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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将一天二十四小时的事一丝不漏地记述下来,然后再一字不差地读出来,恐怕没有二十四个小时也是完不成的。

    我非常支持“写生文[67]”,不过对我们猫来说,这种本领是我们不具备的。我必须坦诚在这一点。因此,尽管在白天时我主人有很多值得记录的奇怪举止,但是我却很遗憾地不能全部呈现给读者们,因为我既没有那样的耐心,也没有那样的能力。不过这种遗憾也是无可奈何的事。

    我虽然是一只猫,但对我来说,休息同样是必不可少的。凛冽的寒风在铃木和迷亭先生离开后就停下了,周围十分安静,犹如雪花轻轻飘落的夜晚。像往常那样,主人又钻进了自己的书房。两个稍微大一些的女孩儿正在六叠大的房间里睡觉。还有一个孩子棉子今年还不到三岁,此时正在朝南的房间里,躺在女主人身边吃奶。时光转眼就到了三月,春日的太阳已经西沉,街上响起的木屐声都传到了客厅里。从附近的公寓的里断断续续传来明笛声,不断冲击着我的耳膜。外面夜色迷蒙,女主人将他们晚饭吃的煮鱼糕汤装在鲍鱼壳里分给我吃,被我吃了个一干二净。既然已经吃饱了,那么也到该休息的时候了。

    我听说这世界上有一种很有趣的现象,叫恋爱的猫叫春。据说每到早春的夜晚,我们这些猫就会在胡同里游荡,焦躁不安。但事实上,在我身上这种现象并不存在。在这个宇宙间,爱情是它的活力。世间万物都为了爱情而沉醉,天神朱庇特也好,地里的鸣叫的蚯蚓、蝼蛄也罢,任何生物都不能例外。所以,我们当然也不能免俗,少不得要春心萌动,生出些什么风流念头来,尽管可能会因此招惹来些许烦恼。就拿我自己来说,我对花猫小姐那也是曾怀着一腔爱慕之情。虽然金田先生坚持三绝主义,但是他的女儿,也就是那位喜食安倍川年糕的富子小姐,据说对寒月先生也曾倍加倾慕。所以,我又有什么理由去轻视那些在春日珍贵的夜晚里不睡觉而到处寻找爱情的公猫、母猫们呢?不过虽然这很吸引我,但我自己却没有什么想法,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就眼下的状况来看,只要能够睡觉,我就已经很高兴了。我是如此困倦,不能恋爱也是理所当然之事。我迈着从容的脚步,来到孩子们被子的边沿,躺下就睡着了,心里颇为欢喜。

    等我醒来时,发现主人不知何时已经从书房来了卧室。我看见他钻进了铺在女主人旁边的自己的被窝里。每次睡觉时,主人都会从书房中拿本外文书来,这是他的毛病。然而他却很少能读过两页,有时更是连翻都不翻,直接放在枕头边就进入了梦乡。可见这书真是没必要拿来,左右结果都是那样。因为这事,他还被女主人嘲笑过,可他依然不愿听从女主人的意见,不再拿书过来,这似乎也正是主人的独特之处。

    他依旧每天晚上都把书拿到卧室来,丝毫不嫌麻烦,甚至一次拿来三四本的情况也不是没有。就在前几天,他还把《韦氏大辞典》抱了过来。在我的理解中,主人可能是得病了,就是那种如果不把书放在枕边就难以入眠的病。就好像那些爱摆排场的人,要想入睡就必须听见松涛声一样,而且这松涛声必须是龙纹堂精制的铁釜发出来的。可见,书对主人来说不过就是印刷的安眠药,这东西的作用是催眠,而非阅读。

    我很好奇主人今晚又拿了什么书过来,结果发现是一本小红册子,看起来很薄,在遮住主人嘴上胡须的地方半开着。主人似乎已经读了五六行,这可真不容易啊。我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判断,是因为他的左手大拇指还夹着书。这本书的并排处放着主人那块镀镍怀表,在这个温暖的春夜里,上面散发的寒意很不协调。

