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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平林漠漠烟如织,寒山一带伤心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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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见是再也不见,不见也终生想念。

    你是心上的寒山冷烟,梦中有永恒的爱的帆船。

    细雨拍打着江南潮湿的想念,晴空照亮了小巷百年的伤感。

    时代的灰尘蛰伏在谁的心上,故去的尘埃温暖了谁的寒凉。

    回望那些与己无关的不痛不痒,也能在心上刻下过于悲哀的缠绵感伤。

    微风拂面,流年逝水。

    旧巷子里,七拐八拐的,有各种各样的低矮房屋,和各色面孔的不同住户。

    那些横七竖八的交错的窄窄的巷子,有些是相通的,有些是没有尽头的。

    有一些,走几步路,就成了一个死胡同。

    有些照的到阳光,有些照不到阳光,似乎永远都是黑暗。

    迎风飞舞的褪色旧衣,像是谁褪色了的记忆。

    白发胜雪的消瘦老人抱着小小的婴儿,她嘴里哼着童年的歌谣,婴儿从沉睡中突然睁眼欢笑。

    童谣是旧东城话,林芷听得懂。

    老人家还说:快些长大,给我敬茶。

    又走了几步,白日喧闹的唢呐声带着一些凄凉,金银色的纸元宝被风吹了几个在地上。

    黑色帐篷里是一个明亮的灵堂,那里有一张故去老人家的黑白色照片,照片上的她还是欢笑的,此时此刻的她,已经在冰棺里沉睡了,不久后就会化为一堆灰烬。

    照片旁边的蜡烛和花圈仿佛是祭奠着她最后的念想,她有可能会被遗忘,有可能永远不会被遗忘。

    她耳机里是《乌兰巴托的夜》:

    穿越旷野的风啊

    慢些走

    我用沉默告诉你

    我醉了酒

    飘向远方的云啊

    慢些走

    我用奔跑告诉你

    我不回头

    乌兰巴托的夜啊

    那么静,那么静

    连风都不知道我

    不知道

    乌兰巴托的夜啊

    那么静,那么静

    连云都不知道我

    不知道

    游荡异乡的人儿啊

    在哪里

    我的肚子开始痛

    你可知道

    穿越火焰的鸟儿啊

    不要走

    你知今夜疯掉的

    不止一个人

    乌兰巴托的夜啊

    那么静,那么静

    连风都不知道我

    不知道

    乌兰巴托的夜啊

    那么静,那么静

    连云都不知道我

    不知道

    乌兰巴托的夜啊

    那么静,那么静

    连风都不知道我

    不知道

    乌兰巴托的夜啊

    那么静,那么静

    连云都不知道我

    不知道

    沈珏也瞥了一眼那些花圈与蜡烛,折元宝的人们端着饭碗,有说有笑,或者老人家与他们无关,又或者,高龄老人的死去,已经被他们看淡。

    沈珏揽着林芷的腰,淡淡的道“这古巷里,好像有很多老人。”

    “是啊,这一片老人家还挺多的,不过每次过来,都能看见这样的状态。”她继续吃着炸鱼,巷子已经到了尽头。

    这条巷子的尽头,是一条长长的河。

    它和南城医院里那条,有些相似,不过更为宽阔一些,上面有一条游船,站在岸边,能看见游客的笑脸。

    两岸是永远舞动的浅绿色柳树,像雅致的舞者,容易让她想起苏子衿。

    青绿色的水缓慢的流淌,穿着宽大旧衣的几个女人在河边赤着脚,一边洗衣服,一边说话。

    头发花白的老人,穿着闷热又扎眼的橘色工作服,慢慢的划着小小的船,清理水中时不时冒出来的垃圾。

    有些垃圾很快被清理,有些沉入了水底。

    人间烟火气,静止且喧嚣。

    “也正常,我们都会活着,我们也终究都会死去。”沈珏只能这么说,就像他当初面对霍烨和杜娟的意外,面对程芸的无法医治只能等死,面对霍兰陵的寿终正寝一样。

    林芷给他嘴里喂了一块焦黄色的炸鱼,上面是孜然的浓郁香味“是啊,必须正确的面对。”

