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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八章 谜题已经全部解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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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之内。

    斗转星移。

    杜拉罕直接一个原地起飞,飞向顶层,后背砸上楼顶。

    死灵骑士没有痛觉,但面对这一击还是陷入了动作僵直,紧随而来的便是八条蛟龙的撕咬,凤凰振翅的连击。

    进攻或许强度差了点,但密度绝对足够,火力覆盖下,杜拉罕尝试挥动大剑劈开一条生路,但单手持剑远不如双持发力凶狠。

    月隐步贴身,冲拳发力,崩拳一击。

    狂暴的气劲直接穿透盔甲,死灵骑士撞击在立柱上,石柱承受不住力道直接龟裂继而崩塌,不等杜拉罕重新站起,又是近身一招铁山靠。

    面对这种全靠装甲的血牛时,物理穿透和百分比伤害就显得尤为重要。

    大剑脱手掉落,落在一旁。

    白榆顺手拾起这把附着了神秘的古代兵器,冰寒彻骨的冷意顺着手指涌来,寒意差点冻结肺腑。

    即便第二心脏及时的驱散了寒意,但它的副作用强烈,不是寻常生命能驱使。

    不过也无妨。

    直接松开手,右脚颠球似的将其踢起,紧接着一脚蝎子摆尾踢在剑柄底端。

    大剑呈笔直的一线,陡然贯穿杜拉罕的身躯。

    盔甲破裂的伤痕中溢出无数黑雾。

    无头骑士发出惨烈的声音后,如同膨胀的气球般炸开,等死灵漏气后,只留下空空荡荡的盔甲和兵器。

    与此同时,亚空间的封锁也打开了,就像是打完了隐藏boss,房间才从小黑屋变成了安全屋一样。

    白榆拖着大剑和盔甲回到了走廊中。

    镜子外的谬赛尔目睹了全场战斗,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

    前面十分钟都在刮痧和试探,实际上结果真的是一套带走,杜拉罕毫无反抗之力。

    血骑士之前对白榆的实力并不清楚,认为大抵初入三阶就已经是高估了,后来和让娜聊起的时候,听闻是四阶,但也没太放在心上,她当时认为是让娜在说笑。

    超凡四阶,已经是在封圣之下的最顶尖一匹人物,即便是在罗马尼亚这个血族的大本营了,也是有相当地位的存在。

    哪怕是老牌贵族世家的血族,拥有四阶的也是少数,底蕴深厚并不意味着年轻一代能很强。

    事实上的情况是……血族因为具有初拥,一直以来对外始终保持着相当宽松和高规格的人才引进的基本政策。

    自己种群的人口增长和维持,相当一部分是靠着‘外来移民’,对外的基本政策中有一条就是优先婚配。

    普通的人类,血族们大多看不上,但强者则不然。

    任何时代,任何地方,强者都会得到优待,三阶以上的骑士或者大魔法师,只要来到罗马尼亚定居,一旦身份消息传出去,很快就会有大大小小的贵族登门拜访。

    如果是未婚的男女们,但凡年龄合适,都会被介绍对象,各路贵族都盼望着能将现成的强者收入自己的家族,一旦完成了初拥仪式,被妻子或者丈夫转化成了血族,那就等同于是入赘。

    而血族嘛,长生种,能活很久的……所以,哪怕是七老八十的人族,在他们看来都不是事,偶尔在罗马尼亚碰到的一些‘老夫少妻’的情况,可能说不定还是后者年龄更大呢。

    作为元老的子嗣,有個半神的亲爹,谬赛尔的眼光一直很刁钻,同族外族俊杰都见到过许多,并不是很放在心上。

    可现在她才意识到,什么叫做真人不露相。

    白榆看上去,年纪轻轻,不足三十岁,修为已经稳稳踏入四阶,斩强敌如斩草,战斗经验丰富、底蕴深厚,样貌俊朗。

    还是未婚。

    这要是传出去,贵族里的年轻女孩断然都会坐不住的。

    谬赛尔暗想,难怪圣女能看上他,此人可是有封圣之姿啊。

    她和白榆认识不过两日,忌讳交浅言深,但她自认为也对这青年有所了解。

    寻常俊杰能有勇有谋已经是少见,在这之上,智慧、武力、颜值并重则是佼佼者,更难得可贵的是他的心性,没有半点目空一切的骄傲自满自大,不卑不亢,为人很有绅士风度。

    即便是被人小觑、落入牢狱,也仍然保持着平静心态,不以修为境界压人,寻常四阶强者哪里受得了这种委屈,肯定早就同骑士团闹起来了。

    谬赛尔想到自己最初为什么会小觑了这个宝藏男孩。

    大概可能是第一眼的印象中白榆丝毫没有高手应有的风范,她完全感知不出对方身上的危险。

    如今意识到是自己看走了眼后,再回忆之前的种种细节,立刻对白榆的认知更深了一些,顿时有一种拨云见日刮目相看的清晰透彻,心头对识人待物更多了几分深刻见解。

    谬赛尔望着从亚空间里归来的青年,颇有些小心翼翼的问:“你口渴不?”

    白榆:“?”

    俺老白在里面打生打死,出来后你就问我一句口不口渴?

    我那是眼睛干不干的问题吗?

    他摇了摇头:“斩首亲王的兵器已经找到了,不出意外就是这把剑……你认识吗?”

    “我去问问。”谬赛尔二话不说就跑出去了。

    白榆见到她如此积极的一面,也没多想什么,只当做是她破案心切。

    他此时重新捡起这把刻入了符文的大剑,因为霜冻过的原因,留在上面的血液痕迹清晰可见。

    斩首过亲王,那么必然会留下血迹,之后检查一下血液就能确定到底是不是凶器。

    而更重要的一点则是在于……

    他看向剑柄的位置,在剑柄上,留有清晰的握持痕迹。

    白榆此时被一道电光穿过了后脑勺,灵光一闪,古堡的大门一开一关。

    不多时。

    谬赛尔跑了回来。

    说出了这把大剑的来历。

    “是来自于半神时代,一位寒霜巨人血脉使用过的兵器,后来成为了一位亲王的藏品。”

    “包括这套盔甲也是。”

    “不过它应该是被收藏于亲王的藏宝室内,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这把剑是不是有什么使用要求?”白榆提问。

    “对。”谬赛尔确定:“寻常人根本无法承受它的酷寒神秘,使用要求很高。”

    “如果达不到要求?”

    “应该是会被它反伤吧。”

    “看看剑柄上的痕迹,像不像是凶手留下的痕迹?”白榆转动剑柄。

    谬赛尔低头一看,在寒霜大剑的剑柄上的确残留着双手握持过的痕迹,十个手指印相当分明。

    她说:“应该是的,我记录一下,等会让古物管理部门的人来详细的检查一下。”

    白榆将兵器插在地上说:“等天亮后,把所有人召集过来。”

    谬赛尔惊讶的问:“难道?”

    “最后的拼图已经出现,谜题已经全部解开了。”白榆走向客厅方向,抬起右手伸了个懒腰:“是时候揭露真相了。”

    (本章完)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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