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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初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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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算出最后一个数字,颤巍巍地看向楼誉:“殿下,全都算完了。”

    楼誉扯过账目,又细细对了一遍,方才满意放下,道:“辛苦诸位了。”

    军务老泪纵横,松了口气,当了军务那么多年,头一回遇上亲自查账的将军,昨夜被守备逼着通宵核对账目,总算没有出纰漏,不容易啊。

    早有人换上了热茶,楼誉端起茶,喝了一口,似平常聊天般随意:“张大人,要见翠柳园的头牌翠玉姑娘一面,需要多少银子?”

    凉州守备张成渊心头一跳,凉州城谁不知道,世子殿下从不涉足烟花之地,此时问这个又是什么意思?

    偷眼看楼誉神情,只见他一派闲淡,正低头喝茶,神情并无异样。

    斟酌再三,小心翼翼地答道:“这个……属下不知。”

    楼誉也不追问,放下茶杯,似笑非笑:“上青楼听曲饮酒甚是风雅,但若是一个月花了上千两银子在里面,就不是那么风雅了。一个区区州府参赞每个月的饷银能有多少,天天抱着翠玉姑娘乐不思蜀,钱袋子却不见空,张大人不觉得奇怪吗?”

    张成渊一头冷汗,自己下属参赞钱江痴迷翠玉,每日都去捧翠玉的场子,他是知道的。凉州城天高皇帝远,少有贵人亲临,包括他在内的几个州府官员就是土皇帝,平时贪饷挥霍惯了,包个红牌姑娘算不上什么大事,从前哪里有人管,没想到世子殿下竟然此时提了出来。

    张成渊心里明镜一样,楼誉此时是敲山震虎,震的就是包括他在内的一干凉州城地方官。

    心中惊惧,暗地抹了一头汗,战战兢兢道:“属下明白,回去立刻着人细查,如有贪饷受贿有违国法之事,定不轻饶。”

    楼誉点头,终于春暖花开地一笑,放下茶杯,做了个送客的手势,欣然道:“张大人闻弦音知雅意,不愧为国之栋梁,今日就到这里,大人辛苦了,且回吧。”

    守备大人终于缓了口气,一脸菜色地被送出将军府时,只觉得好像生了场大病通身湿透,浑身无力,心道,世子殿下每天不是练兵就是巡夜,再不然就是过问军务,还时不时管管人家上青楼的事情,精力充沛得恨不得拆天,他就不累吗?是不是该给这位小爷找个女人了?

    天色早黑,将军府里已掌灯,侍女锦绣早早备好了热水浴桶,只待世子殿下沐浴休息。

    楼誉常年在边塞,凌南王妃心疼儿子风吹雨打辛苦,不远千里把自己最得意的贴身侍婢锦绣送了过来,一是照料儿子起居饮食,二是王妃也存了些小心思,儿子都这样大了,京城中和他那般年纪的贵族子弟,府里早就妻妾成群,有的连孩子都生了好几个,偏偏自己儿子没有动静,不要说世子妃,连侍妾都没一个。都说凌南王世子俊美英武名冠上京,得无数女子倾慕,可他就是不多瞧一眼,整天带着一群血气方刚的军士呼啸来呼啸去,那她要什么时候才能抱孙子。

    凌南王妃焦虑之余,便不顾儿子反对,千里送美人。

    锦绣温柔乖巧,无论相貌性情,做儿子身边人都再合适不过。都说日久生情,说不定能让自己这个铁石心肠的儿子开开窍。

    这边凌南王妃得意地打着小算盘,那边锦绣也就有了些缤纷旖旎的小心思。世子殿下英姿夺人,俊美无双,上京城里那些沉溺酒色的纨绔贵族公子哪里能比,如若能入他青眼,不知是多少女子求之不得的好归宿。

    由于存了这特别的心思,锦绣做起事情来,格外用心用力。

    早上操练,下午又谈了几个时辰的事情,世子殿下最需要的是热汤沐浴,好好放松一下,此时热水已注满,白节香已点上,清酒已备好,干净的衣物也整齐叠好放在池边,等了半天却不见人,锦绣只好到前厅来请。

    对母亲千里迢迢送锦绣这事,楼誉觉得很无聊、很多余,却拗不过母亲的坚持。

    好在锦绣被教育得很好,低眉顺目,懂得什么时候该说话,什么时候该闭嘴,不算太烦人,照料起居饮食也妥帖周全,没有出过什么错。楼誉便可有可无地允了,只要不妨碍他行军打仗,母亲高兴送,就随她。

    此时见锦绣来了,楼誉伸了个懒腰,问道:“你做的桂花甜糕还有没有?”

