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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4 章 秘密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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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1年7月24日。

    他们真的回到了十二年前。

    透过锃亮的橱窗玻璃,诺尔看清了日历钟上的时间。橱窗同时倒映出了诺尔此时的状态忒斯特一只手抱住他的腰,一只手扯紧金线,吊在附近的树枝上。诺尔死死抓紧忒斯特的腰带,生怕对方来个手滑。

    两人离地面大概两米左右。之前随便跳跳就达到的高度,眼下让诺尔有些晕眩。

    “真不错,时间回溯两位可算是做了点正经事。”

    黑蜡烛坎多转动独眼,好奇地看来看去,“现在我只有一个问题为什么选这么个时间段啊”

    这回诺尔没再和蜡烛斗嘴,他也很好奇问题的答案。

    根据那位佩因特的说法,葡萄领不朽教堂烧毁于711年的7月末。他们需要混进还没烧毁的教堂,找到记载“日蚀盾”位置的文件。

    忒斯特自告奋勇负责穿越时段。结果他偏偏挑中了教堂焚毁前一周,时间点选得着实有点微妙。

    忒斯特收起金线,带着诺尔回到枝头“反正我们只能在这里待上七八天。教堂起火了,我们也该回去了,就这么简单大家就把它的毁灭当成闹钟吧。”

    是吗诺尔随便唔了声,他敢拿自己的晚饭发誓,疯修士绝对有别的目的。

    “那么咱们最好尽快开始。”诺尔胳膊勾住魔杖,树懒一样抱住细弱的树枝,“首先要找到那座教堂”

    “哦,我知道那座不朽教堂在哪儿。”忒斯特格外爽快地承认。

    是了,这小子是追补妖来着,永恒教会不太可能散养他。

    诺尔“所以你去过那个教堂。”

    “没错,说不定你还能看到过去的我呢。”

    忒斯特这会儿恢复了他白发金眼的模样,他坐在树枝上晃晃悠悠,像只格外嘚瑟的麻雀,“这个时间点,我应该十六岁吧。”

    忒斯特的语气特别平稳,仿佛要给诺尔展示他年少时的相册。

    诺尔看了会儿忒斯特,他发现自己不太能想象疯修士的青少年时期,“带路的事情就交给你了,现在就动身吧。”

    “没必要,我更建议咱们在这里守着,然后搭永恒教徒的顺风车。比如钻进他的口袋或者包裹偷渡,这儿的永恒教徒可多了。”忒斯特难得提出了保守的建议。

    “亲爱的,我不是不相信你的能力。但葡萄领的不朽教堂曾是教会最好的教堂之一。”

    他又轻声细语地补了句。

    好的,诺尔想。最好的教堂之一,这意味着更多高手、更多未知,以及更严密的防护。

    真要打起来,他们得用这倒霉的体型打赢,保证自己活下来;还不能赢得太过火,省得改变历史大事件。这无异于戴着镣铐跳踢踏舞,光是想想,诺尔就有点心累。

    两人最终决定留在软木塞街。

    忒斯特保证自己能认出永恒教徒,而且在这条街,永恒教徒们就像老鼠一样

    常见

    软木塞街是葡萄领下城区最繁华的街道。这里有在正规街区难以找到的风味小吃,有趣店面,也有比其他地方多几百倍的窃贼、下级佣兵和流浪汉。

    两人拐进街角一家倒闭的旧货店,决定在这里做个据点。

    这家店叫“老乔恩”。店门紧紧锁着,木门边角早有了破损,诺尔侧侧身就能挤进去。更妙的是,这家店的橱窗里展示着木质柜子,其中一个抽屉半开,为他们了天然的瞭望点和暂居处。

    诺尔踩过积雪般厚实的积灰,艰难地爬上橱窗。太阳渐渐朝西边歪斜,暖橙色的阳光洒上陈旧的木板,木面摸起来光滑温暖。

    “这个交给你。”忒斯特抱起一个麻线轴,“弄点骨头,做个梯子。我在店里转转,看看有没有其他能用的。”

