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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来自希腊、罗马,它之所以能够流行和文艺复兴有一定关系,是受了那种淫乱风气的鼓动。对希腊和罗马人来说,他们对裸体已经司空见惯了。所以,在他们眼中,裸体和风纪之间没有丝毫关系。然而无论是在寒冷的北欧,还是在日本,甚至是英德,要想不被冻死,衣服可谓是必需品。因为畏惧死亡,所以人们要穿衣服。当这种行为普及到所有人身上,对人来说,穿衣服就成了必不可少的行为。一旦穿上衣服,再面对那些裸体之人时,就会视他们为野兽,而非人了。因此,也就可以理解,为何在欧洲人眼中,那些裸体画、裸体像会被视为野兽。北欧人尤为如此。甚至即便与猫相比,这种野兽恐怕还稍有不如。很美?那也没什么,不过是“很美的野兽”罢了。如此说来,或许有人会质疑我是否见过西方女人的礼服?我不过是只猫,自然没见过。不过这并不代表我没听说过,据说她们所谓的礼服不但袒露着胸口,还裸露着手臂香肩,简直不成体统!她们的衣服在十四世纪以前还和普通人一样,并没那么可笑。可是为何现在她们的衣服竟会像戏子那样下流呢?这个理由太长,所以在这里,我不想多加赘述。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如此罢了。

    我们先将她们的衣服史抛开不论,话说虽然在晚上她们穿得如此下流,还得意扬扬。但是在白天,她们还是会将全身都包裹严实的。甚至即便是一个脚趾,如果被别人看到,对她们来说也是奇耻大辱。由此可见,她们心里的人味并没有完全泯灭。至于那礼服,不过是一群傻子商量出来的结果,自欺欺人罢了。如果对于我的说法,某人心怀质疑,大可以白天也去街上走走,将胸口和手臂都露出来看看。即便是支持裸体的人,也可以这样试试。如果在他们眼中,真的由衷以裸体为美,怎么不让自己的女儿光着身子呢?或者自己也可以去上野公园裸奔一下。为何不这样去做呢?难道是做不到吗?显然不是,而是因为没有西方人为先例吧。实际上,此时不就有人穿着下流的礼服在帝国饭店出入吗?而且颇为骄傲自满。这又是为何呢?其实答案很简单,不过是因为西方人已经开创了先例罢了。在他们眼中,西方人无疑是出色的,所以即便生硬、愚蠢,也非要去模仿个没完,否则就不舒服。别人比你高,你就得低头;别人比你强,你就得认输;别人比你厉害,你就得屈服;如此卑躬屈膝,实在愚蠢至极。当然,如果这种愚蠢是不得已而为之,或许值得理解。但是,也请不要太高看了日本人。而且这情景也同样适用于学问方面,不过在此就不多加赘述了,毕竟和衣服没什么关系。

    如是,对人类而言,衣服可谓极其重要。它的重要性甚至可以与人类自身相媲美,因此人总是会质疑,衣服和人到底哪个更重要?纵观人类历史,似乎将其称为衣服的历史更为合适,反倒不能称其为血肉的历史了。所以,一旦某人赤身裸体,在他人眼中反而更像是妖怪,离人倒相去甚远了。当然,妖怪这个称呼也不是不能摒弃的,只要所有人类都愿意做妖怪就可以了。不过如果这样,人类自身就将面临很大苦恼。人类在远古时候由大自然创造而来,相互之间地位平等,然后又一起被放到了这世上。因此,所有人生下来时都是赤身裸体的,没有例外。

    如果人类能对这种平等安之若素,那估计无论生活多久,他们都会是如此赤身裸体的。可是,其中一人却说道:“如果所有人都一个样,赤裸裸的,那我为何又要浪费精力了?这努力不就毫无意义了吗?我必须想个办法,让自己突显于众人之中,让他们知道我是谁。所以,为了能让其他人大吃一惊,我得在身上穿点儿什么。”于是,经过十年的不断研究,短裤诞生了。然后此人穿着它到处去炫耀说:“看看,我现在和你们不一样了吧?”今天的人力车夫就是此人的后代。也许有人会觉得,竟然花费了十年时间才发明出一条短裤,这也太没用了吧?实际上,这种说法十分愚妄。因为此人的立足点是今天,回头看时难免陷入愚昧的境地。如果从当时的角度来看,称其为最伟大的发明也毫不过分。笛卡儿发现了“我思故我在”的真理,这难道不是连三岁孩子都知道的事吗?但据说,他同样花费了十年才明白。无论探索什么事,都必须花费一番大力气。所以,一个车夫竟能发明出短裤,虽然花费了十年时间,但已实属难得。

