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里等你……在地狱能相遇……”李景隆嘴里重复着李云睿的话,瘆人的歌词,让他后背直冒冷汗。
李云睿从悲愤中快速走了出来,现在他首要的问题是清理伤口。指挥着秋月和冬雪两人,将瓷罐用白酒擦洗干净,倒入白酒,放在火盆上小火加热,每隔几分钟将瓷罐盖子上凝结的水汽收集起来,如此反复三次才作罢。小半个时辰后,李云睿终于集了一酒盅高度酒精。
李景隆一边在思索儿子的话,一边看着李云睿指挥秋香、冬雪,不禁觉得老怀安慰:自己的儿子,小小年纪便有大将之风,就跟当年自己白沟河兵败时,一般无二的镇定自若,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
李云睿如果知道李景隆是这般想法,肯定拿刚提炼好的酒精,泼在李景隆身上,点把火把他烧了祭天。
“秋月,过来坐下。”李云睿看了看眼前的两个侍女,指着床头说道。
秋香不明所以,但世子有命,她赶紧坐到了床头。
李云睿二话没说就趴在了秋月的腿上,用手抱住了秋月的小蛮腰。
人道是软玉温香抱满怀,春至人间花弄色,将柳腰款摆,花心轻拆,露滴牡丹开,想来说得就是这番情景吧!趴在秋月腿上,李云睿不禁心神摇曳。
这世子的日子,如此堕落、如此腐化,怎么能舍得呢?无论如何也要保住这奢靡、腐败的生活,李云睿暗暗下决心。
“我儿,你这是准备作甚?”袁氏看到儿子抱着秋香的腰,这虽是半夜,但父母还在他面前,李云睿却抱着一个侍女不放手,着实不像话。
“秋香,用棉花沾着酒精,把伤口上的血和污渍清洗干净,记得要轻一点,慢一点。冬雪去找府里自备的金疮药来。”听了袁氏的话,李云睿顿时小脸一红,光想着俏奴美婢、软玉温香,把正事忘了。
冬雪听了之后,赶紧点头,走出了房间,不过心里却泛起一阵酸意,世子为什么不选自己抱?
李云睿之所以选秋香的原因,因为秋香胸有沟壑,而冬雪则只有旺仔小馒头。
秋香拿起棉花,沾上酒精,开始在李云睿的后脑勺上清理起来。
酒精碰到伤口,那种酸爽的滋味,让趴在秋香腿上的李云睿欲生欲死,开始如蛆一般蠕动了起来,嘴里不时发出痛苦的声音。
“秋月,你轻一点,看把睿儿疼得!”袁氏在一旁看着李云睿痛苦的样子,心疼不已。
“母亲,秋香已经做得很好了!”李云睿在一旁给秋香开脱。
好在伤口不大,很快秋月就清理完了,冬雪拿来金疮药后,敷在伤口上,找来干净的棉布,缠在了伤口上。没有纱布,只能用棉布凑合了!
缠完绷带的李云睿,犹如《火影》中的佐助一般。
“我儿,现在感觉如何?”袁氏看着缠好绷带的李云睿,不肯从秋香腿上起来,以为他不舒服。
其实李云睿就是单纯地想沾沾秋香的便宜而已。
在前世,他何曾体验过此等贵宾般的享受?心里多少有些看不起自己,但更多的暗爽!
能不爽吗?
软玉温香,简直爽到起飞啊。
这样爽的生活,怎么能放弃呢?
一定要想办法改变自己的命运。
穿越前的李云睿,二十八岁了,还是个单身狗,有需求了,顶多去小巷子中,找个按摩店释放一下,现在有这么漂亮的侍女在眼前,怎么能放过?要不是受伤了,李云睿都想今晚把秋香办了。
算了,还是算了,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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