    这种感觉很奇妙,诺尔想。他一边用麻绳缠着老鼠骨头,一边看着在屋子里蹦来跳去的忒斯特。

    他的背后,隔着玻璃,人群仍然不紧不慢地流动。小贩的叫卖声和食物香气一同钻进店里,时间仿佛未曾改变。

    而他的面前,疯修士卷起窗帘拉绳,把怀表的指针当短剑挥舞,对着成堆的古董纽扣啧啧称奇。光线昏暗,空气温暖,一切犹如梦境。

    橱窗里的阳光积雪般融化、变薄,最终消失。四轮月亮升起,街道燃起灯光,两人的据点大功告成。

    忒斯特发现了一栋朽烂的玩具屋。他打包了能用的杯盘杂物、几条干净茶巾,又让本恩叼回桌椅。

    半开的抽屉内部,多了铺有干净茶巾的双人床和玩具餐桌。敞开的部分则摆了几个蜡烛头,点燃后,它简直像篝火那样明亮。

    两个人气喘吁吁地坐在蜡烛边,忒斯特从腰包里费劲地拽出一颗葡萄,他将它一切两半,一半推给诺尔。水果的清香炸弹般爆开,火光在水淋淋的切面上闪烁不止。

    诺尔决定不去细想这把剑切过什么。

    “烛光用过隐蔽魔法吗”忒斯特又递给他一把锡箔做的小勺子。

    “当然。”

    夜色渐深,诺尔和忒斯特坐在抽屉边缘。

    两人膝盖上都放着半颗紫葡萄,吃西瓜似的挖着吃。有个年轻的卖花姑娘倚在橱窗外,鲜艳的花朵几乎要压上橱窗玻璃。

    面前花团锦簇,烛火在背后蹦跳,嘈杂微弱的人声混入夜色,诺尔从未经历过这么怪异却美妙的夜晚。

    就在诺尔观察一朵格外硕大的蓝玫瑰时,忒斯特余光看向诺尔。

    这是疯修士特地练就的本事。要是直接观察他人,有些格外敏感的人能够察觉。如果用这种法子看,看多久都没问题。

    他的法师先生眉眼舒展,无比认真地瞧着那朵玫瑰。诺尔面部轮廓柔和,身形偏瘦,配上这个画面,那人如同真正的黑夜妖精小孩子会在童话插图里看到的那种。

    自己大概更像玩具骑兵吧,还得是坏蛋那边的。妖精们总是更喜欢小孩子,他们不会与邪恶骑兵出现在同

    一个故事里。

    唔,忒斯特不喜欢这条思绪。他将它瞬间斩断,转移了注意力

    诺尔的精神比之前好了许多。

    法师先生最近一直按时休息,笑得次数比之前多了不知道几倍。他不再有那种烟雾般的脆弱感,变得越来越真实。

    偶尔,忒斯特几乎要忘了诺尔是只巫妖。

    他的丈夫状态逐渐平稳,不知道会不会失去那种迷人的疯狂。

    忒斯特的目光从诺尔眼睛移向嘴唇,又移向诺尔弯起的嘴角。在那短短的几秒,他发现自己不再那么想知道答案。

    “那朵花应该是药水染色的,不太像魔法效果。”

    诺尔观察完毕,满足地挖了口葡萄,“你呢,发现永恒教徒没有”

    “不会那么快。就像这里有几千几万只老鼠,你也很难一下子瞧见老鼠尾巴。”忒斯特说,“永恒教徒要是真光明正大满地跑,葡萄领早完蛋啦。”

    “需要通宵看着吗”

    诺尔又瞧向窗外,那位卖花姑娘拨了拨花篮里剩下的花,看起来准备回家休息。

    忒斯特没有直接答话,诺尔扭过头,这才发现疯修士的身影消失了。

    橱窗外,小小的白色身影灵巧地攀上花篮。忒斯特先是朝花篮里丢了两枚铜子,继而寒光一闪,最小的那朵蓝玫瑰落下枝头。

    疯修士举着一朵乒乓球大小的蓝玫瑰,有些艰难地挤回店内。他把玫瑰搬到床边,身上的衣服被露水沾湿了一大块。

    做完这一切,忒斯特才坐回原来的位置,身上还带着浓郁的玫瑰味道。

    诺尔手指点上潮湿的位置,温暖的青火燃起,水痕蒸发得一干一净。

    “送我的”

    “送你的。”

    “我承认,我已经被你吸引了。”诺尔笑着摇摇头,“如今情况特殊,你没必要分心做这些,我说真的。”

    “我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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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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