    当然,短裤一经发明问世,车夫难免耀武扬威起来。于是又出现一个人,对于车夫们穿着短裤耀武扬威的行径,他十分气愤。所以,通过六年的研究,大褂诞生了。虽然这东西看起来穿不穿都无所谓,但到底是压制住了短裤的嚣张气焰。大褂的黄金时代开启了。这个发明人正是菜店掌柜、药店掌柜、布庄掌柜等人的祖先。在短裤和大褂之后,裙裤时代紧随而至。这也是一位妖怪发明出来的,他曾愤怒地大喊道:“大褂有什么了不起!”这个人的后代就是那些旧武士和现在的大官们。就这样,妖怪们接二连三的独树一帜,最后那种模仿燕尾的奇装异服终于诞生了。

    然而,这种东西究竟是怎么来的呢?是随随便便、胡扯瞎闹、漫不经心弄出来的吗?显然不是。这不过是很多好胜之人野心勃勃弄出的新花样,目的就是为了超越他人,突显自己的与众不同罢了。从这种现象上,我们可以发现一大事实,那就是人类对于平等饱含憎恶,就好像自然也不喜真空一样。至于今天,正是因为对这种平等的憎恶,所以人们才穿上各种服装,以彰显自己的地位。对人类而言,衣服现在已经成了其自身的一部分。如果想将这部分舍弃,并回归原始那种赤裸的平等,估计只有那种狂妄之人才能做到。不过就算成了此种人,要想回到过去,那也是不可能的了。在文明人眼中,只有那些妖怪才会想回到过去。这个世界上有亿万人,如果大家都成了妖怪,那不就平等了吗?既然这样,就让所有人都退回到妖怪的世界中不就行了吗?事实上,就算如此,依然行不通。因为,就算所有人都变回了妖怪,但第二天,妖怪之间的竞争又会上演。虽然此时,他们的竞争手段已经不是穿衣服了,但对他们来说,依然可以利用妖怪的本色来竞争。虽然不能再穿衣服,所有人都是赤身裸体的,但是在其他方面,总还是会弄出些与众不同来。由此可见,还是不脱衣服为妙。

    可是,现在我面前的这群人却全都是赤身裸体的,什么短裤、大褂、裙裤,都没了踪影。他们就这样一丝不挂地暴露在他人的目光中,将自己的丑陋之态表露无遗,甚至还在夸夸其谈,脸上毫无顾忌之色。这就是我之前所说的极为壮观的景象。对我自身来说,此时倍感荣幸,因为竟然有幸将这些人的情况向那些文明人描述一番。

    我应该从哪儿开始说呢?这浴池里十分混乱。这些妖怪们的行径乱得很,为了能够井然有序地加以阐述,我必须要花费大量精力。我先从浴池着手吧,姑且算它是浴池吧,事实上,这很难说得清。它有九尺长三尺宽,被分为了两部分。一边是所谓的药汤,一边是普通洗澡水。前者呈现出一种乳白色,但却像掺了石灰似的那样混浊,而且还油亮亮的不通透。其实,这水像要臭了似的也没什么可奇怪的,因为一番探听之下我才知道,一份药汤竟要用一周之久,下周才会换新的。至于后者,也好不到哪儿去。虽说是普通水,但也称不上清澈,那颜色就和消防水桶里存的雨水被搅动起来时差不多。

    接下来我要说说那些妖怪。要想对他们加以描述,可不是那么简单的。有两个看起来岁数不大的人站在那个和消防水桶差不多的浴池里。他们站在那儿正将水撩向自己的肚皮,哗啦哗啦的水声不绝于耳,当真是好福气。若论肤色,这两人简直不分伯仲,都是同样黑。我心里想着:“这两个家伙,长得倒挺壮实。”没过多久,其中一个对另一说:“我这块是怎么了,阿金?总有些疼。”与此同时,他正拿着毛巾擦拭着自己的前胸。

