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骨灰带回去,这是对国家的眷恋,对那片乡土无法割舍的情谊,相信,不论是哪国人都会这么做!
如今我身在他乡,每天都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这种艰苦的日子在以前我是无论如何也不敢想象的,如果换做以前的我,一定会立刻把父母接回国,找一个不算漂亮但贤惠的女人结婚,平安的过一辈子。
可是,经历了这么多风风雨雨后,狼群已经变成了我生命中无法轻易割舍的一部分,这份情谊已经深入我的骨髓,让我想忘都忘不掉!
如果我选择不回国,父母却肯定也要跟着我流浪他乡,他们的内心深处也一定很想回国,回到熟悉的生活中,然而,一切都因为我才无法回到从前……
“我就是个不孝子!父母的养育之恩不仅未报答,反而却将他们拖入苦海之中,这是身为人子应该做的吗?我就是个畜生!”我痛哭的揪着头发,脑袋深埋在双腿中,狠狠的打击着大腿,这种心痛的感觉,真是比杀了我还难受!
过了一会,我才稍稍缓过一点神来,一抬头,正好看到天才站在门口看着我,把我吓了一跳:“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从你哭开始我就回来了!”天才一点也没因为看到我哭他却一直站在那看着感到不好意思。
“混蛋,谁叫你看的!”我骂道。
“拜托,这是我的房间!你占用我的房间我还没找你算账呢!”天才翻着白眼说道。
“你这个死瘸子!”我恨恨的把电话扔给他,转身准备离开这里,这时天才突然叫住了我,说:“如果你想走没人会拦你,也没人会怪你,放心吧,即便没了你,狼群也能继续活下去的!”
“放心吧,我走之前一定会把你的另一条腿打断了!然后丢到西藏高原喂藏獒!”天才抓起刚开刃的军刀还没等扔过来,我就撒丫子跑了。
“走还是留?”我心情沉重的走向自己的房间,忽然瞥见贝尔彻捧着一本杂志正坐在沙发上看的津津有味,我走过去看了一眼,发现是一张彩照,一个女人的屁股上面撒了一堆咖啡豆,在咖啡豆上面放着一把AK47。
“好看吗?”我突然开口问道,结果吓的贝尔彻一个激灵,一抬头看见是我,翻了翻白眼说:“你走路怎么不带声音的?”
“那是你看的太入迷了!”我把杂志拿过来,指着上面的图片说:“你爱好挺特别呀!女人的******!”
“胡说!我是在看咖啡豆还有AK47,我喜欢咖啡豆和AK47!”贝尔彻立刻急了,想要掩盖他的真实想法,结果刚说完,就意识到自己说错了。
“哈哈!你喜欢AK47?你以前不是说AK47太不值钱,在中东随处可见,你看见就烦吗?还有你不是说你喝咖啡过敏吗?”看着贝尔彻头一次露出尴尬的表情,我真是乐坏了!
“嘿,小子,听说你亲戚到你家去,知道是屠宰场的你就吓晕过去了?”我笑着刚准备离开,结果贝尔彻就在后面喊道,接着其他人也都从房间里伸出了脑袋。
“呦?这不是怕死怕的要命那个小家伙吗?”
“看到屠宰场的人都能晕过去,你比吉娃娃还胆小!”
“哈哈!真是太有意思了!”
一群人兴高采烈的像是发现新大陆似的兴奋的嘲弄起来,弄的我尴尬极了,该死的天才,没系上拉锁的屁股,就没个把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