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品种都说出来,这是看得多仔细,真是太搞笑了。”维尔逊憋笑憋的脸通红,“估计这个老东西不擅长撒谎,所以编的东西漏洞百出,如果是我,我会这样描述。”
维尔逊站起来,绘声绘色,“我听到了细碎的咀嚼声,黑暗身处似乎有什么可怕的东西,我尽量屏息,小心翼翼地走进,当看到一条超级长尾巴的时候,我差点惊叫出声,好在我及时捂住了嘴巴。”
“我饿了,我不想看你表演。”戴维斯打断维尔逊,“我知道那个人在说谎,就是不知道是为什么撒谎。”
“我也不清楚原因。”维尔逊停住表演,靠墙插口袋思考,眼镜反光,“但我在和老家伙握手的时候。”
戴维斯抛出结论:“他明明右手是惯用手,却伸出左手跟我们握手,而且一般握手正常都是右手握手,所以那个人的右手肯定有问题。”
“对,他右手有那个。”维尔逊的检索能力除了能检索出物件持有人的所在位置,还能通过接触相关物件,大致的扫描出此人整体的生命状态。
至于维尔逊所说‘那个’是什么东西,在场的三人都不言而喻的懂得。
萨菲尔在一片沉默中开口,神情认真。
“我看到了。”
仿佛蓝色瞳孔中在反复重复着之前发生在眼前的画面,“那人右手拍死了只蚂蚁,但右手抬起后,蚂蚁不见了。”
萨菲尔伸出指尖,微弱金光在指尖璀璨发亮。
“取而代之的是一粒金光闪闪的东西。”
“我多留意了一下,趁着离开时,他的注意力都在你们身上,我就把它取了下来。”
维尔逊接过,指尖摩挲着,神色复杂。
“黄金。”
这样寂寥的深夜,也不知是谁,发出了一声轻叹。
……
维尔逊指尖捻着的胡须化作青烟消失的无踪迹。
从一开始,他们就知道。
敌人不止是那只变异的老鼠。
戴维斯从草丛中取出一枚紫色,看起来富有莫名魅惑力的晶石:
“当我父亲过世时,我并不认为他死了,他只是肉体离开了人间,但是他留下的字迹一直在教导我,他的灵魂一直都在我身边,他离开了但又像是从未走远,我只是不能再听到他的声音、触碰他。”
“但有的人,我甚至不认为在他们活着。他们只不过是在人间每天过着日复一日愚昧而又机械的生活,只是剩下一具躯壳,灵魂早已堕入了地狱。”
“戴维斯。”维尔逊终于鼓足勇气问出心中的疑惑。
“你死后,也会像这样吗?”
化为青烟,尸骨无存。
现今世上除了普通人以外,有各种各样的能力者。
戴维斯也是一名是能力者,能够利用魔晶的力量化为治愈生命的力量,甚至能做到起死回身。
而农场主布鲁诺,则是能够利用右手,将濒死的生命变成金灿灿的黄金。
维尔逊发现,农场主和戴维斯灵魂里都刻印有一种一模一样的印迹。
那么是不是,他们死后都会化作一颗魔晶为其他人所利用。
“我不知道。”戴维斯显然并不在意这些,“就算会又如何。”
“我和这个混蛋不一样。”
戴维斯手中的晶体发出幽暗的光泽,一点点宛如融入戴维斯体内般渐渐变小消失不见,“我的灵魂会上天堂。”
随后,戴维斯做了个小的手术,他取出了长耳跳鼠体内的魔晶。
所幸魔晶只是附着在跳鼠的皮下组织,所以魔晶取下后,恢复原状的跳鼠连包扎都不需要,迅速恢复活力窜入沙漠中。
“哦,我的天,又是不赚钱的买卖。”回去的路上维尔逊颇有感触。
离开农场后,令人意外的是,夜晚的城镇居然比往常热闹。
这个镇子还多出了一些陌生的面孔。
“啊!找到了,那个就是戴维斯。”
突然,一个人对着几名陌生的面孔,指着正在走来的戴维斯说,说完还慌乱地向戴维斯打招呼,“嘿!戴维斯,你父亲的朋友找你。”
维尔逊看着那群陌生面孔。
一群人挡住了他们的路。
准确地说是挡在了戴维斯的面前。
其中一名身材魁梧的男子一把揽住戴维斯肩膀,故作热情,“很高兴见到你戴维斯,我的父亲曾被令尊高超的医术救助。”
不由分说地揽着戴维斯走,“来来来,我们去酒馆坐坐。”
维尔逊看到了这群人脖后跟的纹身,不动神色的皱眉,和萨菲尔一起紧跟在那戴维斯身后,却有意无意地被那群人阻隔。
酒馆的生意在晚上一如既往不错,人声嘈杂。
“我想好好感激你,来单独和你谈谈,所以就请你的朋友们去另外一桌了。”布尼尔面带微笑,“也就在不远,喏,他们在那。”
戴维斯回头正好和维尔逊、萨菲尔对视。
“什么事情。”
端上的酒也不喝,戴维斯单刀直入地问了。
“我知道,继承了父业的你肯定才华横溢,甚至有胜你的父亲。”“所以你想我加入你们?”戴维斯不再等布尼尔的铺垫。
“所以你想我加入你们?”
“是的。”布尼尔点头。
戴维斯刚要开口拒绝。
布尼尔伸出一只手指,向戴维斯做出噤声的示意,笑容更甚。
“给你三天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