    吃奶的孩子早已被女主人推开,此时她正鼾声如雷,嘴还大张着,脑袋也没有枕到枕头上,而孩子则在离她一尺远的地方。在我眼中,张着嘴睡觉的人可以说是最难看的了。在我们猫族的一生中绝不会做这样难看的事。嘴和鼻子这两个器官,前者是为了说话,后者是为了呼吸。不过越往北去,人们用嘴说话的时候就越少,懒惰的人们甚至在说话时用鼻子哼哼唧唧的。虽然这有些不像话,但与之相比,更不像话的则是关闭鼻子用嘴来呼吸。这种情况很容易出现危险,例如遇上天花板上的老鼠屎,如果掉进张着的嘴里怎么办,更别说其他事了。

    与她们的父母相比,孩子们睡觉时的姿态也好不到哪儿去。她们睡得很沉,但姿势实在是难看。珺子是姐姐,她的右手此时正放在妹妹的耳朵上,似乎在显示身为姐姐的威严。橙子是妹妹,她的腿正放在姐姐的肚子上,似乎在进行报复。与最初睡觉时的姿势相比,她们都翻转了一个九十度。而且虽然这种姿势非常别扭,但她们依然睡得很沉,并没什么不满意的地方,不得不说,这还真是奇妙。

    春日夜晚的灯火果然与众不同。这幅光景单纯自然,却又不甚风雅,幽静的灯光似乎在劝诫人们:如此良辰美景,自当珍惜。我不知此时是何时,只得环顾安静的四周。然后,我听见了女主人的鼾声、远处女仆的磨牙声,还有钟表的嘀嗒声。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我记得那个女仆总是否认自己睡觉磨牙,任凭别人怎么说,她也不会说句改正或抱歉的话,只是固执地坚称:“磨牙?我可不记得有这回事,从我出生到现在,我对这事没有一点儿印象。”其实,她不记得也很正常,因为这本领毕竟是属于她梦里的。但是即便不记得,事实也依旧是事实,她不承认也不行。在这个世界上就是有这样的人,就算做了坏事也不会主动承认,偏把自己往好人堆里放。不过这种人倒也活得轻松快乐,因为在他们眼中,自己并没什么罪过。然而即便他们如此自以为是,但给别人造成的伤害却是不能否认的。与这个女仆相比,这类的绅士、淑女大概没什么不同。

    已经是深夜了,厨房的隔雨板不知道被谁敲了两下,会是谁呢?在这大晚上的,真是奇怪。我想估计是老鼠,如果真是这样,那你就尽情捣乱吧,反正我已经下定了决心,绝对不会去捉老鼠。不过后来老鼠的可能性却被我否决了,因为紧接着又传来了两声敲门声。我可不认为老鼠能有这么高的警惕性。事实上,主人家的老鼠才不会这样客气,对这群家伙来说,惊扰主人的美梦似乎就是它们的任务,它们就像主人教的那些学生一样,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总是想方设法地给主人捣乱。如果是老鼠,绝不会这样小心谨慎,就像前几天有只十分放肆的老鼠,它不但闯入了主人的卧室,还把主人低矮的鼻头给咬了,而且最后还得以全身而退。

    实际上,来的是个人。而且我肯定,这个人既不是迷亭先生,也不是铃木先生。因为他们绝不会在这样的深夜里连招呼都不打一个地就闯入别人家。应该是小偷吧,我对他们可是久仰大名,而且在很早以前我就想结识他们了。这个小偷的脚上有很多泥,此时正朝着厨房走来。不过在迈了两步后,他打算迈第三步的时候,一下子发出了“扑通”一声,估计是被厨房的活动地板绊倒了。原本十分寂静的夜晚,现在一下子就被打乱了。我觉得背上的毛都倒立了起来,就好像用鞋刷子倒着梳了一遍似的。在此之后,脚步声就消失了,而且好一会儿都没再响起来。我眨眼一看,女主人并没醒来,依然张着嘴大睡着。至于主人,这声响同样没有惊醒他的美梦,他的拇指上还夹着那本红色的书。没过多久,厨房传来一点儿动静,应该是火柴划着的声音,大概是为了更清楚地看清整个房间。由此可见,在夜里这个小偷的视力是没法儿和我们猫媲美的。