    “那块吗?是胃啊。这你可得注意点儿,严重了是会有生命危险的。”阿金说道,语气颇为热情。

    “不对,是左边。”那人边指着左肺部的位置边说道。

    “就是胃没错的,左边胃,右边肺。”阿金答道。

    “是这样吗?我还以为胃在这边呢。”那人边说边在自己的腰上点了点。

    “不对,那是小肠。”阿金说道。

    这时,一个青年突然跳进了水里,发出“咕咚”一声,这个长着小胡子的家伙看起来大约二十五六岁。原本他跳进来也没什么,可是他全身都是香皂沫,除此之外还有泥垢。所以这一跳之下,这些东西立即在水面上扩散开来,形成了一层油光光的污垢,呈一种青灰色。然后,两个脑袋从他旁边露了出来。其中一个光秃秃的,是个老头儿。他冲一位留着板寸的小伙搭讪道:“人老了,腿脚都不灵便了,和年轻人可比不了。不过要说到这洗澡水,我还是希望能热些的,否则不过瘾啊!”

    “您身体看着不错了,老爷子,而且看起来很有精神头。”青年答道。

    “哪有什么精神啊,幸好没什么病。人啊,活到一百二十岁也不是不可能的,但千万别干坏事。”

    “这么多年?能活到吗?”

    “肯定能活到一百二十岁。在明治维新前,牛入区有个直参武士,名叫屈渊。据说他有个仆从,此人活到一百三十岁呢。”

    “嘿!活得真够久的。”

    “可不是吗?活得真够久的,以至于他连自己的岁数都忘了。据说,他在一百岁以前还清楚自己的年龄,但是之后就忘得精光了。我们相识时,他已经一百三十岁了,不过那时他还活着呢。至于后来如何,我就不得而知了。没准儿啊,现在也没死。”说完老头儿就离开了浴池。至于刚才那个长着小胡子的年轻人,他正独自在那儿笑嘻嘻地弄着香皂沫,使那像云母片一样的香皂沫覆盖住了身旁的水面。

    然后,又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妖怪跳进了浴池。之所以说他与众不同是因为他背上文着花纹,似乎是岩见重太郎[80]挥刀斩蟒蛇的故事。不过那条蟒蛇却不见踪影,应该是尚未文完,这着实可惜。因此,在这位“岩见重太郎”的身上,多少能看出点儿失望的味道来。他跳进浴池后嚷道:“妈的,这水真热啊!”

    另一个随后跳下的人也附和道:“这水……能凉些就好了……”此人的面目显得有些狰狞,可见这洗澡水确实太烫。一见到那位文着重太郎的人,他立马招呼道:“您也来了,老师傅。”

    “嗯,是你呀。”那位“重太郎”接着问道,“最近,阿闵怎么样了?”

    “他呀,活跃着呢。”

    “他倒不是总这样……”

    “那倒是,不过这可不是个忠厚的家伙。哦……这么说吧,反正他不大招大家待见,也不知是何原因,而且也不得大家信任。对一个手艺人来说,这可不是好事。”

    “为何大家都不喜欢他,其实这也好理解,谁让阿闵总是一副骄傲自得的样子呢,一点儿都不懂得谦逊有礼,所以大家不信任他也很正常。”

    “这倒是实话。仗着自己的手艺,这家伙总是自以为是。可这有什么好处呢,最后还不是自己遭殃。”

    “白银町上的老人儿没剩下几个了,到了现在,也就只有桶铺的元老爷、砖瓦店的掌柜,还有您,能称得上师傅喽。我是这儿的本地人,生于此长于此。至于阿闵那家伙是从哪儿来的,就不得而知了。”

    “可不是吗?不过他竟然能做到那地步,倒也实属难得了。”

    “唉,反正是不招人待见,也不知是何原因,或许是因为他不合群吧。”就这样,两人的话题一直围绕着这个阿闵,那坏话说个不停。

    这边浴池的洗澡水就像消防桶一样混浊,对它的描述就到此为止吧,接着让我们把目光转向另一边的药汤。这药汤呈乳白色,有很多人挤在里面。表面看来是在浴池水里挤了很多人,但事实上,更像是在人堆里加了一些水。而且这个池子有进无出,大家看起来都悠闲得很。此时,我也深刻理解了为何此处的水会这么脏,一是因为不经常更换,二是因为泡的人实在太多了。我对浴池里的人再次认真观察了一遍,终于找到了我的主人,他在各种拥挤下正蹲在池子的左上角那儿。因为洗澡水很热,所以他的脸上红彤彤的。我心里十分同情他,真希望有人能腾个空儿让他出来。不过看起来大家似乎并不愿意接受我的意见,而主人似乎也不领情,依旧浑身通红地待在原地。这种事其实做起来很难。那既然身上都烫红了,为何他还不愿出来呢?估计是怕浪费了那洗澡钱吧,足有二毛五分呢。虽然我是一只猫,但对主人的忠心却天地可表。所以身在窗沿上的我不免为他担心,怕一直不肯出来的他会在里面晕倒。主人旁边的一个泡澡者这时开口了,他的全身都泡在水里,他说:“这水太热了,瞧瞧这后背,简直像被针扎一样。”似乎想以此来获得大家的支持。

