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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沈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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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形万物之始,阴霾之外更无一物。大地与天空像被一层浓厚的雾气阻隔,哪里都是灰蒙蒙的一片。

    沈稷仰卧在被血污濡湿的泥泞中,眼睛能感受到的就只有这样的灰暗。

    过了不知道多久,他开始隐约听到风在哭,还夹杂着令人不安的鸟鸣,那沙哑的嗓音一定是乌鸦——它们很聪明,凡是死亡降临的地方,他们就会尾随而至。

    这么多的尸体,对于乌鸦来说,就是一场盛宴。

    沈稷很绝望,因为他开始听到鸣叫声离他越来越近,似乎就在他头顶盘旋,沈稷猜它们是在等着他咽下最后一口气。

    他努力地回忆过去——他记得村里老人说过,人之将死,回忆应该像走马灯一样一幕幕地清晰浮现于眼前,而回忆里的幸福会让人死得更安详。但是他越努力,就越沮丧,记忆中没有任何能让他含笑九泉的东西,相反幼年的贫穷留给他的只有饥饿和痛苦。

    九岁父母双亡的他就开始四处流浪,做过小偷,也当过强盗——不过显然不是很成功的那种,因为一想到那段日子,那些深埋于记忆中的剧痛就会从心底喷薄而出。

    十五岁,他第一次有了吃饱的感觉,虽然食物是很粗糙的粟饼,还有割喉的糠皮,但那一顿他把自己吃到呕吐,老兵们都在看着他哈哈大笑。后来他成了老兵,也看着那些把自己喂到呕吐的新兵,随着众人一起哈哈大笑。

    记忆中最后的疼痛是一把长矛刺进了左肋,力道不重,堪堪刺破皮肉而已——因为对手刚刚被沈稷一刀劈倒,右肩延伸到左下腹的伤口像一张大嘴,正在把血肉用力地呕出来。

    对手刺完生命中的最后一击,沈稷也跟着颓然倒地,他全身大概七处伤口,约三处深可见骨,最后这一刺甚至可以算是最轻的,汩汩流出的鲜血裹挟着他的生命流向黄泉。

    沈稷很后悔,他觉得自己至少应该注意一下对方的长相——而现在,他到了阴曹地府都说不清谁是冤家哪个是对头。

    其实他没看清任何一个敌人的长相,在战场上留着精力做这种事的,往往会死得比敌人更快。

    沈稷很困,厚重的天幕缓缓地压下来,像儿时带着母亲体温的棉被,柔软,温暖,但却让人不寒而栗。

    郊原徒然青春色,几处山川掩血痕。

    他以前不知道什么叫害怕,但此刻,他竟然害怕自己会过不了下个月的生辰——虽然他从来没有庆祝过任何一个生辰,但一念及下个月才及冠的自己还没有过女人,甚至没吃过一餐正经的饭菜,他就委屈得想哭。

    一只乌鸦终于按捺不住落到了沈稷的胸口,这一只比其他同类大很多,它第一个嗅到了死亡的气息正在笼罩这具躯体。

    乌鸦小心翼翼的观察着,不过饥饿却催促着它一点一点的靠近沈稷的头——乌鸦总是喜欢先从眼眶开始啄食。

    沈稷想赶走它,但是四肢完全不听他的指挥,就像开战之前就无故撤退的后军——这导致他们陷入了数倍之众的重围,轻易便沦为了任由敌人撕咬吞噬的羊群。

    这是赤裸裸的背叛!

    沈稷无名火起,愤怒给了他莫名的力量。

    他屏住微弱的呼吸,极力聚焦着模糊不清的视线,聚集着来之不易的力量——四寸,三寸,两寸,乌鸦一点点的靠近。

    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的它第一口就啄向沈稷的右眼,电光火石之间沈稷猝然发难,使尽所有的力气将头偏了半分,然后猛地抬头张口死死咬住乌鸦的脖颈!

