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自打宋太祖赵匡胤开始,就明令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侵街情况,街道司要及时如实上报,不得有任何隐瞒,否则,街道司的司丞和负责巡街的兵卒将会受到严惩。
这不,王浩把他纪录的小本子,在今个儿午时的光景,送到了在街道司衙门办公的司丞孙有财的手上。
对于王浩呈送的小本子,孙有财并没有当面翻看,而是等到王浩离开了他的办公房之后,他这才打开翻阅了一下,看看里面得都纪录了些什么内容。
让孙有财感到惊奇的是,这个小本子上只有前面半页的内容,后面的纸张全是空白。
不仅如此,王浩纪录在小本子第一页上面的文字内容,竟然是反映当朝宰相夏竦宅邸大门前,左右两侧的两尊大石狮子超出了“表木”的界限,大概有半丈余,绝对是属于侵街占道的行为。
要知道,夏竦可是当朝宰相,权倾朝野,在他们这些小吏百姓们眼中,那可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是万万得罪不起的。
尽管按照《宋刑统》的相关规定:“诸侵街巷阡陌者,杖七十。其有穿穴垣墙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巷,杖六十。直出水者无罪。主司不禁与同罪。”
可是,在具体执行层面,遇到一些达官贵人,宅院府邸有侵街占道的行为,担任街道司司丞的孙有财,自然是得罪不起,他不仅自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于手下如实汇报的情况,也都是束之高阁,不对上级的都水监如实汇报,当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这下,让孙有财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巡查侵街占道的王浩,竟然查到了当朝宰相夏竦的头上,这分明就是在找死,在他看来,王浩的做法简直是愚不可及。
原本孙有财打算把王浩呈送的这个小本子付之一炬,化成了灰烬之后,也就不会被其他人知晓此事。
不过,待他转念一想,按照《宋刑统》的相关规定,若是他隐瞒不报,此事若在以后东窗事发,他的这个司丞的官位不仅保不住,恐怕还会被关进大牢,甚至丢掉性命。
暗自在心里头权衡了一番利弊得失之后,犹豫不决的孙有财,终于做出了向都水监如实呈送的决定。
在此时的孙有财看来,反正这个小本子上所记录的内容都是出自王浩一个人之手,他只是出于职责所在如实上报而已。
即便是被夏竦得知了此事,要找人寻私愤,也找不到他孙有财的头上,王浩才是首当其冲的始作俑者。
念及至此,孙有财就二话不说,随即命人把王浩送来的这个小本子,送往了街道司的上级衙门——都水监。
或许都水监的审阅官吏,也认为这件事情跟都水监无关,反正是街道司呈送上来的,就算是夏竦事后要找麻烦的话,也是找街道司的麻烦。
就这样,从街道司到都水监,再到工部,又到了尚书省,最终,在当天的傍晚时分,大概在酉时的光景,王浩的这个小本子,被放在了宋仁宗赵祯的御案上。
大抵申时三刻的光景,宋仁宗赵祯用过了夕食,先是在福宁宫外面的后花苑,跟曹皇后散了会儿步,随后,就返回到了福宁宫内,继续掌灯翻看御案上呈送上来的奏章。
起初,宋仁宗对于全国各地府州县官吏们呈送上来的奏章内容,一边摇头叹息,一边不发一语。
主要原因是,赵祯看到这些奏章内容几乎都大同小异,要么说当地国泰民安,要么说风调雨顺,要么说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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