    不过,有人却没能让他如愿,那人得意扬扬地回道:“哪儿热了?这水冷热正合适。要想让这药浴发挥作用,就得这样。与这儿相比,我在老家用的水更热,至少比这热一倍。”

    “这药浴到底有何用啊?能治啥病?”有人问道,这家伙的脑袋上顶着一条叠好的浴巾。

    “啥病都治,厉害着呢,作用也大。”一个脸长得像黄瓜一样消瘦的人说道。如果像他说的那样,这药浴的效果那么大,那为何他没有变壮实呢?真是奇怪。

    紧接着,又一个貌似啥事都懂的人接茬儿道:“这药疗效最好时是在换好药水后的第三、第四天,所以今天来泡正合适。”一望之下,我发现这人长得颇为肥硕。

    “那能不能喝呢?这样有效果吗?”一个声音突然插入,听起来颇为娇弱,但看不清长相。紧接着另一人答道:“要想喝的话,得等它凉了。睡觉前喝上一杯就不用起夜了,喝点儿试试也行。”这人同样看不清长相。

    说到这里,我们再把目光从浴池挪到大厅。嘿!这人可真不少,一大群亚当。有的蹲着,有的坐着,姿势各异。都在搓洗自己的身体,有的搓这儿,有的搓那儿。其中有两位亚当吓了我一跳,一位躺在水泥地上仰望高处的天窗,另一个更加悠闲,正趴在地上看向水沟。除此之外,还有一对貌似是师徒的和尚,小和尚正在代行搓澡工的职务,给自己面向墙壁蹲着的师傅敲打肩头。当然,正式的搓澡工也有,他正拎着一个圆桶将热水浇到客人肩上。而且虽然室内温度颇高,他却还穿着坎肩,据我估计,可能是他感冒了的关系。他还拿着一块粗绒布,就夹在他右脚的大拇指中,估计是用来给客人搓泥的。

    旁边还有一个年轻人,自己就占了三个水桶,正不断劝说周围的人用他的香皂。一个劲儿地说:“这是我的香皂,请用!请用!”然后就开始夸夸其谈起来,至于说的什么我倾耳细听,原来是:“枪本是外国的东西,后来才传过来的,对吧?在古代,战斗的工具主要是大刀。外国人之所以要造枪,不过是因为他们胆小罢了。这个外国是哪儿呢?反正不是中国。在和唐内,也就是清和源氏的时代,这东西还没有呢。据说,源义从虾夷去往满洲时,身边就跟着一个虾夷人,而且此人颇有学识。后来,源义经之子对大明国实施攻打,不敌的大明派出使者求见三代将军,并提出要求,希望可以借兵三千。然而没想到的是,三代将军扣留了使者。至于这个使者姓甚名谁,他一时想不起来了。反正在接下来的两年里,这个使者一直被拘禁着。后来在长崎,一个窑姐嫁给了他。这个窑姐给他生了个孩子,这孩子就是和唐内。等此子长大后妄图回到大明,结果发现国贼已将大明覆灭……”

    什么乱七八糟的,我丝毫没听懂。

    在这人的身后还有个人,此人看起来也就二十五六岁,脸色晦暗。此时除了将热水不停地撩向大腿根部外,他并没有说什么。他看起来十分不好受,好像那里有疮。在他旁边有个貌似是这一带“读书人”的家伙,不过十七八岁,正在粗鲁地大声说着什么。在“读书人”旁边还有个背对着我的家伙,他脊柱骨节节突起,就像将一根竹节杖插入了一具僵尸体内。在他脊柱两侧,摆着四个像“十六子棋”棋子一样的圆点,排列得非常整齐。不仅如此,这些“棋子儿”还有些腐烂,甚至流出了脓水来。如果我继续这样写下去,那就有太多东西要写了。我现在连其十分之一都还没写到。突然,一个光头出现在进门处,他大概七十多岁,穿着淡黄布衣服。此人出现后,他对着这些赤裸的妖怪行了个礼,模样颇为恭敬。然后说道:“实在感谢诸位在这么冷的天还来光临,大家慢慢洗,不要着急。要想暖和一点儿,就在药浴里多泡几遍。洗澡水一定要够热,知道了吗,掌柜的?”他一张嘴就是这么一大通,浴池的掌柜的立马回答:“知道了。”

