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只要参加殿试,赐同进士出身。殿试结束,科举的路就走到头儿了,就算是对名次不满意也不能重考。进士们就可以充当政府的中低级官员了,身份地位比举人高,升迁提拔也比举人快。
状元是中国科举制度金字塔的顶尖人物,考中状元就意味着“一举成名天下知”,三年中只产生一名状元,没有超人的才华、坚强的毅力、健康的体魄,考状元是不可能的。也有读书人乡试第一是“解元”,会试又考第一是“会元”,到了殿试还是第一“状元”,这就叫“连中三元”。1300年的科举历史上,文科“连中三元”的也就十几个人。
时间有限,我们讨论的都是一般情况,科举作为一种重要的人才选拔制度,具有一定的客观标准和民主精神。它对当时中国周边的朝鲜、日本、琉球、越南等国影响深远,对英、法、德、意等工业革命的欧洲列国也有不小影响。国内,科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中小地主阶级的参政要求,缓和了地主阶级内部矛盾,符合当时历史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封建政权的巩固和稳定,人才选拔任用之权完全控制在中央政府手里,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强化,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育的发展。
然而,科举考试内容局限于几部儒家经典,考试方法注重死记硬背,这样造成了学校注重应试教育,不利于培养和选拔有实际能力的人才。另外,科举考试把读书、科考和做官紧密联系起来,很多人读书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中进士,当官,这种思想影响了学校教育,其他学术思想得到压制和禁锢,尤其是自然科学,学校成为科举的附庸。奴才盛行、人才凋零,是我国在一百多年前的世界竞争中落后挨打的原因之一。
甄士隐家失火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
甄士隐家失火,【文本描写:大抵也因劫数,于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针对这一句有一条批语【甲戌眉批: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
在第二集讨论戚蓼生序文的时候,我引用过文本里的这句话:“于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当时,结合作者的写作手法简单的谈了我的看法,我认为作者明写葫芦庙失火引发的甄家被烧,暗写贾府衰败的高潮是一次抄家,大家族嘛,亲朋好友、门生故旧,肯定也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一个利益集团被连根拔除,这里出现了一条重要批语,“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这条批语历来争议很大。
批语里的“南直”,是南直隶省,清朝改为江南省,我们在第九集里讨论过一次,再简单说一遍。洪武初年,朱元璋建都应天府(今南京),称为京师。以应天府、苏州府、凤阳府、扬州府、庐州府、淮安府、松江府、常州府、镇江府、徽州府、宁国府、池州府、太平府、安庆府,共14个府级单位直接隶属朝廷中央,称为“直隶”,管辖范围大约是现在的江苏、安徽、上海,两省一市。
