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拂尼这个处于恋爱中的女人,显然毫无理智可言。庞媛媛的话,成功的安抚了她忐忑不已的心。
甜甜一笑,斯蒂拂尼喜滋滋的说道,“对哟。男人的确晚熟。我已经问过了,跟他一起打球的都是男的,所以他还是喜欢我的,只是更喜欢玩儿罢了。”
庞媛媛的嘴角抽了抽。
又一个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小女人。
“你喜欢亚里克斯什么?”庞媛媛不解道。
她想不明白,亚里克斯有那么迷人吗?这人俊归俊,却太完美了。举止永远进退有度,笑容永远谦和有礼,像拿尺子丈量过一样,完美的不真实。哪像约瑟,热情时似火,张扬时恣意,生动而鲜活。
凭斯蒂拂尼的条件,什么样的男人找不来?何必要倒追?还追的这么辛苦?
“喜欢他的一切!”斯蒂拂尼说的斩钉截铁,“喜欢他的笑,他的味道。就连他皱眉的模样,都万分性感。见到他时就开心,不见他时会失落。天天患得患失,备受煎熬,却似上天般甜蜜。唉呀,我也说不清,总之,等你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就知道了……”
斯蒂拂尼仍在电话那头喋喋不休,庞媛媛却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心里反复咀嚼“见到开心,不见失落”那句话。
这八个字,贴切的形容了她近日来对约瑟的情感。
莫非她喜欢上约瑟了?
庞媛媛如遭雷击,呆立当场。
她居然喜欢上约瑟了!
怪不得她最近与约瑟相处时,总觉着有些怪异,原来是她对约瑟的感情变了质。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不可能是从初见起。莫非是后来点点滴滴积累起来的?可她发誓两个月前被亚瑟他们陷害入狱时,她对约瑟的感情,仍是单纯的朋友。
难道是因为缆车事件?
是了!自那次生死与共之后,每每与约瑟四目相对,她都会紧张的手足无措,羞的全身发烫。难怪人们常说女人都有英雄情结。救命之恩,患难与共,的确很容易成为感情的催化剂。
她可真够迟钝的。若不是斯蒂拂尼出言提醒,她不知还要懵懂多久!
或许因为在她心里,早就为约瑟定了位,下意识的将他当成好友,室友加同事,一时之间很难扭转。
当初对甄阳不也一样?一直将他当成同班同学和朋友,对他的追求可有可无。等她意识到自己也有点喜欢上他时,已经太晚了。
不过如今回头看,那份喜欢,友谊远多于男女情谊。那个时候的她,年纪实在太小,情窦未开。与现在对约瑟的感情截然不同。
对约瑟的感情,满含少女的羞涩和忐忑,浓烈而炙热。带着无尽的向往,和相守的渴望。
让她想与他一起拼搏,一起创业,一起分享人生的酸甜苦辣。
可一想到脑中那颗无法切除的脑瘤,庞媛媛满腔的热情,就被浇了个透心凉。
喜欢又有什么用?她早在八年前,就失去了与人相爱相守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