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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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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山三天,鸟丝也失去联系三天,鹰巢山特殊的地质结构,纯天然的阵法不仅能让人产生方向感的错觉,就连电磁波也是会被屏蔽的。所以除了卫星电话,普通的手机根本就不可能有信号,并且卫星电话有信号的地方仅仅只在鹰巢的最中央,方圆不过五个平米而已。这三天,鸟丝不仅仅将教授所研究出的东西整理了出来,还将山里的垃圾收集了一下。一些用不上的废旧材料都扔到了噬金蚁洞前的空地上。

    其实很早以前整个鹰巢山就已经被收拾干净了,几千年的积攒,屁大的鹰巢山中足足积攒了不下万具尸骨,鬼藤之下说是人间地狱也毫不夸张,自小就见惯了遍地白骨的鸟丝对这些东西真的没什么感觉了。但是这么些年下来,鹰巢山也积攒下来一些东西,各种奇怪的兵器铠甲,直到现代的机枪大炮,鬼子的迫击炮和大名鼎鼎的75山炮也足足有四五门之多,不过可惜都已经锈蚀的不成样子了。以前为了安全,这些兵器铠甲之类的铁器都收集到山壁中的山洞中了。

    自从鸟丝养出这么一窝噬金蚁之后,短短的十年时间,整个鹰巢山的地下矿藏被其吃的一干二净,山洞中的金属物品也大部分拿来喂食这些噬金蚁了,而这次喂食是最后一批了,山洞中的东西已经一丝不剩了,金银倒是还有一些,但是银子也不过一斤,金子更是只有二两。以前倒是有一些,家败落的时候被爷爷拿出去救命了。

    一切规整妥当,鸟丝就准备下山了,反正现在不上学了,鸟丝的作息也没人管了,早些晚些都没关系。

    可就在鸟丝准备下山的时候,蚁后那里突然传来一个奇怪的信息。她发现了一个很了不起的存在。她而不是它,因为这个已经十几岁的蚂蚁已经产生了自我意识,其智力水平如果不算识字等文化知识的话,绝对能达到六岁孩子的水平,对于是非黑白,已经有了比较初步的认识,自从听过鸟丝讲解几次语文课本之后,她的语文水平急速增长,连了不起的存在这种形容方式都能通过意念来传达给鸟丝了。

    蚁后对于鸟丝是不会撒谎的,鸟丝顺着蚁洞就走了进去。是的,专为鸟丝挖空山壁而建造的大型蚁洞。

    等鸟丝感觉足足走了近百米之后,他也发现了一个了不起的存在。

    一个蛋,一个金蛋,以前这个地方他知道,这是整个鹰巢山的正中间,蚁后几年前派工蚁挖到这里时,找到一大块的金属矿藏,其中金银铜铁什么材料都有,但是含量又都不算高。好在有很大一坨,噬金蚁们就在这附近大吃特吃,几年下来,竟然吃出这么个金蛋。

    “黄金的么?”鸟丝通过意念问道。

    “不是,未知元素,大兵们都咬不动。工蚁们说,这是卵。因为负责孵化的工蚁从里面闻到了生命的气息。”

    对于金属的材质,蚁后虽然说不出来,但是却知道的一清二楚,至少元素周期表上的金属以及非气态元素她都能背下来,这当然也是鸟丝教的。他还教会蚁后,黄金白银之类的贵重金属,吃完以后不要全部消化,提纯之后排出体外,收集了好卖钱,要不然淬体的药物可就无处着落了。

    养这么一窝蚂蚁和山上的几只小鹰,单单仅药材一项开支就足够压塌一个家庭。当然这些药材也不是非喂不可。不过对于正在生长期的它们来说,鸟丝提供的药材可以让它们的进化更加完全,也更加快速。

    卵?

    鸟丝突然想到一个传说,传说中,这座鹰巢山是一只巨鹰所孵化幼崽的地方,当时鸟丝还嗤之以鼻,那得多大的鹰啊,不过现在想来,这也未必不是真的。

    为什么几千年来,鹰类的猛禽特别喜欢这个地方,周围千里之内,但凡能飞动的猛禽,一生之中总是会来这里住一次才甘心,特别是一些老鹰,死都要死在这个地方。

    当初鸟丝曾经问过一些开了灵智的鹰,它们也说不出为什么,只是单纯的喜欢这里,喜欢这里的气息,但是这种气息只适合猛禽类的鸟儿,杂食性的鸟类对这里所散发出的气息只有畏惧而没有欣喜。就算是鸟丝他老爸的本命鹰给鸟丝抓来无数的鸟类,最终留在这里还能生活下去的除了几只鹰类也就只有花生这个不算鹰的纯肉食者,而偏偏花生这个鹰巢山中体型最小的家伙,却成了整个鹰巢山中的无冕之王。因为谁都打不过它。

    不是没有老鹰挑衅过它,不过下场都比较凄惨罢了,骨断筋折算是轻的,因此命丧鸟口的也有好几个了。

    花生并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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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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