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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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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

    整个场面沸腾,人群都拥挤到了我所在的这个吧台,我被拥挤的人群挤得变了形,自然看不见舞台上的情况了,只觉得四周的人很热闹,很兴奋。这首歌也并不是说欢快,而是被唱得荡气回肠,震撼人心。听声音年纪很年轻,和我差不多,可这小小身躯怎么会有如此大的能量来使她爆发呢。音乐停止的时候我还没反应过来,只觉得我可以喘气了,附近的人散了开去。那个唱歌的女生走下台了,走到了我旁边,随手拿了一杯酒,就喝了起来。

    当时的我也不知从哪儿来的勇气,竟然会对这样一个陌生人打招呼,甚至是聊天,成为好朋友。可能这就是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一直信奉缘分的理由。

    我当机立断扔掉了柠檬水,一手抓过一杯酒,就向她走了过去,还没思考,一声“你唱歌好好听”就已经讲了出来,现在回想,那时的我可能已经被现场那嘈杂的音乐冲昏了头脑。

    那个女生回过头来,这时我才意识到事情的尴尬,不过也晚了。刚才在台下人群拥挤没注意,现在仔细看看,发现这个女生和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她留着一头金黄的秀发,很潮,或者也可以说是凌乱,眉毛弯弯的,很细,用棕色的眉笔画过,她皮肤很好也很白,她的耳朵打了一排耳钉,而且只有左耳有,她的脖子那边还有一个纹身,好像是英文字母“GY”,我想这是她唯一令我刚开始印象不太好的地方。她的眼睛很大,睫毛又弯又长,浓浓的银色眼影遮住了她的真实年龄。她带了一副紫色美瞳,所以当她回过头看着我时,我有点害怕,好像是一个不好相处的人呢。

    没想到她看了我一会儿,竟然扑哧一声笑了,她放下了手里的酒杯说道:“你好可爱啊,你是在这个酒吧里除了我男朋友以外说我唱歌好的人呐!”她看起来很惊喜,我突然觉得这表面的装束只是为了覆盖住真实的一面而已,所以本性还是一个很自来熟的人啊。她见我不说话,又开口说:“还从来没有人夸赞我唱歌好过,你好有意思啊。”我很疑惑,就问她为什么,她的歌声那么有震撼力,大家也都被她的歌声吸引过来了,怎么会从来没有人夸赞过她呢。她的眼睛不再发光,看了看人群说:“这些人只是寂寞,来这里只是释放自己,我唱歌他们也不过是听过就好了,沸腾过后还是会回到他们原来的状态,继续疯狂,他们都不注意我的。”我说怎么会呢,我不就注意你了吗,我突然觉得气氛有些沉重,没想到一个认识还不到五分钟的人就和我讲这么掏心掏肺的话。她忽然又抬起了头,看着我说道:“好了不说这个了,不重要,你是哪里人啊,家住哪里,我想和你交朋友,哦对了,我还想把我的男朋友介绍给你!”她说完笑了笑,我没反应过来,“啊?什么?你说什么?”她好像发现自己说错了,急忙纠正,“哦不是,我想把我的男朋友朋友介绍给你认识,大家都交个朋友。”我笑着点了点头。

    她很兴奋,拉起我的手就往大门口跑,还说要带我去一个地方看个东西,边说边转头向最里面的那个吧台大喊:“臣,我先走了,你忙啊!”喊完又略带羞涩地对我说,那是她的男朋友,名字叫程臣,是这里最好的调酒师,说完就拉着我跑出了这个地方。

    我在人群中穿梭,不经意间回头看了那个吧台,这次正好没有人群的阻挡。我看见一个黑发男子在调酒,那个瓶子从他的腰间穿梭,一会儿飞到了背上,一会儿肩膀又将其顶了起来。他的侧脸很好看。直觉告诉我这是一个很棒的男生,想不出其他词语来形容,只是感觉而已。当然事实证明多年后他确实是一个好男人,是一个能在关键时刻挑起梁子的好男人。

    出了酒吧,她就拉着我一路小跑,我简直无法相信,我竟然和一个认识了才一会儿的人这么亲密,她会牵着我的手说要带我去看一个东西,看她的样子那应该是非常珍贵的,可能是只有她一个人,连她男朋友都不知道的东西。

    跑到一个水果摊子前,她停了下来,然后转头看我,笑了一下。那种笑容很迷人,她是典型的樱桃小嘴,玫红色唇彩很艳丽,也很清纯,这应该是我这么多年来最矛盾的形容。她看我有点喘,用手指了指远处一幢小平楼说:“不远啦不远啦,就在那里,看见吗?我要带你去我家那边看个东西,这可是秘密,别人都不知道的秘密!”