    二十八岁的沈珏撅着嘴吃着炸鱼,像极了一个小孩子,其实这个河边,他也坐过许多次,可是从来都没有遇见过林芷。

    随意的坐在河边的木凳子上,让她想起无数次和苏淮苏子衿一起过来的时候,那些过于年少记忆里的欢乐。

    沈珏低头看了一下时间,刚准备说话。

    林芷轻轻捏着他没戴祖母绿耳钉的那只垂,准备站起身“走吧,回南城吧。”

    沈珏的手一直在她的腰上,因为手臂太长,腰太细,显得有些空荡。

    两辆车缓缓挪动,倒退,前进。

    从喧嚣的城市慢慢离开,离开了人群离开了高楼,很快就开上了高速,路边是江南的青天白日。

    山间黛色染尽,绿色参差一片无限蜿蜒。

    农田一望无际,有人群在采摘水果,听不见他们的欢笑,但能感受到那种喜悦。

    有大片粉色荷花开的正盛,有黄色虞美人迎风而立。

    人们说,虞美人是充满迷惑性的花。

    远山中,凝结的色彩就像凝结的眼泪。

    你都不知道它是什么颜色。

    金天懿的头发被风吹起,她的腿有些麻木,她想站起来的时候,只觉得腿很疼,头也很疼,很晕眩。

    当她看见林杰面无表情的脸的时候,头更疼了。

    林杰空着双手,想来是已经祭拜完了。

    他寸头短发,面色干净,一双有些麻木的眼睛在银色眼镜后面,看起来意兴阑珊。

    覆水难收的死亡,与覆水难收的心伤。

    重叠在同样的方向。

    林杰淡淡的,主动开口“来祭拜姑父啊。”

    林杰和金天懿没有矛盾,甚至曾经在同一个初中同一个高中,同学许多年,直到高考后,录取了不同的大学,终于分道扬镳。

    金天懿当年高考后填报志愿,根据自己的成绩,选了四个学校,全部都不在西城,她想离这里远远的,甚至再也不想回来,她不想见到自己的父母,弟弟,爷爷奶奶。

    填志愿的时候,同她改名字的时候一样,同样被家里的几个人各种表情的,各种数落。

    但是她从来都没有动摇过。

    那一日,金宝娣在路上遇见她,悄悄给她说:你的人生,你自己做主,无愧于心就好,别人再怎么对你的人生指点江山,都没办法对你的人生完全负责的,你的人生,是你自己的。

    她看着金宝娣含笑的脸,低声说:姑姑,谢谢你。

    可是后来,她与同是西城人的朱越,在千里之外的武城相遇。

    她接受朱越,其实还是花了很长的时间。

    那个时候,她并不想谈恋爱,只想认真读书,保研或者考研,她从未想过恋爱,结婚,生子。

    她被自己的原生家庭,荼毒成那个样子,何况,朱越还是西城人,这意味着,他们以后结婚了,必然还是会回西城。

    朱越追她,很是锲而不舍,他也说:我们家有好几处房产,不回西城是可以的,没有关系,你别怕。并且在意外的接到林锦绣那样口出恶言的电话后,也没有放弃金天懿,反而对她更好了。

    两个人婚后,本来是安顿在武城,可是最近两年,朱越公司在这边有新项目,于是两个人又一起调了回来,但是婚后的金天懿,也并不怕了,因为她和金家脱离了关系,再也不来往,没有任何关系。

    因为这事儿,金旭辉和韩静云还各种反复的,骂了她很久。

    此时此刻,她看着林杰同样红肿的眼“对啊,要不要聊聊。”

    这句话正中林杰的下怀“好啊。”他淡淡的回答,勉强勾起一个微笑。

    两个人先后下了山,找了一个阴凉的大树下,随意的坐下。

    四下无人的城市一隅,沉睡的故去的亲人和醒着的他们。

    这样坐着的姿态,像是十八岁的时候,选完大学以后,在高中门口再遇见一样。

    时间过去了十二年,两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表兄妹,在他们相识的第三十年,哭的像两个婴儿一样。

    婴儿时候的哭泣与欢笑,在两个母亲怀抱中没有记忆的表情,大抵是最幸福的时刻吧。

    可是这个世界上,有些人已经没有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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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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