    “这老爷子真会做生意,这么客气。”刚才提及和唐内的那人夸赞道。

    这个老头儿突然而至,古怪得很,着实吓了我一大跳。因此,我决定略过其他的不提,先把所有心思放到这老头儿身上。最初,有个刚从浴池里出来的四岁左右的小孩儿落入了这老头儿的眼睛里,老爷子将手招一招,说道:“这边来,小家伙!”但没想到,小孩儿一下被他吓哭了起来,似乎很害怕。他这一哭,把老头儿也吓了一跳,连忙说道:“别哭,别哭,怎么了?怕我?哎,这是咋回事?”说完,老头儿话锋一转,对孩子父亲说道:“哟!源老板啊!今天可不暖和。昨晚,近江店进小偷了,不过是个蠢货。你都想不到,他竟然在角门上掏了个四方的窟窿。后来人跑了,但却啥也没偷成,估计正好让警察或巡夜的给撞见了。真是笑死人了。”这老家伙对小偷好一番讥讽,然后又转向另一人说道:“真冷啊今天,你这年轻人怕冷吗?”实际上,觉得冷的似乎只有他一个人。

    一时间,我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这老头儿身上了,结果不但忘了其他妖怪,也没顾得上在浴池一角烫得浑身通红的主人。这时,在搓澡和冲洗挨着的地方突然传来一声大叫。定睛一看,我发现这声音正是主人发出来的。这叫声不但大,而且沙哑得难以听清,虽然我不是第一次听到,但因为今天是在这样的地方,所还是吓了我一大跳。我瞬间就判断出来主人为何如此生气,肯定是因为长时间待在热水里,结果导致了上火。他又为何如此大喊大叫呢?如果只是因为这种病态,这当然值得理解。但事实并非如此,他的头脑可没有随着上升的肝火而变得昏聩,其实只要我将他之所以大吵大嚷的理由讲明,大家也就明白了。实际上,他正在和人发生争吵,对方是一个自负的“读书人”。主人大叫道:“往后面去,别把水弄到我的小桶里。”

    看待事情的眼光不同,事情的样子自然不同。所以针对主人大声吵嚷的原因,不一定非得是因为上火的关系。没准儿在一万人中,终究会出现一个像高山彦九郎[81]那样的人,对山贼加以大声斥责,而此时的苦沙弥之所以要弄这么一出,很可能怀揣的是同样的目的。结果是否也会和预想的一样呢?那可不好说,毕竟在对方眼中,自己可不是什么山贼。转过头的读书人答道:“我原本就在这儿。”语气听起来颇为诚恳。这回答十分平常,潜台词就是在说:“这地是我先占的,我才不会顺你心意离开呢。”而且,无论是他的语气,还是态度,实在和山贼相去甚远。虽然主人有些上火,但是他按理也该明白这一点。可是,他之所以会发火,其实和读书人占位置没多大关系。真正的原因是在这之前,这两个年轻人毫不沉稳,光顾着得意扬扬地在那儿自吹自擂,这才把主人的火气给勾了上来。所以,虽然对方已经老实地表明位置是自己的,但主人依旧呵斥道:“浑蛋,你是怎么回事,把脏水往别人桶里弄?”就算是我,面对这两个年轻人时心里也早有不满。所以,听见主人的话,我不禁大呼道:“痛快!”不过虽然如此,在我眼中,他的行为依旧有欠考虑,因为他毕竟是老师。

    主人是一个很顽固死板的人,这个性格可不讨喜。他身上都是棱角,简直和烧过的煤块差不多,而且又臭又硬。据说,在古代,汉尼拔[82]率军越过阿尔卑斯山时,路被一块巨大的岩石堵住了。于是,汉尼拔将醋淋到岩石上,并听过火烤让岩石变软,然后用锯子将岩石据开,最终他们顺利通过。我觉得主人在药汤里已经泡了那么久,但对他的固执病症显然没什么效果,看来唯一的方法就是用醋浇、用火烧了,否则主人这病是不会好的,即便再来几百个这样的读书人,历经数十年,结果都是一样的。