    果然,是她珍惜的东西。接着,她就拉着我走进了那水果摊子旁的小胡同,很有老北京的感觉,我今天的深度游看来很是成功。这种胡同其实有点像上海的弄堂,那种有了点年代的小巷子,抬起头会看到两边房子上的青砖瓦,上面的纹路,清晰地镌刻出了这年代的悠久。墙头时不时会冒出碧色的野草,每户人家门口还挂着灯笼,大概是过年时挂的,却不知是今年又或许是更早。放眼向前望去,在不远的地方一条路就又分岔开来。我就这么来来去去弯弯曲曲,不知过了多久,我们就站在了那个平楼前。

    这是一幢老式的旧平房,旁边是一片瓦砾废墟堆,大概是刚刚拆了一套房子。这幢房子一共三层,每套房子的窗户从远处看好像很久没人住了,或者说已经废弃了好久。那种窗帘,我想只有在特殊时期时会有吧,我曾经在太外公家里看见过。她带我上了楼,我竟然有一种要被绑架然后买到贵州大山里的感觉。

    楼道破旧不堪,墙上画满了各种图案,多种多样的黑脚印十分醒目。硬是把这原本雪白的墙壁涂鸦成了一副“杰作”。她并没有在任何一扇门前停下,而是走到了顶楼,也就是第三层。我原以为她的房间应该就是其中某一个,可她却还是没有拿出钥匙开门。她将靠在楼道平台旁的一把竹梯子吃力地挪动,挪到了平台正中央,然后架在了天花板一块凹进去的地方的四壁,随即她就爬了上去,吃力地撑起上面的那块铁板。我想她是想带我去天台吧。

    她低头看我,笑着说:“上来吧,上面有好东西!”说着,她指了指上面。我也爬了上去,刚伸出头,就看到了天台中央的一个庞然大物,上面套着一个防水罩,或者说是防尘罩。视线转向另一边,还有几个架子鼓外加一台望远镜。她一把把我拉了上去,带我走到那个遮着面纱的庞然大物面前,一手抓住布套,掀了开来。我定睛一看,居然是一架钢琴。她看我吃惊,就笑开了花,还问我是不是很棒,有没有一种摇滚乐队的感觉。我反问她,哪有摇滚乐队弹钢琴的。不过我更疑惑的是,她这样的女生,居然会弹钢琴。

    说到这里有些许惭愧,不得不承认起初对她的看法并不是很好,只是觉得她唱歌好听罢了。因为这样一个浓妆艳抹的女生如果放在学生时代,那简直就是闻名校内外的问题学生。那种一出门就可以招来一帮社会青年的学生,照理说大家都应该离她远远的,这绝对是每位高中老师都会对学生们说的话。毕竟惹不起,我们躲得起。

    这架钢琴和我来这里时看到的一切景象都一样,一样的破旧不堪,原本是黑色的,却大部分掉了漆,露出了里面的木头。钢琴键倒是没有什么破损,我轻轻按了几下,却发现这琴键像是多年没有加油的齿轮,要使出好大的力才行。

    她说这是前几年她在旧货市场砍了半天价才买来的,仍旧花了她半年的积蓄。虽然心痛,但也是值得。我问她怎么会弹钢琴,是不是小时候学的。她说她母亲是钢琴老师,从小就逼她弹,那时没兴趣,现在很是喜欢,果然那么多年过去了,人的习性会变。

    说起母亲,我就好奇,她好像知道我要问什么,走到天台边沿坐下,看着远处的建筑说:“我父亲原来是工程师,我母亲就是一个钢琴老师,后来父亲跟一个女人跑了,留下了我和母亲,我母亲伤心欲绝,死的心都有了,结果过了没多久,她自己就又跟一阔佬跑了。我老家在安徽,他们年轻时就来到这里找工作,所以我根本不知道老家的具体位置,就只能自己一个人生活了,那时初三,后来高中自然就没有考上。直到我在酒吧里遇见了他,程臣,他带我走出困境,把我安排在酒店里唱歌,这才使我又有了活下去的希望,我和他住在楼下,这栋楼荒废很久了,我就一直住在这里,附近的人也在之前就搬走了,说是要搞拆迁,哎呀不说了,这种陈年往事。”

    我没想到她有着这么悲惨的过去,但还是压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开口问她:“你没有想过去找你的父母吗,毕竟是他们生的,他们不会不管你的。”

    她笑了,像是嘲讽。却不知是在嘲讽谁,是嘲讽我的幼稚,还是嘲讽她自己的人生。我想,在这无限空洞的黑夜里,我并不清楚。

    “我父亲去了国外,而我母亲,早就死了,她早就该死。”

    这种语气我听着很不舒服,我不能想象这样一件悲伤往事她能如此轻松地描述给别人听,或许在我之前她已经向很多人讲起过,并且在讲完后露出一个与我无关的表情。好像是在讲别人的故事,一个离自己很远的人生。

    轻描淡写,云淡风轻。

    我看气氛有点沉重,就没再说什么。她也转开话题,带我走到了一旁的望远镜边,然后让我看看。望远镜确实非常的不错,应该不是从市场里淘来的,而是从商店里买来的。这不是天文望远镜,只是普通的望远镜,不过性能比那种手拿的好一点,看得更清楚,更远一些。

    灯光交错辉映的街道上人来人往,望远镜里可以清楚地看见他们的表情和动作。

    我忽然想起了明天九点钟还要上班,第一天上班总不至于还要迟到吧,那岂不是要让那些公司里的“老人们”看笑话了。

    我和她道别,打算先行离开了。随即又想起,我们说了这么久的话,好像还不知道她的名字。我转身问她:“恩,你叫什么名字,你好像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哦。”她呆了一会儿,忽然反应了过来说:“对哦,你也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我笑了,告诉她我叫童小桐,她说她叫关枍,说完拿起我的手,用手指在我手心写道。没想到她的名字取得那么诗情画意,刚听到时我还以为是容易的易呢。

    夜已经很深了,马路上的车子渐渐变少,我一个人走到马路边,挥手叫了一辆出租车,很快就到了公寓。

    那一晚,月光很好,星星很璀璨。

    她二十二岁,我也是。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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