    此时,我则好奇这个小偷会选择哪条路线,是从厨房直接去餐厅?还是向左穿过门厅去书房?隔扇被打开后,从前廊那边传来了小偷的脚步声。可见,他去了书房。接着四周又归于寂静。此时,我突然意识到,我必须叫醒主人两口子。不过这件事并不好做,因为我并没有合适的方法叫醒他们。我的脑袋就像个水车一样飞速地运转着,可是依旧没什么好想法。

    我想的第一个办法是将被角咬住,然后依靠抖动来叫醒他们,可惜几次的事实证明,这个方法无效。我想的第二个办法是用我的凉鼻子去触碰主人的脸颊。可我没想到的是,我凑上去时,主人正好在梦里伸胳膊。这下好了,我的鼻头被他狠狠打了一下,差点儿没疼死我。要知道对我们猫来说,鼻子受到伤害可是能致命的。迫不得已,我又希望可以用叫声唤醒他,但我的喉咙似乎被什么东西噎住了,不知怎么回事,就是叫不出声来。后来,我竭尽全力总算弄出了一点儿动静,但主人依然没醒。而且更出乎我意料的是,从走廊里传来的小偷的脚步声似乎越来越近。我想:“完了,他来了。”于是无奈之下,我只能躲在隔扇和柳条箱之间向外窥探。

    到了卧室的隔扇前,小偷似乎忽然停住了脚步。我静静地观察着,连大气都不敢喘,心里猜测着他接下来会做什么。发生这件事之后,我曾想过:“在捉老鼠时,如果我能有这样的气势,那可是真是不错。”我的双眼集中了所有的注意力,透过这两只眼睛,我觉得自己的灵魂都要飞出来了。所以对于这个小偷,我真应该表示感谢,因为这种茅塞顿开的机会可是千载难逢。后来我发现隔扇的第三个窗户中间突然变了颜色,就好像被雨浸湿了一样。一种粉红色从窗纸上透了过来,然后越来越浓,最后从破掉的窗纸上伸进来一条红红的舌头。不过,很快舌头就消失了,取代它的是一个亮闪闪的东西,看起来非常吓人。这显然是小偷的眼睛。尽管我藏在了柳条箱后,但我仍觉得那眼神似乎落在了我的身上,对屋里其他东西倒不甚关注。虽然,被他注视的时间很短,可能连一分钟都不到,但我却觉得自己的寿命都短了,我再也无法忍受这种让自己少活十年的感觉了。于是,我企图从柳条箱后离开,可就在这时,那个小偷悄悄地推开了卧室的隔扇,出现在了我面前。

    我已经等候这个小偷很久了,趁此机会,我应该按正常叙述的顺序,向各位介绍一下这位不速之客。不过在此之前,为了给各位提供参考,我想先说说我自己的一点儿粗陋的见解。据说,古代的神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基督教的神尤为如此,这种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印象甚至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的今天。不过对那些世俗之人而言,有时候,这种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和什么也不知、什么也不会也没什么差别。当然,这种解释似乎对,又似乎不对。但是不管怎么说,能说明白这种道理的,我还是头一个,可谓空前绝后。因此,我的虚荣心此时得到了极大满足。身为一只猫,我确实很厉害,这并非自夸之语。所以在这里,我必须说明一下,为何不能轻视我们猫,希望各位傲慢的人类能够听进去。

    据说,是神创造了宇宙万物。根据《圣经》记载,人当然也不例外。事实上,关于人,即便是人类自身,再加上数千年的观察,依然感到难以置信和玄而又玄。与此同时,对神明的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更倾向于相信。虽然,愚蠢的人到处都是,可想要找到两个模样完全相同的人,也是不可能的。每个人都有五官,没有例外,甚至这些五官的大小差别也不大。这也就是说,是用同一种材料制造了人类,然而最后创造出的人却没有一个一模一样的。

