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意外,我救了一个人,他的父亲在安达斯颇有势力。”霍砚礼说的模糊,显然是不想让明笙知道,那是怎么样的人。
“我那个时候在安达斯,是一个类似于猎人一样的存在,只要给钱,我什么都能做,还清了那个医生的医疗费。”
霍砚礼没告诉明笙,那个医生在他还给他诊金的时候,只是看着霍砚礼,难得露出一个笑来“你属于这里。”
午夜梦回的时候,霍砚礼也在怀疑,他是不是天生就有这样的基因,否则怎么能这么轻易的混迹于安达斯这样的地方。
“那个人,和我关系还不错,只是当时不知道 他的身份,后来他带我回他家,见到他父亲,才知道那是一个怎样的家族。”
霍砚礼微微拧着眉,和别人说这些,其实他并不在意,他无法抹去那四年,甚至在某些时候,他觉得安达斯也不错,那四年的时间,也历练了他自己,成为了现在的霍砚礼。
“他父亲看上了我,问我要不要加入他们家族?”
“他想让你做他女婿?”明笙下意识的想到这一点。
“这倒不是,在那种地方,婚约并不能束缚人,三天两头的,身边都在换人。”
“他想让我当他儿子,你知道的,古代皇帝,不都认义子吗?他们或许觉得,父子关系要更稳固一些。”
其实单论父子关系的话,霍砚礼觉得,认个义父倒也无妨,不过,他更清楚,有了这一层关系,他或许再也无法离开安达斯了。
“我拒绝了他,不过答应给他们家族做事,毕竟,那个人开出的条件非常诱人,足以让我衣锦还乡,让我四年后再次回到云城,却还能第一时间成为霍家的掌权人。”
“后来,我觉得已经到时候了,便提出离开,离开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他给了我一个任务,当做离开那里的代价。”
“什么任务?是不是很难完成?他不想你离开是不是?”
“那种地方,进去很容易,你只要踏进去了,便属于安达斯了,可你要出去,却会很难,每走一步,都会有无数人想杀了你,将你永远留在安达斯。”
“完成那个任务,我用了半年,我成功了,所以,我可以离开安达斯,但那并不代表,我能和那四年完全割舍。”
明笙将所有的照片放在盒子里,盖上了盖子。
“我回到了云城,回到了笙笙身边,而且,我想让笙笙觉得,我没变。”
明笙看着他“你的确没变很多啊。”
霍砚礼笑了,却没那么高兴“笙笙,我变了,你很清楚,在安达斯,正常人是活不下去的,只有你和他们成为同类,你才能活下去。”
“这是我的秘密,害怕我吗?我现在,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人。”
明笙看着他,陷入沉默,霍砚礼叹息一般的开口“所以,为什么一定要知道呢?又不是什么好事,知道了,往后就会时不时想起这件事,然后觉得自己的枕边人,是多可怕的人。”
“霍砚礼,你避重就轻了,我只担心你现在是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