    乌鸦没有料到这突如其来的变故,甚至来不及哀鸣,仅仅扇两下翅膀象征性地挣扎了一番然后就没了气息。

    食腐动物的血液更加苦涩腥臭,但此时沈稷却贪婪得宛如啜饮琼浆玉液——活下去,他此时只有这个念头。

    随着乌鸦的生命力注入沈稷的肌体,他的气力开始恢复,先是手指、手腕、四肢开始感到麻木,接着疼痛如潮汹涌。

    乌鸦的鸣叫声越来越远,勾魂的鬼差失望得离开了。但要活下去,仅仅这样还不够——在和远古时代茹毛饮血的祖先们一样啃干净了乌鸦的最后一根骨头后,他挣扎着坐起身,饥饿感依旧那么强烈。

    然后,他无意中扫了一眼那个被他杀死的吴国士兵。

    沈稷艰难地爬向体温尚未散尽的尸体,仔细的端详着他的脸——他很年轻,比沈稷更年轻。此时却双目圆睁,瞪视苍穹,灰暗的瞳孔里只剩下残存的不甘,怨恨以及思念。

    吴军死伤有限,他也许怀揣着伟大的理想而来,可惜他是为数不多的其中一个,他的梦想在稚嫩的年纪戛然而止,生命随之烟消云散。

    “大恩不言谢......”沈稷喃喃道,他鼓足了勇气对着喉管咬下去之后,温热的血浆随即迸流而出。

    人之将死何以言善?

    环顾四周,如潮的吴军早已不见踪影,只留下满地的悲伤和痛苦。

    夕阳仅剩一线余晖涂抹着地平线,乌鸦们在大快朵颐,丝毫不顾忌这里有一个沈稷在旁观他的同类被啄食——沈稷其实对乌鸦们的飨宴毫无兴趣,他用半截断矛支撑着步履艰难的身体,漫无目的地向着一个方向前进。

    当兵无非杀人,这于他而言仅仅是一门混饭吃的手艺,唯一的区别是相比于其他人,这门手艺他学的早,更学的好——那年他十四岁,一向对娈童情有独钟的师傅在一个酩酊大醉的午夜,闯进了他这个学徒工睡觉的柴房,于是沈稷咬掉了他杵在自己脸上的物件儿,然后毫不犹豫地用常年贴身暗藏的剔骨尖刀,给了这个恶贯满盈的人渣一个极度不痛快的了结。

    第一次,他用从桐州城最有名的屠夫薛一刀那里偷来的杀猪技巧,杀了一个人。

    薛一刀断气之后很久,他才发现杀人和杀猪好像也没有太大的区别。

    沈稷回过神儿的时候吕字大旗已然近在咫尺,恍惚中他本能地追随着中军大纛,仅仅是习惯而已。

    他撕下一片破损的军旗草草地包扎了自己的伤口,然后随手捡起一把还算完整的朴刀准备离开,刚迈开一步,却发现另一只脚被什么死死勾住动弹不得,低头看去才发现是一只手攥住了他的脚踝。

    “帮......帮…...帮我~”一个声音气若游丝。

    一个趴在地上奄奄一息的人用一只手死死攥着他的裤脚。

    沈稷犹豫了一下后扶他坐起来。这个人发髻散乱,而且目光涣散,扶他的时候沈稷就发现他全身的关节都已经寸碎,软软地就像他扛过的死猪。

    “你没救了,你的伤至少有七处是要命的......”沈稷略一扫视,说着就要离开。

    “不…等一下…我知道我时间…咳…不多了,”那只手又攥紧了沈稷的衣角。

    “我怀里…有方印…带…去…京城…告…告知家父…弋…弋阳…”说完,手松开了,死不瞑目。

    沈稷伸手去摸,是一个三寸见方的铜印,印钮是一只栩栩如生的飞虎,身为老兵总会认得将军印绶的——眼前这个刚刚咽气的人应该是征南将军吕恂。

    沈稷伸手阖上了尸体的双眼,他有点可怜吕恂,因为如果此时此刻站在这里的是他的死士亲兵,或者某个还没有被生死磨灭了意气的少年,说不定就会怀着家国天下的梦去京城一往无前。

    可他沈稷不会,他只是这个乱世中挣扎求存的小人物,所以,他知道哪里有危险就避开哪里——他这条命以前,以后,都不属于除他自己以外的任何人,任何事。

    沈稷没有回头,支撑着身体一步一步走远,天色渐行渐暗。

    荆溪口位于荆山东南,溪水绕山而过在此汇入岚江故而得名。

    这里本是一处屯兵险要所在,周吴交界千里岚江,唯有此地水势稍缓,但是由于荆山的存在,又成了天然的要塞,历朝历代都不乏欲从此处强渡偷袭的战策,可惜每每败于荆山脚下那一只以逸待劳的精兵。

    然而这次,功败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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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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