    虽然这材料如此简单,但没想到的是竟能创造出那么多不同的模样。这就是造物主的本领,你不佩服都不行。既然能够创造出这么多不同的面容,那他一定是具备极其丰富和独特的创造力。为了画出不同的容貌,就算一代画家耗费毕生精力,能画出的也有限,十二三种也就差不多了。可见,上帝创造人的技艺的确卓绝,令人佩服。这种技艺十分高深,在人类社会中也无缘目睹,因此可以说,这真的是名副其实的无所不能。在这一点上,人类似乎极其崇拜神。当然,这种崇拜在人类的角度来看是无可厚非的。

    然而对猫来说,对同一事实的解释却是不同的,因此也恰好证明了神的无能。就算这种无能不完全,但是在我们猫的眼中,与人类相比,神的能力可能还稍有逊色。据说,有多少人,神就创造了多少面容。然而我们无法确定的是,在当初造人时,神就已经想好了要造出很多不同的面容了吗?又或者,按他原本的计划,是打算把所有人都造成一个样子的,张三也好,李四也罢,原本都应该长得一模一样。可是在这个过程中,也许他总是失手,造一个,失败一个。最后是否就导致了这种所有人都不同的情况呢?因此我们可以这样想:人类的面容可能是神创造成功的结果,也可能是神创造失败的结果。所以,无论说神是无所不能,还是说他无能,都可以。人实际上很可悲,因为他们的双眼处于同一平面,左右的东西很难全部看清,所以只能认识事物的片面也是在所难免的。

    但如果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个事实就简单了。原本在人类的生活中,这事实一直都存在,但在神的威压下,当事者却难以看清。在创造上,不断寻求变化固然不简单,但如果想一直保持不变,同样很难。例如,要求拉斐尔画两幅圣母像,并且要一模一样,或者要求他画两幅玛丽亚,但要完全不同。显而易见,无论是哪种,对拉斐尔来说都不是易事。也不对,或许更难一些的应该是前一个要求,画两幅一模一样的圣母像。要求弘法大师再写“空海”二字,而且必须和昨天写的笔法一模一样,这显然比要求他换一种字体来写要更加困难。在使用各族语言时,人类完全是在模仿,然后一代代地传承下去。人们学习实用的语言,可能是从他们母亲那里,也可能是乳母那里,或者是其他人那里。但不管怎么说,他们都只是在单纯地模仿,不断地重复,并没有其他想法。不过在经历了十年二十年后,在发音上,这些语音可能已经出现了变化,这只能说明他们不具备彻底的模仿力。让人没想到的是,彻底的模仿是极度困难的。所以在创造人类时,如果神能把所有人都造得一模一样,无论是张三,还是李四,都分毫不差,那才是真正的无所不能。可是再看看今天,阳光下的面孔千变万化,什么样子的都有,让人眼花缭乱,这反而证明了神的无能。

    为何要啰里啰唆地说这些呢?原因我已经不记得了。不过这种毛病人也常犯,说着说着话就跑题了。因此请各位读者见谅,我只是只猫,犯这样的错误实在没什么可奇怪的。回到我当时的处境,我看见卧室的隔扇被小偷打开,然后门口就突然出现了他的身影。同时,上述的那些想法就出现在了我的脑袋里。为何会这样想呢?如果你这样问我,我就必须再想一想,好给你个理由。

    在对人类的创造上,神是伟大还是无能呢?对此,我一直深表怀疑。可是,当那个小偷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时,看着他那副面孔的“特点”,我就再没什么可怀疑的了。事实上,这个“特点”是指这个小偷的面容很像一个人,就是颇为俊美的水岛寒月。至于像到什么程度呢?可以说是一模一样。我并没有很多做小偷的知己,但这并不妨碍我平时对他们粗鲁的行为进行想象,也不妨碍我在脑子里幻想他们未来的样子。在我的想象中,他们应该有对小眼睛,要像铜钱一样圆溜溜的。而且他们应该没有头发,是个秃子。然而与我想象中的形象相比,现实中的小偷截然不同,看样子真是不能随意瞎想。这个小偷看起来既俊美又洒脱,眉毛修长,身材高挑,皮肤略黑。就连岁数也应该和寒月先生差不多,二十六七岁的样子。我再也不能说神无能了,因为我没想到他竟如此厉害,能创造出两个面容如此相像的人。

