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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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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说的对,森林被烧完之后,方圆千里之内,除了玉皇城,寸草不生,焦土千里。后面人说的也对,无论是来自漠乱海还是不落王朝的侵略。问天王朝就凭借这玉皇城一道大门,巩固了政权百年不乱,所以孰是孰非呢?

    那不是我要考虑的问题,我在城外好几天了,什么东西也找不到,我饿的快不省人事了。

    那时我在玉皇城外不远的地方,本想去掏点老鼠洞什么的果腹。但不适的一场雨,却将我困在一处草棚内。

    草棚供来往商客落脚休息,所以还算一个能躲雨的地方,但却因战争之乱,已被废弃。

    我渴了就在草棚前挖了一小坑通到棚里。这样能积点雨水来喝。然后我就在板凳上蜷坐等待。等什么时候面前的小坑满了,我就附身去喝。

    也许是等这个吧?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在等什么,也许是等待我的死亡。我面前是漫无边际的雨幕,我的心里是温暖的家。

    我开始哭,我使劲地哭。反正没有人看到,谁也不能怎样我,我就哭。我哭自己不争气,我哭我想家,我哭我就要死了。但我不怕死,我从第一天出来的时候,就没想着自己要活着回去,但我想着自己也应是马革裹尸,死得其所,而不是在这陌生的地方,一个人孤零零地死去。

    我也不知道我哭了多久,哭累了就睡着了,被冻醒后发现已经午后了,但雨还没有任何停下的意思。我面前的小坑已经被雨水灌满。于是我,蹲下,合手,舀水,喝。

    等略有满足的时候,抬头一瞥,却发现草棚外不远处不知何时立着一位男子。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男子。他穿着通身漆黑的衣服,看上去很考究,但下袍却已经撕裂成碎片,露出洁白的脚踝。他的头发被雨水浸湿,但他却不愿戴上手上黑色的斗笠。而且好像这斗笠已经碎成两半,他为什么不丢掉?

    等他再走近一点的时候,我才看的更清楚,他的左手拿着斗笠放在腹前,右手则提着一柄五尺长剑。他的面色苍白,步履很慢,我想他应是受了伤。

    但最让人不能忘却的是他的眼神。我不是要形容他的眼神有多么迷人或者说其他怎样让人不能忘记。

    正好相反,他的眼神,那双眼神,不应该是人类所应有的眼神。

    我见过很多人,自然也看过他们的眼神,眼睛是一个人的窗户,一个让人看到心灵内部的窗户,而眼神则是窗户内部的风景。我见过有愤怒地能喷出火的眼神,那是我第一次调皮打伤邻家孩子,我父亲看我的眼神。也见过喜悦地能感染到旁人的眼神,那是我母亲听闻先生夸我聪慧后所拥有的眼神。当然,我也听闻过那能融化世间万物的爱的眼神,只是不知何时能得尝一观了。

    而面前这位男子,他的窗户里,什么也没有。没有快乐,没有悲伤,没有喜悦,什么都没有,甚至连自己都没有。就算过了这么多年,他那双眼神我到现在都记得清清楚楚。

    我连忙坐直了身体,擦干了嘴角残留的雨水,顺带捋了捋散乱的头发。安静地坐在那里,等待他从我眼前走过。

    我不愿将自己软弱的一面暴露给别人,尤其是一双拥有这样眼神的人面前。

    他从我面前经过的时候,我能看到雨水顺着他宽阔的肩膀滑下,又滴落到地上溅起水花的样子。我噗地一声就笑了出来,笑地有些开怀。甚至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笑。也许我是要哭更来得合适。

    他听到笑声,没有止步,没有回头,一锭金子就到了我怀里。我愣住了,使劲捏了捏怀中的金子,很重,我粗略地估算了下,这锭金子大概有十两重,能换得一百两白银,一百两白银能换一百贯铜钱。大概能让我们一家生活好几年。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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