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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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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最终选了里齐商队住的旅店,忒斯特直接订下豪华套房。

    豪华套房都是独立房屋,周遭繁花似锦。房子好,价格自然也令人咋舌。附近只租出去两套,一套租给阿尔瓦商团的女眷,另一套则住着位贵族子弟。

    诺尔看到了其中一位邻居,那是个年轻的红发男子,背后跟着高大保镖。房屋之间距离较远,视野被锦簇花团遮挡,似乎没什么打招呼的必要。

    不得不说,诺尔喜欢这样的设计。没人会嫌隐私性太好,不用交际更是加分项。

    诺尔和忒斯特的套房分为五个房间,结构类似凑在一起的“吕口吕”大客厅在中间,周围四个小间则是独立卧室、洗浴室和厨房。

    客厅中央的桌子上,旅店员工装饰了大束黄蔷薇,附赠烤好的饼干。两间卧室斜斜相对,隔音效果相当不错。

    诺尔来到自己的卧室,它约莫十平,布置了松软的双人床和木制桌椅。他果断拉上窗帘,把四轮月亮关在视野外。

    他自然是不打算睡的。

    诺尔铺开旅店送的羊皮纸,开始整理记忆里白鸟城的情报。

    白鸟城地处施典那北方边境,不涉及主线剧情。它唯一的记忆点便是“商队必经之城”。

    统御白鸟城的确实是斯温家族。不过在诺尔的印象中,斯温城主是个富态的老头儿,妻子健在,膝下六个儿女早已长大成人。

    诺尔用羽毛笔点了点纸张,他还不太习惯这种蘸水笔。

    白鸟城有个主线nc,“老匠人克米特”。那是个靠谱的怪老头,在白鸟城开了家魔法道具店。明天他得去确认下,如果那家店和设定里的差不多,他能弄到不少好东西。

    毕竟他们不能穿着一身破烂追踪杀人狂。

    诺尔在桌前坐了个通宵,整理好了“白鸟城行动攻略”。剩余时间,他将龙尸笔记里的血书烧去,又用羽毛笔沾血重写。这次他仔细又小心,用一页纸就写好了新魔法。

    自创魔法阵旁边,诺尔用通用语写下备忘

    死灵召唤消耗10100魔力值,召唤1只低级死灵;该魔法优先消耗魔法材料,施术者最低消耗为1魔力值只

    低级死灵越强,消耗魔力越多

    召唤怪物有自己的属性,与召唤者强弱无关,非常适合现在的他。诺尔本想再琢磨个高级死灵术,又怕龙尸笔记受不住。

    事实就是这样残酷。就算诺尔能自编魔法,也逃不过“魔法越强、消耗越大”这一基础规则。魔力值100以内的小法术,他还能仅凭自己施展。要想加大火力,他不得不依靠龙尸笔记的力量。

    然而龙尸笔记就像一次性充电宝,要是把它耗没了,他得天天背着山一样的魔法材料到处跑。

    必须先解决笔记的耗损问题。

    阳光从窗帘缝中漏进来,诺尔打了个响指,用鬼火烧掉了写满文字的羊皮纸。他站起身时,桌上半点灰烬也不剩。

    上午,忒斯特打算购置换洗衣物和补给,诺尔则一心想去魔法道具店。两人稍作商议,痛快地决定分道扬镳。

    “我会把你的衣服也买上。”忒斯特说,“记得多在外头转转,咱们还有个城主女儿要找呢。”

    “你一个人买”

    忒斯特摆摆手“我知道你的尺寸,别忘了,当初你可是相当坦诚。”

    “”

    诺尔面无表情地喷了口气。就在这时,他发现了一个小小的变化

    忒斯特把玩家耳环藏了起来。

    先前在新手村,诺尔听那个布莱提过。他说玩家耳环死活摘不掉,哪怕把耳朵割掉,它都能跟耳朵一起长回来。

    要想隐藏“玩家”身份,只能遮住耳朵或者伪装耳环,忒斯特选了后者。

    忒斯特一头引人注目的银白长发,耳环在发丝下若隐若现他将耳环坠子黏上耳垂,还把它刷成银色,加了半颗珍珠。现在它看起来像银包边的珍珠耳钉,几乎与那银色发丝融为一体。

    这家伙甚至在右耳搞了成对的。配上那张俊美的脸,这对临时赶制的“新耳环”还挺合适。

    也不知道忒斯特腰包里藏了多少小道具,诺尔摇摇头,踏出房间。

    “克米特的魔法杂货铺”比概念草稿里的还夸张。

    这栋建筑由木头搭成,歪歪斜斜立了三层。它夹在两堵高墙间,又烂又窄,像嵌进牙缝的菜叶。诺尔推开门,差点被吊在门口的蜥蜴干糊一脸。

    杂货铺室内比室外还乱,整个空间80都是横七竖八的架子,上面乱糟糟堆满商品爬虫类干尸、一罐罐昆虫翅膀或蜷着腿的蜘蛛,各种叫不出名字的矿石、皮革和干草药。厚重书本见缝插针地乱塞一气,金属道具在角落堆成一堆。

    它们全积了厚厚的灰,看起来颜色差不多。

    “哇,客人”诺尔刚把蜥蜴干拨开,一个年轻男人从梯子上滑下来。

    “我是这里的老板,鲍勃。”此人一头紧贴头皮的姜黄短发,鼻头又大又圆。他向诺尔伸出手,掌心沾满黄绿色黏液。

    诺尔原地立正,没去握手“你是老板克米特去哪了”

    鲍勃吹了个口哨“你从哪个犄角旮旯来的消息滞后得不像话克米特两百年前就失踪啦。”

    “什么”

    “我说,两百年前他就失踪了。他是我师父的师父的师反正就那么回事儿。”鲍勃说,“他跟着英雄德雷克前往无尽海,去世界尽头讨伐魔王。三岁小孩都知道,驶向无尽海的船就没有回来的。”

    “你呢,找一个二百年前的死人做什么”

    诺尔呆立在原地,整个人如坠冰窟。

    怎么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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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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