    这些泡在浴池里或站在水龙头下的人都是赤裸裸的,那些文明人必穿的衣服已经被他们脱去,可以说这就是一大群妖怪。所以,用普通规则来要求他们显然是行不通的,他们自然可以肆意妄为。例如,让左肺变成胃、让和唐内变成清和源氏、让阿闵不值得信任。可是,如果离开浴池,回到穿衣处,他们就从妖怪变回了人。因为,他们回到了尘世,回到了所有人都生活的地方,并再次穿上了衣服,变回了文明人。所以,他们之后的举止必须符合人的标准。

    此时,主人正站在位于洗澡和更衣室的交界处的门槛上。也就是说,他就要回到现实社会了,那个世界和和气气、圆滑世故。可在如此重要的时刻,他的固执又发作了。由此可见,就他而言,这固执的病已经成为根深蒂固的顽疾了。既然以“病”称之,那要想治愈自然绝非易事。依我来看,只有一个办法能让此病痊愈,那就是让校长将主人辞退。主人是如此固执的人,一旦被辞退,除了在街头浪迹而死外,怕是不会再有其他结果。换言之,对主人来说,将其辞退也就代表着他会死。而主人又是非常怕死的,虽然偶尔会得些小病,但都跟死亡相去甚远。所以如果拿“得了这种病,你会死的”来吓唬他,他肯定会吓成一摊烂泥。这样一来,我觉得主人这病也就痊愈了。如果这样都不行,那就再没什么办法了。

    然而对我来说,就算主人是个糊涂虫,是个固执的重症患者,但主人终究是主人。我是一只猫,然而对于主人的命运,我还是十分关注的,毕竟就连诗人都曾说过:“一饭之德必偿。”[83]此时,对主人的担忧占据了我整个脑海,以至于没有及时观察浴池中的景象。这时,突然有辱骂声从药汤那边传来,听起来很杂乱。我心里纳闷儿那儿又怎么了?于是转头看去,结果发现有很多妖怪挤在出水口那儿,到处都是大腿,有的有毛,有的没毛,这些大腿挤挤挨挨,连个空隙都没有了。此时正值初秋时分,夜幕正要降临,这些乱挤成一团的妖怪身影并不清晰,因为在冲澡室的天花板上有大量的水蒸气在聚集。我的两只耳朵不时听见“热啊,热啊”的叫唤声,整个脑袋都被周围混乱的声音包围了。整个浴室内回荡着巨大的声响,有的声音尖利,有的低沉,有的粗鲁。所有声音都掺杂在了一起,难以用语言形容,我唯一能想到的就是既嘈杂又混乱。很长时间里,我都立在原地,愣愣地出神儿。在此之后,这嘈杂的声音越来越大,最后似乎到了极点,在互相推搡的人群中,突然站起来一个高大的男人。与其他人相比,这人要高出很多,足有三寸之多。他扬起那长满胡子的赤色脸庞,或许也可以说,是在胡子里长出了一张脸来。然后大声喊道:“火小点儿,火小点儿!热过头了,热过头了!”听听那声音,跟破锣一样,再加上那副面孔,一下子使他突显于众人面前。浴室原本很嘈杂,但不过转瞬间,似乎就只剩下了他一个人。“超人”,尼采[84]所说的“超人”必定是这个样子。在魔鬼中,他是王者;在妖怪中,他是领袖。我正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接着一声“知道了”从浴室后方传来。这可把我吓了一跳,连忙看向声音来处,只见一人正往炉灶里使劲填一大堆煤。此人正是那个穿着坎肩的搓澡工,至于其他的,因为光线昏暗,看不大清。不过煤被扔进炉子里后,发出了很大的噼啪声,突然映红了搓澡工的半张脸。与此同时,在昏暗的灯光中,炉子后面的砖墙也闪了一下亮光,就好像要烧起来了一样。这感觉并不好,让我心惊,于是连忙跳下窗子跑回了家。我一边往家走一边在想:这些人将短裤、大褂、裙裤都脱了个干净,赤裸裸的似乎已经平等了。但实际上,即便如此,依然有一个赤裸裸的英雄脱颖而出。可见,真正的平等多么难以实现,即便大家都脱光了,同样不行。