永乐十八年(1420年),迁都顺天府,北京成了新首都,皇帝取消北平布政使司,在北平布政使司所辖府和州的基础上,又合并了离京城较近的其他地区,由顺天府、永平府、大名府、保定府、河间府、真定府、顺德府、广平府、延庆州、保安州直属中央六部,称为“北直隶”,简称“北直”,范围大约是现在的北京、天津、河北,外加河南、山东的一小部分。原来的京师改称南京,原来京师辖区“直隶”改称“南直隶”,简称“南直”,原辖区基本不变,“南直隶”在明朝还相当于首都的地位,只是皇帝不在那住了。
到了清朝,顺治二年,设江南承宣布政使司,南直隶改为江南省,废除了南京首都的地位,巡抚衙门设在江宁府(今南京)。“南直”的概念逐渐淡化,官方称呼“南直隶”200多年,民间可能称呼的更久一些。
由于这段批语的存在,也就把葫芦庙失火与一件重大历史事件联系在一起,众说纷纭。围绕着南直地区,主流红学认为是发生在南京的曹雪芹家江宁织造府被抄事件,索隐派则认为是发生在江南地区的“扬州十日”或“嘉定三屠”,考证派争论不休、没有合理的结果,小说批评派注重作者的写作手法和批书人的文艺评论,干脆忽略这条批语,我谈谈我的看法,以待高明。
“扬州十日”和“嘉定三屠”,咱们在第八集讨论“文字狱”的时候跟大家介绍过了,确实是江南人民的灾祸,这两大惨案都是发生在“南直”地区,但不符合“召祸”的特征,所谓“召祸”是因为自身的行为过失而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扬州十日”和“嘉定三屠”并非江南人民的过错引发。
曹雪芹家被抄,在雍正初年简直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件事了,不能算作波及整个江南地区,称为“南直召祸”是不合适的。如果不是曹頫骚扰驿站、转移财产、私藏禁品的行为败露,或许抄家之祸可以避免。而且江宁织造府被抄,连累到的官员人数不算太多,造成的社会影响不算广大。
既然批书人把“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这一句批注在书里,这个“南直召祸”一定是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是广为人知的,让别的读书人一看就明白什么意思。其特点或者按批语里说的“实病”就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
“南直召祸”还能指什么?跟咱们上一集讨论的科举制度有关,我认为是南闱科举大案。
满清入关后,为了巩固政权,加强统治,就需要获得汉族地主、官僚的支持,需要笼络汉族知识分子,顺治元年宣布要沿袭明朝科举制度,按期科考选拔人才。顺治二年在率先征服的北方几省举行乡试,满清统治者以前没这么玩过,就先搞试验,录取了清朝首批举人。顺治三年在北京举行会试,录取了开国的首批进士。有一定效果,接着在江南地区推行乡试,江南乡试俗称南闱,北京顺天府乡试则称北闱。在顺治年间发生了一起全国轰动的大案——丁酉江南乡试案。
明朝对于科举案件,一般处罚较轻。最多对考官用仗刑,用板子打屁股,然后贬官,也死不了人,参加考试的考生,成绩作废,三年后再考。明朝末年官场黑暗,腐败成风,科举舞弊早就见怪不怪了,这种不良风气延续到顺治时期,顺治六岁即位,是清军入关后的首位皇帝,小孩太小,他叔叔王多尔衮摄政。科举制度恢复了,但是多尔衮忙着征服全国,还要镇压叛乱,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考试算什么呀!当时统治者不在乎,也没时间,忙不过来。考场上冒名顶替、徇私舞弊,比明朝末年还严重,考官们好处太大了。
前些年兵荒马乱,顺治皇帝又小,就这样进行了科举,顺治亲政后一边继续玩科举,一边还要摆平很多事,考官们看出皇帝要选拔拉拢汉人来统治更多的汉人,又欺负皇帝是新手根本不懂其中的奥妙,就更加肆无忌惮。首先案发的是北闱科举案,北京顺天府举行的乡试出事儿了。
