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进入她的宿舍我才发现,睡个屁呀,人家都已经在宿舍了,正在那铺床呢,铺的那叫一个整齐啊,接着,她把自己的外衣也脱了下来,叠整齐,码放在床头,之后就躺在床上开始看上书了。
我在一旁观察了她许久。费话,本王道行多高哇,能那么容易让人发现吗?我告你啊,别打岔。没打?想也不行。
我在一旁观察了她许久,这名女子,个子还挺高的,我看,和你的个头应该差不多,大概165左右的样子,相貌一般,算不上美人,皮肤倒是不错,挺白嫩的,身材嘛~本王阅女无数,她这个,只能算普通。
我足足看了她一个多小时,唉,这姑娘,她就在那看书,动都没动过,果然和我想的一样,跟在她这边,一定很无聊,她那几个室友在一边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她一声也不坑,实在无聊,在她的宿舍里坐了一个多钟头,我就待不下去了,得,走吧。
走出学府,我就来到了附近的这个……叫作,卿倒路的地方,这地方道路不宽,还挺热闹,各种各样的小店子,吃的玩的用的,什么都有。
你说这地名,有时候也挺邪性,她叫小卿,这里偏偏就叫卿倒路。就好比凤雏死在落凤坡一样,这一切,都是命,注定的,躲不掉。
这卿倒路上有一间小饭馆,我进去的时候,里面一个客人也没有,那生意,简直就是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啊。
店的老板是一个看上去30岁左右的瘦小男人,从样貌上看属于比较老实本份的那类人,浓密的眉毛,细长的眼睛,略显忧郁的眼神,稍微有一点点谢顶,不是十分明显。身穿白色厨师服,此时正挂着一个黑色的胶质围裙,双手戴着黑色的橡胶手套。
后来仔细考察过才知道,他当时27岁,还没成家,自己一个人经营这间小饭馆,又当屠夫又当厨师,还兼顾服务员,不过他这店的生意啊,真的是可以用个惨字来形容。
这小餐馆共有两层,楼下呢,用来营业。楼上则用来居住,虽然只是一个单身男人住在里面,却收拾的十分整齐,床上的被子叠得跟豆腐块似的,那个破旧的衣柜里面,衣服也都整齐的分类叠放在一起。
我进到店里的时候,这家伙正在厨房里面宰杀一只土狗,这狗本来就已经受伤了,我猜啊,这狗诂计是他从什么地方抓来的,抓的时候就已经将狗打伤了。
我早就说过,跟着凶手这条线,会有其他的收获,好端端的,就多了一条狗的怨气。本来我是不屑吸收这种小动物的,这刚好赶上了,不要浪费嘛。
这小子手拿一把尖刀,你别看他生意做的不怎么样,做为厨师,他还是很专业的,各种刀具都很齐全,决对不是那种一把菜刀走天涯的主。
一刀下去,直接插在了土狗的心脏上,下手又稳又狠,那土狗蹬了几下腿,就没了气息。接下来,他割开了狗的脖子,开始放血,这很正常,就算不是专业的,杀个鸡杀个鸭的,也都知道要先放血。何况,这小子从小生长在乡下,小时候就帮着家里人杀过猪,宰过牛,专业着呢。
“你连人家小时候的事也知道?”
“费话,我是谁呀,能看到过去未来。”
“嘁,你不是在吹牛吧?”
“吹什么牛,你们现代人才喜欢吹牛,我们那时候的人,没这习惯。去去去,别总打岔行吗?”
“行。”
放完了血,他拿起……这样不太方便,还是给他起个绰号吧,嗯……叫啥呢?就叫他小王吧。
放完血,小王拿起了水管,简单的冲洗了一下土狗的尸体,接着,他直接拿起砍刀,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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