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我的条件吗?”路一问。
女人点点头,“我能为你做些什么?”
“等事成之后,我自然会告诉你。”路一卖了个关子。
恐怕女人现在还不知道,她已经变成一个魂魄,游荡在人世间,因为阳寿未尽,生死薄上不会出现她的名字,没有 鬼差来带她走,所以她只能飘忽不定,甚至根本就不会有人发现她的存在。
女人所谓的沉睡,就是她身体中另外一具魂魄占据她的身体,在做自己的事情,现在女人的魂魄已经被彻底挤出身体,这才变成孤魂野鬼。
这种魂魄也是最难处理,还要帮她将身体中另一个魂魄赶走,严重者直接魂飞魄散,但是这样一来,也会对那具身体造成 很大的伤害,就算是女人的魂魄能够重新回到身体中,恐怕也只会变成一个痴傻。
魂魄是身体的根源,根源离身,魂魄必定飘忽不定,在外面游荡的时间越长,也会对魂魄造成更大的伤害。
幸好现在女人的魂魄还是半透明状,这说明她的身体还存活在人间,当务之急还是要赶紧找到女人的身体才是重中之重。
“叔叔,你又要走吗?”路一收拾好所有的东西准备离开时,小天突然叫住了他。
这句话,让路一的心头一颤。
“小天乖,这次叔叔一定会尽快赶回来,给你买玩具,好不好?”
小天摇摇头,“叔叔,我不要玩具,我只要你平平安安的回家就好。”
回家?这个词对路一来说是那样陌生,陌生到他根本就没有听说过这个字,他早已经没有家了,所有的亲人都离自己而去,没有行踪,这种迷茫和绝望,是没有人能够体会的。
路一将女人的魂魄收在黑色口袋中,按照女人所说,搜寻着她身上遗留的痕迹,只有通过这一丝细微的线索,才能找到女人最一开始的出发地。
这对于路一来说,是一项极其认真而且十分艰难的工作。
因为世间任何角落都充斥着那些魂魄所残留下的痕迹,而且那些痕迹也不会因为风或者其他空气流动而散开,长时间的停留在魂魄所经过的地方,这也是方便追踪它们的行踪。
可是一旦有其他的魂魄从此经过,或者沿着其他魂魄所留下的痕迹一起走下去,那对于追踪就难上加难,很多时候,路一顺着这条痕迹找下去,找到终点才发现自己跟错目标,这种令人失望的气愤,是无法言喻的。
不过这些年路一经常做这些事情,也从其中摸索出一条捷径,他用狗来帮自己追寻踪迹,这的确要比他方便很多。
其实路一本来就是狼人,他的鼻子也绝对比狗要灵敏很多,可是在罗小天死后,路一就不想再把自己当成狼人了,他想做回真正的人,再也不想和狼人有任何牵扯。
在找到小天以后,路一也养了一条全身通黑的狗,这狗很有灵性,十几里外有脏东西经过,它都能发现,更何况追寻一只魂魄的踪迹。
“黑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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