    由于两个人太过相似,这令我无比惊讶。我甚至怀疑这深夜突然出现的不速之客是不是就是寒月本人,也许他突然发起神经来,才会做这样的事。可事实上,两人还是有微小差别的,那就是在这个小偷的鼻子下面,并没有像寒月先生那样长着一小撮胡须。我也是因此才敢断定,他并非寒月先生。寒月先生十分俊美,可谓玉树临风,是由神精心创造出来的。所以,要想吸引那被迷亭称为“移动支票”的富子小姐也不是什么难事。可是,与寒月先生相比,在对富子小姐的吸引力上,这个小偷也并不逊色。如果说是寒月先生俊美的相貌吸引了富子小姐的话,那么按道理来说,这个小偷必然也能吸引她的目光。

    抛开道理不说,只从逻辑上来说,也不太合乎逻辑。像富子小姐那种既聪明又伶俐的女子,这点儿小事在别人告诉她之前,她就会知道了。可见,如果用这个小偷代替寒月先生,让他和富子小姐成婚,富子小姐肯定也会将自己的爱全部倾注在他身上,从而过上美满的生活。如果因为迷亭先生的劝说,寒月先生成功被打动了,那么这段美好的姻缘怕是就要毁了。可是,因为这个小偷的出现,这就不再是问题。因此,我也无须再为富子小姐担心,好像最美好的结局就出现在我眼前。对富子小姐来说,只要这个小偷存在,她想获得幸福的婚姻生活就不再是什么难事。

    后来,我发现小偷的胳膊底下好像夹着什么东西,放眼细看,原来是条旧毛毯,就是之前主人扔进书房的那条。他穿着一件格子布的半截褂,腰上还系着一条蓝灰色博多带。膝盖下的小腿露了出来,白白的。主人从刚才开始就在做梦,这梦可能和拇指被那本红书夹住有关。不过让人没想到的是,当小偷抬腿向席铺上迈过去时,做梦的主人突然一边翻了个身,一边喊了声“寒月”,而且声音颇大。这可把小偷吓坏了,以至于毛毯都掉了。刚才迈出的腿也被他立即收了回去。从纸门上倒映的身影可以看出来,他整个人都在轻微地颤抖。

    主人发出了一些声音,哼哼唧唧的,那本红皮书也被他忽然扔到了一边。接着他开始挠起自己伸出去的那只黑胳膊,发出咔咔的声音,就好像是一个癣病患者。在这之后,他又恢复了安静,脑袋从枕头上滑下来,但依旧处于沉睡之中。可见,那句“寒月”不过是他说的梦话。在走廊里,小偷一边仔细窥探卧室的情况,一边安静地蛰伏着。此时他终于确定主人夫妇依旧睡得很沉,所以他再次将一条腿迈向了地席。不过这次,主人呼唤寒月的声音没再响起,于是,他的另一条腿也很快迈了出去。这间卧室有六叠,里面摆放着一盏春灯,在明亮的灯光照射下,小偷的影子被映射出了两个浓浓的影子。从柳条箱这边开始,不仅覆盖住我的脑袋,最后半边墙壁都被这黑影遮盖住了。我扭过头去,发现在距天花板三分之一的地方,小偷模糊的影子正在来回摇晃。虽然这个小偷很英俊,但他的影子可并非如此,那怪异的形状反而像个怪物,而且长了个大头。女主人也还在沉睡之中,小偷俯下身子看着她,嘴角多了一丝莫名其妙的笑意。这笑意可把我吓了一跳,因为与寒月先生相比,他的这丝笑容竟然也毫无二致。