主考官李振邺、张我朴等公开接受给事中陆贻吉、博士蔡元义、进士项绍芳的贿赂,京官三品官儿以上的子弟全都录取,公共权力成了考官谋取私利,结交人脉的工具。常言道,“有钱无势被人欺”,有钱的不如有权的,官小的不如权重的,花了银子没有名额了也考不上。于是发榜后,议论纷纷,真才实学没考上的和花了冤枉钱没名额的都喊冤告状。
特别是花了冤枉钱的,他们有点资本,有些门路,就连续上访,成功了。给事中任克溥上疏顺治皇帝揭发此事,调查属实,顺治龙颜大怒,李振邺、张我朴、蔡元义、陆贻吉、项绍芳,非法考中举人的田耜si、邬作霖被判斩立决,死刑立即执行,没有缓和的余地,他们的家产被抄,父母兄弟妻子流放到尚阳堡,就在如今的铁岭象牙山风景区附近。
为了保证科考的公平与公正,防止考生舞弊和考官腐败,按照《大清律例》,一旦发现,犯罪的要在街头带枷示众三个月,然后发配边疆地区充军,大家在老照片或者影视剧里,见过这种辱刑,用方形厚木板,套住罪犯脖子,有时还套住双手,强制罪犯在监狱外或官府衙门前示众,枷锁最轻的三十斤,重的可达一百五十斤,是对罪犯精神上羞辱和身体上惩罚。如果罪犯带一百多斤的枷锁,用木板拼成的整个枷锁是非常大的,站不住,太沉了,蹲都蹲不下,太长了,更别说躺着了,重枷戴上,罪犯活不了几天。
顺治皇帝一口气杀了好几个人,既然严惩了,觉得就应该一查到底,用血的教训杜绝这类事件发生,于是命令礼部把顺天府乡试考中举人的,都招回北京进行复试,不准缺席。复试时间和考题,全部由皇帝钦定。过了年,正月十七日,在中南海瀛台举行复试。每一位新科举人都由两名大内侍卫持刀押送,二十五日复试结果出炉,免去苏洪濬jun等8人的举人资格,继续查这八个不合格举人的幕后推手,四月二十三日,顺治皇帝在太和门亲自审问,把比着前几天应处死的这25人痛加训斥后,各打四十大板,流放尚阳堡,能去铁岭象牙山永久性旅游,已经算是法外开恩了。顺治帝还放出狠话,说从今以后,考官考生们都给我老老实实的,再有类似事件,看我怎么收拾你!
刚过半年,就出了南闱科举大案。“南闱”发榜以后,中举120名,有不少是江南名士,但还不少是贿赂考官而取得的举人。半年前的“北闱”科举案罪犯受到严惩,大大鼓舞了江南学子,就造成了“群体事件”。当时公布成绩时,就有些落榜的考生拦住考官责问、怒骂。落榜的学子们怒不可遏,群集在江南贡院门前喊冤。有人还在门上贴了“大字报”:“孔方主试合钱神,题目先分富与贫(暗指考官方猷和钱开宗),还有一人将“贡院”两个大字改写成“卖完”(卖完)。“贡”字中间加了一个“四”字,改写成了“卖”(卖字的繁体);“院”字用纸贴去“阝”变成“完”字。讽刺堂堂选取人才的贡院,竟成金钱交易的商铺摊位。两位主考大人在考试结束返回之时,船过常州、苏州,又有大批士子追着船大骂,甚至向船上投掷砖头、瓦块。
这又被监察官员举报给皇帝,给事中阴应节参奏江南乡试舞弊,“北闱”乡试科举案,顺治帝怒气未消,现在又听到这个消息,更是火上浇油。这次丁酉江南乡试,正考官是翰林院侍讲方猷,是陪皇帝或太子读书的,是皇帝的顾问。副考官是翰林院检讨钱开宗。方猷到江南主考的时候,顺治亲自嘱咐他,要为国选才,严格考试,现在出了这样的事儿,可恶至极。顺治下令绑了主持“南闱”科举的全部考官,押送京城。
不久江宁书店里就出现了一部传奇小说,叫《万金记》,以方字去一点为万,钱字去一旁为金,影射方、钱二主考,描写了“万”、“金”二主考暗通关节、收受贿赂的丑态。着名戏曲家尤侗又写了一部剧本《钧天乐》,辛辣地嘲讽了主考官胡图(糊涂),压制真才实学的学子沈白,而把不学无术的贾斯文(假斯文)、程不正(成不正)和魏无知(鬼无知)封为三甲,从姓名谐音上我们就知道这三个高中之人是何等货色了。《钧天乐》剧本一直流传到北京,而且闹得满城风雨,顺治皇帝再添怒火。
