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无数次的幻想过,假如时光可以倒流,假如一切可以重来,假如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所谓的“后悔药”……我一定,一定,一定不会再这般任性冲动了!
我会安安心心地做一个乖乖巧巧的好孩子,听父母的话,不去惹事。
我会抑制住年少轻狂的冲动,心平气和地对待一切的冲突和不快。
我会选择忍耐,无论何时,放下自己曾视若生命的尊严,即使是跪下!
但是,人生真的会有“假如”吗?
写到这儿,我的心被深深地刺痛了一下!
那年,我十七岁,西元二零零二年六月八号,高考结束的那个晚上,因为我的任性冲动,我的一切就此改变,我人生就此转折,痛苦的回忆也就此开始!
哦,对了!
我是不是该简单的介绍一下自己?
我叫安天明,天明,天之光明,无所畏惧!
二十七岁。
安天明是我一直以来的名字,除此之外,我还有一个法文名叫沃吉尔·勒安……嗯,我想应该是可以这么来翻译的,这是在我逃亡海外,加入外籍兵团时为自己取得名字。
沃吉尔·勒安!
我的父母曾经都是商人,自我有独立的意识以来,他们就常常忙于手头的生意而在外四处奔波,平日里也总无暇顾及到我。
由于经常我一个人单独在家,致使我从小就养成了独立自主的生活习惯,当然,这也一直让父母倍感欣慰。
然而,我不得不承认的是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安分的人,骨子里本有的桀骜不驯和性格上的毛毛躁躁,让我从小就为家里惹来了不少的麻烦,这也一直都是令父母感到头疼的事。
只是这一次,我从来都没想到过会因为我的任性冲动闯了弥天大祸,给我、我的的家庭带来了灭顶之灾,让我久久无法从痛苦中摆脱出来。
这是我那七年的开始,是我一切改变的缘由……
一个城市的夜晚最能看得到这个城市所有的阴暗面,霓虹灯下的角落里“咿咿呀呀”打架闹事的流氓无赖,闹市宽阔的大街上“飕飕飕”咆哮而过的名牌跑车,富家子弟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下的万般丑态……
现实的社会不是理想中的乌托邦,再光亮的白昼也会有阳光到达不了的地方,并在这样的地方形成各种打不破的阴影,阴影之下,金钱和权势是唯一统治这个社会的东西,普通人在这些东西面前本就一文不值……或者说是,蝼蚁之于大象。
无法掩饰!
我想知道,当你看到一群醉眼迷离的流氓无赖在调戏一个独行的少女时,作为一个男人,一个十七岁的充满正义感的热血青年,你会怎么办?
毫无顾忌地勇敢冲上去,站在正义的一方对抗这世间的罪恶与黑暗?
对天发誓!
我发誓,假如时间可以重来,我绝对不会这么做了,至少不会再这么毫无顾忌地冲动!
一块半截的砖头是可以对抗暴力的随手武器,尽管它很low、很普通,但在有些紧急的时候,它却可以让你改变身处的劣势,打破尴尬的绝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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