    有一个长方形的木箱就放在女主人的枕头旁,这木箱是用钉子钉成的,大约有一尺五寸。这箱子里装着的是多多良三坪送的山药,是他前些日子回老家肥前国唐津城带回的土特产。实际上,有谁会把山药放在枕头旁呢?这事可不是谁都能做出来的。不过对女主人来说,这可不是什么大事。什么东西该放在哪儿,这些事她完全不懂,就比如她还用针线盒装过烹饪用的白糖。所以,枕头边上放山药又有什么奇怪的呢?就算是腌的咸菜,她也不会在意是否放在了卧室里。然而对那个小偷来说,他可没有什么未卜先知的本事,所以女主人的行事风格,他当然也就无法了解。在他眼中,这个箱子就放在女主人枕头旁,看起来颇为正式,里面装得自然是珍贵之物。而且一抬之下,箱子的分量颇重,更令他满意。于是,他自然不会放过这个装着山药的箱子。想到这里,我不禁觉得可笑。不过我只能将笑声憋在心里,生怕一不小心,给自己带来危险。

    没过多久,那山药箱子就被小偷用毯子小心翼翼地包了起来。然后,他开始四处寻找绳子,企图将这个包裹捆起来。后来,他看到了一条绉纱衣带,那是主人睡着之前解下来的。小偷就是用这条衣带捆好了箱子,并将它背在了背上,虽然动作看起来很轻松,但那份粗鲁估计是得不到女人的夸奖了。在此之后,他在主人的棉纺短裤中塞进了两件孩子们的背心,两腿裤腿因此鼓得滚圆,就好像一只吞食了蛤蟆的青花蛇。或许也不对,更准确一点儿来说,那粗俗的样子就像是即将临产的青花蛇。大家也可以做做这样的事,以便于证明我所言非虚。

    这条棉纺短裤被小偷缠在了自己的脖子上,接下来他又会做什么呢?我密切关注着他。只见他将主人的纺绸大褂平铺开,似乎变成了一个包袱皮。然后,他将一些东西直接堆放在了上面,这些东西包括女主人的衣带、主人的内外衣以及一些其他零散的衣物。看看他的熟练和仔细,真是让我钦佩。

    在此之后,他找来一些女主人用来绑衣带的长布条和衣服丝绦类的东西绑在了一起,然后系好包袱,拎在了手里。为了确认是否还有什么值得偷的东西,他又向四周看了看。最后发现在主人的脑袋上方有一盒朝日牌香烟。于是,他把香烟也装进了自己的衣袖里,并用煤油灯点上了一支。他深深地吸了一口烟,看起来味道十足。随口喷出烟雾,这些烟雾在乳白色的灯罩周围环绕,在它们尚未彻底消散,小偷就已经离开了。他踩在走廊上的脚步声越来越远,最后直至完全消失。至于主人夫妇,他们依旧处于睡梦中,可见,人类是个非常粗心的物种。

    当然,对我来说,休息也是必不可少的。因为我的身体可扛不住这么不停地唠唠叨叨。于是,我安心地睡了过去。等我醒来时,听见从厨房门口传来了动静,那是主人夫妇和警察在交谈着什么。

    “照你们说的,小偷去了是从这儿进的卧室?在睡梦中的你们真的一点儿都没发现?”

    “嗯。”主人答道,语气颇有些不好意思。

    “哦,那具体是几点钟被偷的呢?”警察问道。对主人夫妇来说,他们显然无法回答此问题。如果他们知道具体时间,那小偷就不会成功了。不过这个道理他们显然不懂,所以两人还在苦苦思索答案。

    “具体几点呢?”主人说道。

    “几点?”女主人也正在苦苦思考。似乎在她眼中,只要肯想一想,那个具体的时间就一定会知道。然后,她向主人问道,“昨晚,你睡觉时几点钟了?”

    “你睡着之后我才睡的。”主人说道。

    “确实如此。”女主人说。

    “那咱们是几点醒的呢?”主人问道。

    “七点半吧,差不多就是那时候。”女主人答道。

    “那小偷应该是几点来的呢?”主人问道。

    “应该是晚上。”女主人答道。

    “这不是废话吗?我是问确切的时间。”

    “要想知道准确时间,那可得好好想一想。”女主人答道。

    可见,在女主人眼中这事似乎还得接着想下去。实际上,警察的询问不过是个形式,小偷到底几点来的,这个问题实在无关紧要。其实主人随便说个时间敷衍一下就行了,警察要的也不过是这样。可是,面对这个问题,主人夫妇根本没有理解这点,所以警察的耐心都被他们耗尽了。于是,警察接着说道:“这么看来,是不知道具体的被盗时间吗?”