过了年,又在中南海瀛台复试,“南闱”科举考中的举人全部参加,不得缺席,这回每个举人都身带枷锁,由护军营的官兵持刀监视,戒备森严,不像考场像刑场!南方的学子,衣服比较单薄,正月份,北京冷啊,凛冽寒风中答考卷,旁面还有大兵拿着刀,有的人又冷、又怕、就紧张哆嗦写不出字来。结果,只有吴珂鸣三试皆优,文列第一,考了个解元。有70多人准许参加三年后下次会试,还有10多人免去举人身份,暂停科考,就是若干年内不准报考公务员,还有20多人免去举人身份,停止科考,就是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
从“南闱”科举考官被抓到十一月二十八日最后结案,审理很长时间,顺治在刑部奏折上谕批:方猷、钱开宗斩立决,妻子家产籍没入官,抄家之后,老婆、孩子、小妾都贬为官奴。其余叶楚槐等“南闱”全部考官18人(其中1人已经病死)立即处以绞刑,妻子家产籍没入官。绞刑好一点,得了全尸,斩刑是死无全尸。方章钺等八人作弊的新举人,各打40大板,家产籍没入官,父母、妻子流放宁古塔,就是现在的东北牡丹江市往南一点,如今生活好啊,你到雪乡森林公园去旅游,看千里冰封,住农家火炕,吃五常大米和山珍野味,还能点评一下《我读红楼梦》。过去那是苦寒之地,死罪可免,活罪难逃,让人去活受罪的。
在这场科举大案中,还有一个插曲,大名鼎鼎的江南名士吴兆骞交了白卷。平常,大家都认为他的文章“惊才绝艳”,而这次皇帝亲试,他交白卷,舆论哗然。有人说他是惊魂未定,又冷、又怕,吓得提笔忘字了。也有人说他是恃才傲物,故意卖弄,想吸引皇帝的眼球。
其实是吴兆骞看到当时考场如同刑场,有辱斯文,感慨万端,把笔一扔,说:“我吴兆骞会因为考试行贿吗?”,语气和态度清高的很,摆出一种“这官儿不当也罢”的架势。这就触怒了顺治皇帝,给你复试的机会你不要,你以为你名气大就行了吗?看不起科举当官,也把你发配到宁古塔,当兵去吧!吴兆骞临走时,京中好友顾贞观、吴梅村、徐乾学等人都来为他送行,吴梅村还作了一首长诗《悲歌赠吴季子》送他上路。顾贞观是东林书院创始人东林党领袖顾宪成的后代,而这一位吴梅村,被一些研究者考证为《红楼梦》的原创作者,曹雪芹是后来的加工整理者,我们先读完《红楼梦》前八十回,再抽时间跟大家讨论别的!
流放边塞20多年,吴兆骞诗兴大发,写了许多悲愤慷慨的诗歌和催人泪下的书信,顾贞观机缘巧合进了权臣纳兰明珠家当家教,跟明珠的大公子纳兰容若成了好友,就是清代第一词人纳兰性德。在文化圈里纳兰性德比他爹的名气大的多,“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大家耳熟能详的纳兰词太多了!纳兰性德通过顾贞观了解到大诗人吴兆骞,惺惺惜惺惺,文人爱文人,就让他老爹向康熙皇帝求情,又花了钱把吴兆骞赎回来。
丁酉科举大案波及范围很广,影响深远,江南、北京之外,还有河南、山东、山西,受到牵连。审理此案的刑部尚书、侍郎等不是考官儿的官,也分别受到了严厉处分。牵扯面之广,涉及人员之多,对全国震动之大,在清朝200多年的历史中,实属罕见。
所以我认为针对文本里那一句“于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批语说:“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如果真有历史事件所指的话,应该是丁酉南闱科举案。以受贿舞弊召来杀身之祸,完全符合“召祸”的说法,从北京案发、到江南出事,科考案接连发生可谓是“接二连三”,考官被处死,抄家,亲属发配为奴,新科举人被革去功名、抄家、全家流放,着名文人被无辜牵连,审理案件的法官也陷了进去,可谓“牵五挂四”。“南直召祸之实病”在“丁酉科考案”中完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