    回到家里,一片太平盛世。刚洗完澡的主人正在吃晚饭,脸上红红彤彤、亮闪闪的。然后,他的目光落在爬到廊上的我身上,说道:“看看这个猫,真是个懒家伙,这都几点了,也不知上哪儿野去了。”我看向餐桌,虽然家里不富裕,但桌面上光菜就有三四样。除此之外,还有一条我不认识的烤鱼,大概是昨天从台场捞的。鱼这种动物是非常健壮的,极少生病,这事我之前就提过。可是就算如此,最终也逃脱不开死亡的命运,不过像这样又煎又烤的,再健壮也受不了啊。相比之下,更幸运的反而是那些有病的,多少能多活一会儿。我一边这样想一边若无其事地坐在了餐桌旁,心里盘算着待会儿找个空当儿偷吃一点儿。要想吃上美味的鱼,必然要像我这样,懂得装样子。主人只动了一两口鱼,从他的表情来看,似乎对味道不大满意,之后就把筷子放下了。女主人则坐在他的对面,眼睛盯着他不断开合的嘴巴,手中的筷子不时无声地动一下。

    “嘿,帮我打下猫头。”主人突然对妻子要求道。

    “打它干吗?”女主人反问道,一脸的疑惑。

    “让你打你就打呗。”

    “这样打吗?”女主人一边用手拍了下我的脑袋,一边问道。至于我,则一点儿让她疼痛感都没有。

    “没叫啊。”主人说道。

    “确实没叫。”女主人答道。

    “再来一下。”

    “无论几次,结果还能有什么区别吗?”女主人又用手打了我一下,我依然没啥感觉,所以还是没叫。不过我很好奇他们为何如此呢?这样打我有什么用意?对于他们的意思,就算是深谙谋算的我也不甚明了。要想解决此事,我必须先弄明白主人的目的。可是除了一个劲儿地叫妻子打我外,他什么表示都没有,反而让我和女主人觉得好生为难。打了两次,主人似乎都不太满意,耐心似乎也所剩无几,终于嚷道:“你快打它,让它叫。”

    “让它叫?你要干什么?”女主人问道,神情颇为厌烦。接着,又打了我一下。现在我已经明白了主人的意图,事情就好办了。要想让主人称心如意,我只要叫一声就可以了。我之所以厌恶主人,正是因为他这种蠢笨。如果他打我的目的是为了听我叫,只要早点儿说明就好了,何苦打我这么多次。他要是早早说明了,我在第一次时就会叫,也就不至于还挨几次打了。既然他的目的是让我“叫”,那就没必要发出“打”的命令。“叫”是我的事,“打”是对方的事。他最初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我叫,但却只下达了“打”的命令,认为这样,我的叫声自会传来。可是要知道,这“叫”是由我做主的事,所以这想法简直太蛮横了。可以说,对别人的人格毫无尊重之意,简直太不把我们猫当回事儿了。主人是如此固执骄傲,竟然做出如此无礼的事,真是出人意料。如果这事是金田先生干出来的,那倒还说得过去。在他眼中,我家主人简直是犹如蛇蝎一般的存在,让人厌恶得很。

    不过事实上,主人并非那种小人,他之所以下达这样的命令,并非是出于极度的奸诈。那他为何会有这样的想法呢?我觉得是因为他在智力上存在着很大的不足。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类似肚子吃饱就会胀、手被划了就会流血、人被杀就会死去的判断,完全是因为他的头脑过于简单。因此,他有我被打就会叫的想法也就没什么可奇怪的了。但其实,这想法完全不合逻辑。因为按这个道理来说,那岂不是只要掉进河里,肯定被淹死;只要吃虾,肯定拉肚子;只要读书,肯定能成为成功人士。如此“肯定”下来,估计会让一些人尴尬不已。而且就算对我来说,认为只要挨打,自己肯定叫唤,也会让我很为难。如果把我当成敲敲就响的护国寺的钟,那我就枉为猫了。我在心里这样腹诽着主人,然后连忙叫了一声:“喵——”

    “叫是叫了,这是感叹词?还是副词?你知道吗?”主人这时向妻子发问道。

    对于主人的问题,女主人并没理会。事实上,即便在我眼中,提出如此古怪问题的主人也一定是刚才洗澡洗糊涂了。在周围邻居中,主人是出了名的古怪。更有甚者,在一些人眼中,他简直就是个精神病患者。不过对主人来说,他却具有很强的自信,他反驳道:“有精神病的是这世上的人,可不是我。”周围的人以“乱叫的疯狗”来称呼主人,主人则反驳道:“那他们岂不是‘笨猪’,这样才公平嘛。”可见,在主人心里,对公平是真的很维护,真是无奈。现在,他又对妻子提出了如此古怪的问题,不过既然他已经是那样的人了,所以也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但在其他人眼中,大概只有精神病患者才会问这样的问题吧。所以,面对他的问题,女主人一下就愣住了,什么都没说。就算是我,同样无言以对。