    “的确如此。”主人答道,语气一如既往。

    “在这种情况下得写一份书面报告:‘明治三十八年某月某日,闭门睡觉后,小偷撬开某某窗,偷入某某室,盗走某某东西。以上属实,特此申诉。’题头不用写了,但一定得标明了是‘申诉’,别写成‘报告’。”

    “只要是被偷了,就都得写上呗,一件也不能落?”主人问道。

    “嗯,都得写上。你可以做张表,标明被偷了几件衣服,每件值多少钱。我就不进去看了,反正小偷已经偷走了东西,进不进去查看也都无所谓了。”说完这话,警察就走了,看起来就好像没有这件事一样。

    警察走后,主人拿着笔墨,招呼妻子去了客厅。然后对妻子说:“你快说说,都哪些东西丢了,我来写这个被盗的申诉状。”听听那语气,如同吵架一般。

    听见主人的话,女主人猛地坐了下来,腰上正系着一根幸免于难的细带子:“听听你那口气,横什么横,还‘你说说’,我才不说呢,烦人。”

    “你看看你那系的是什么东西,就没个正经带子吗?这样的打扮简直像个跑码头的妓女,成何体统?”主人说道。

    “我这不是没办法吗,小偷把带子都偷走了。你要是不想让我像个妓女,你倒是再给我买一条啊!”

    “带子也偷?这个家伙,简直穷凶极恶。那我们就先从带子写起吧,你先说说被偷的都有什么带子。”

    “哪有那么多带子啊,不过一条,就是那个面上是黑缎子,里子是绉绸的。”

    “哦,写上一条黑缎面绉绸里双层带子,这个多少钱?”

    “六元吧,差不多这样。”

    “天!这么贵?下次买条一块五的就行。”主人说道。

    “一块五的带子?上哪儿找这么便宜的。你这个人可真是自私,光顾着自己,从不管自己妻子是否穿得寒酸。”

    “别说这些没用的了,小偷还偷什么了?”

    “还有外褂,绢织的。这衣服可值得纪念,是何叶家婶娘死时留下的。虽然是绢织的,但是比现在的绢织好多了。”

    “我不管它好不好的,你先说说它的价值吧。”

    “大概得十五元。”

    “十五元?你哪儿配穿这么贵的外褂啊!”主人说道。

    “要你管,也没花你的钱。”女主人答道。

    “还有吗?”

    “一双袜子,黑布的。”

    “你的?”

    “是你的,大约值两毛五吧。”

    “哦,还有吗?”主人继续问道。

    “一箱山药。”女主人答道。

    “竟然连山药也不放过?他要这东西做什么?煮着吃?还是做‘山药汁’?”

    “你自己问小偷去吧,我上哪儿知道去。”

    “价值多少?”

    “这我也不知道。”

    “十二元五角?这么写差不多吧?”

    “这世上有这么贵的山药?真是胡闹。就算是唐津城那面的山药,也不值这个价钱吧?”

    “山药的价格吗?你刚才不是说你不知道吗?”

    “我确实不知道,但你写的那价钱也太不靠谱了,十二元五角,哪有这么贵的。”

    “听听你那话,简直自相矛盾,一面说自己不知道,一面又说十二元五角太贵。看看你,简直和奥坦丁·巴劳罗卡斯一个样。”

    “谁?”

    “奥坦丁·巴劳罗卡斯。”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奥坦丁·巴劳罗卡斯是怎么回事?”

    “你快接着说吧,管它什么意思干吗!”

    “说什么说,你还是先把奥坦丁·巴劳罗卡斯给我说明白了吧。”

    “没意思,什么意思也没有。”

    “你就是故意的。我不懂英语,这你是知道的,可你还偏偏用英语来寒碜我。为什么不告诉我,你就这样看不起我吗?”

