵喧哗。
不知不觉中,正在厅堂里演奏教坊曲的小娘子,已经完成了一曲。
见自己被耽误了这么长的时间,薛牧心中有些急切,直接问道:“敢问丹娘在何处?”
闻言,假母先是一怔,神色踌躇,暗自慨叹:自从郑都知来到富乐园,生意确实好上了不少,可惜那些抽成尽归了丹娘,毕竟人是她请来的。
等她回过神时,贵客早已面露不悦,不免心中一紧,急忙说道:“浮香,你带这位郎君去烟雨阁。”
“知道了,母亲。”
那个名为浮香的女子,似乎接受过礼仪培训,只见她搭住长袖,身体微微向前低伏一下,然后抬眸笑着对薛牧说:“恩客,请随我来。”
一路上,两人并未做任何交谈,倒不是浮香姑娘不想过去勾搭,而是不敢。
只有长安城最顶级的名妓才能被称为“都知”,按照规矩,只要她们一露面,其他歌妓舞女都得服服帖帖的低头听管教,正因为如此,没有姑娘敢截留郑都知的客人。
“若是有公子愿意出重金捧我就好了……”
浮香走在前面引路,一边想,一边捏起拳头,似乎颇具上进心,暗自发誓要向郑都知看齐。
烟雨阁。
常年厮混花楼的纨绔子弟,几乎个个都知道,此处乃郑都知仙居之地。
抬头望去,尽是大型灯架,上面至少安置了五十根红烛,把阁楼照得灯火通明,亮如白昼,装饰也极为奢华精致,兽首香炉、盆栽奇石随处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