    “嘿!”主人突然对妻子叫道。

    “嗯?”受到惊吓的女主人疑问道。

    “这个‘嗯?’又是什么呢?感叹词?副词?你来说说是哪种?”主人说道。

    “哪种?愿意哪种就是哪种吧,真是无聊。”女主人答道。

    “无聊?这可是个大问题,现代的语言家都在为此竭尽全力呢。”

    “不过是一声猫叫,这也是大问题?无聊死了。再说,那猫叫是猫叫,日语是日语,也不一样啊。”

    “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啊,这种研究叫对比。”

    面对主人的胡说八道,聪明的女主人并不想浪费唇舌,于是只是敷衍道:“这样啊!”然后接着问道,“那你分辨出来了吗,是哪种词?”

    “要想分辨明白,哪有那么简单,这问题重要着呢。”主人说道,同时嘴也没闲着,那烤鱼被他吃了不少,就连旁边的猪肉、芋头,他也没放过。

    “是猪肉?”主人问道。

    “嗯,猪肉。”

    听见肯定的回答,主人以极蔑视的口气“哼”了一声,然后喝了一口酒后又把杯子递到女主人面前说道:“再来一杯。”

    “看看你的脸,红彤彤的,今天喝得不少了。”女主人说道。

    “还要接着喝!这世上最长的字,你知道吗?”

    “什么字?外文吗?”

    “对。”

    “我上哪儿知道去。你还是快点吃饭吧,别再喝酒了。”女主人劝告道。

    “喝。我教教你吧,那个最长的字。”

    “行,但教完你可得好好吃饭。”

    “Archaiomelesidonophrunicherata.”主人说道,果然好长。

    “什么东西啊,你瞎说的吧?”女主人质疑道。

    “是希腊语,谁瞎说了。”

    “那你用日语说说是什么意思?”

    “虽然我会拼,但意思倒不懂。反正如果继续写,写到半尺多长都行。”

    对大多数人来说,只有醉酒后才会瞎说。可是主人说这种话时,脑袋还是很清醒的,这情景也算罕见了。今天晚上,主人已经喝了四盅,这和他平时才喝两盅的作风可不相符。平时喝两盅时,他的脸就会变红。现在可好,四盅下肚,他满面通红,简直和个大红萝卜差不多。而且从他的神态上来看,似乎并不好受。不过即使这样,他依然在那儿嚷嚷着还要喝。

    “你看看你,还是别喝了,不好受了吧?”已经有些生气的女主人说道。

    “不好受也要喝,从此以后,我要练练酒量,大町桂月就劝过我‘要多喝些’!”

    “大町桂月?什么人?”虽然桂月十分出名,但是在女主人面前,他也毫无价值。

    “在当今社会,最著名的批评家就要算桂月了。这话既然是他说的,可见,喝酒是有益处的。”

    “简直是胡说八道!不管什么桂月还是梅月的,都已经不好受了,他还劝你喝?真能管闲事。”女主人生气地说道。

    “除了喝酒,他还给过我很多劝告呢,像什么交际啦、出去拈花惹草啦,还有旅行什么的。”

    “这就是著名的批评家?简直岂有此理。你都结婚了,竟然还劝你去外面拈花惹草,太气人了。”

    “拈花惹草怎么了?就算没他的劝告,我也正有这想法,不过是因为没钱罢了。”

    “你都这么大了,竟然还想去外面拈花惹草,真让人无法忍受。可见,你没钱就对了。”

    “如果你不愿忍受,我自然就不去了。不过你也得多关心关心自己的丈夫,晚饭时多做点好菜。”

    “我已经尽力了,再没比这更好的了。”

    “既然你这么说,那等我有钱了就去外面拈花惹草。今晚就这样吧,不喝了。”主人说完把饭碗递给妻子盛饭。今天晚上,好像有三碗茶水泡饭都进了他一人的肚子。

    除此之外,我那晚的饭食也颇为丰富,除了一个咸鱼头,还有三片猪肉。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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