    “你快接着说吧,别再这样没完没了的。你还想不想找回被偷的东西了,赶紧把申诉状写出来才是正经。”

    “奥坦丁·巴劳罗卡斯到底是什么意思?你现在必须告诉我。至于诉状,反正也没什么用。”

    “没意思,什么意思也没有,我刚才不是已经说了吗?你这个女人,真是烦人。”

    “照你这么说,也没什么东西被偷了。”

    “你愿意怎么说就怎么说吧,真是个固执的家伙。申诉状我也懒得写了。”

    “本来也不是我让你写的,这事原本就该归你,小偷偷了什么,我才不说呢。”

    “就这样吧。”主人一边说一边猛地站了起来,然后像往常一样,钻进了书房。至于女主人,她回到卧室里,坐在了针线盒前面。之后的十几分钟里,两人都一样,一直坐那儿看着隔扇,眼睛都直了。

    不过让人没想到的是,这时,多多良三坪开门走了进来。被偷的山药正是他送的。此时,他的模样看起来颇为精神。此人曾做过主人家的“读书人”,不过现在已经从法政大学毕业。至于现在,他正于某公司的矿产部就职,和铃木滕十郎一样,都是未来的实业家,不过他的辈分要比铃木先生小。一直以来,多多良先生和主人家的关系都非常亲近,这和他之前做过这家的“读书人”有很大关系。所以,来主人家拜访是常有的事,而且如果赶上周日,他会待上一天再回去。

    穿着西服裤的多多良先生支着一条腿在女主人面前坐了下来,用带着唐津城那带口音的话说道:“今天可真是个好天呀,太太。”

    “是你来了呀。”女主人说道。

    “先生呢?出去了?”

    “没有,在书房。”

    “这样一个周末,多么难得啊!可得劝劝先生,老这么努力身体可吃不消。对吧,太太?”

    “你去劝他吧,我的话,他才不听呢。”

    “你说的倒也对,可……”话说到一半,多多良先生在屋子周围环视了一圈才接着说道,“孩子们呢?出去了?”他刚说完这句,珺子和橙子两个小孩儿就从隔壁屋里跑了过来。

    “你带寿司了吗?多多良先生。”姐姐珺子问道。显然,她还没忘上次多多良先生许下的承诺。所以一看到他,她就立即跑来询问。

    “我忘了,下次吧,你这记性可真好。”多多良先生一边说一边挠着脑袋。

    “那可不行。”珺子说。

    “那可不行。”妹妹也学着姐姐说道。听见这话,女主人脸上有了些笑意,刚才和丈夫生的气似乎也消了一些。

    “虽然我没带寿司来,但你们没吃我之前拿来的山药吗?”多多良先生问道,“难道还没吃吗?快让你妈妈给你们煮。与东京山药相比,这关西的山药可好吃多了。”对于家乡的土特产,多多良先生颇感骄傲。

    听见多多良先生的话,女主人这才想起来要致谢,她连忙说:“真是谢谢你的山药了,多多良先生。”

    “吃了吗?是不是不错?那山药都挺长的,为了避免把它们弄折,我特意做了个木箱,还塞得又满又紧。”

    “真是不好意思,你的一番好意怕是要辜负了。因为昨天晚上小偷把这箱山药偷走了。”

    “小偷偷了?这是个什么家伙?他是太笨了?还是真喜欢山药啊?”多多良先生感叹道。

    “妈妈,昨天晚上家里来小偷了?”姐姐珺子问道。

    “嗯。”女主人答道,一副不痛不痒的样子。

    “来小偷了?他长什么样?”这种奇怪的问题是妹妹问的,女主人也不知该如何回答。最后只得敷衍道:“进来的时候嘛,样子可骇人了。”说完这句话,女主人看向了多多良先生。

    “是像多多良先生这样骇人吗?”姐姐追问道,全然没有顾忌坐在一旁的多多良先生。

    “瞎说什么,没礼貌的孩子。”女主人呵斥道。

    “哈哈哈,这可真不幸,我真长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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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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