    锦绣一怔,世子殿下不爱甜食,怎么这会问起这个,小心答道:“还有一些,今天新做的,殿下要尝,奴婢这就去端来。”

    楼誉点头;“打个包,我带走。”

    锦绣赶紧将桂花糕取了来,细心用纸盒子包了,方递到世子手里。

    楼誉接过,热腾腾的还烫手,满意点头。招手让刘征过来,问了几句,却不进后堂,而是带着刘征,转脚出了前厅,翻身上马,径直往城外的驯马场方向去了。

    锦绣倚门看着楼誉的背影在夜色中渐渐变淡,心中有些失落,这么晚了,世子殿下是要去哪里?

    驯马场后面就是马厩,边上一个低矮的土坯草房,是马夫们堆放草料的地方,此时里面传来一声叫骂:“他娘的,狼崽子,你吃还是不吃!”

    “砰”一声,一个碗被扔到墙角,里面的粗米饭撒了一地。

    赵无极脸都绿了,世子吩咐不许饿着,可这狼崽子凶得很,摆出了一副绝食的样子,死活不低头。依他的性子,早就绑起来灌下去,可世子又说不让绑,这事情怎么办?

    看着赵校尉铁青着脸,束手无策转来转去兜圈子,郑海龙、王贵、张猛面面相觑。仗是打惯了的,哄孩子还是头一遭,纠缠了那么多个时辰,这脏兮兮的小孩儿甚是有骨气,软硬不吃,让一帮大老爷儿们很是无奈。

    弯弯坐在墙角,脚上被锁犯人的铁镣锁着,手里却不空,稻草、木杆、铁块、泥巴……抓到什么扔什么,也不管扔不扔得中,劈头盖脸地往赵无极头上招呼。

    自己到底是造了什么孽,和这狼崽子纠缠不清。赵无极狼狈躲闪,扯掉头上的一根草,怒气冲冲,眼睛瞪得像牛铃:“你不吃,我就把那只黑豹烤来吃!”

    说罢作势转身要走,弯弯一听,大急,像只被踩到尾巴的猫,怒吼一声,噌地跳起冲过来,急怒之下也顾不得什么招数,直接上最原始的武器,抓住赵无极的手,亮出两排牙齿,一口咬了下去。

    她人小力大,这一口咬下去,立刻见了血。

    赵无极痛得大叫,手臂用力一甩,便把弯弯小小的身体甩了出去,镣铐声响,重重地摔在地上,震起一片尘土。

    弯弯抹去嘴角的血,龇牙咧嘴爬起来,恶狠狠地瞪着赵无极,奋不顾身地再次扑了上去。

    “还来?”赵无极没料到这狼崽子那么野,一副皮厚不怕痛的样子,也被激起了杀伐狠戾之气,军中最烈的马,老子都能驯服,还驯不服你这狼崽子?

    赵无极显然故意遗忘了之前在紫红大马上吃瘪的遭遇。决定给这狼崽子一点教训,见弯弯再次扑过来,便一掌重重扇了过去。

    弯弯脚上有重重镣铐,身体无法灵活转动,躲不开这一掌,如果被扇实了,难免落得个牙飞血流的下场。

    “赵哥……”王贵有些不忍,刚想出言劝阻,只听得一声清亮的喝令响起。

    “住手!”

    一只手稳稳捉住赵无极挥出的手掌,来人随后迎上扑过来的弯弯,顺势抱住,灵巧一转身,便将弯弯护在怀里。

    “谁拦我?!”赵无极怒气冲冲回头,一眼瞥过去,顿时如针刺过的皮球,瘪了。

    楼誉抱着弯弯,目光凉凉地斜睨过来。只一眼,就将赵无极逼进了最尴尬困窘的境地。

    赵无极涨红了脸,摸着后脑勺,嗫嚅道:“将……将军,他不肯吃东西,扔了好几碗饭,还砸人,我……我就是教训他一下……”

    刘征狠狠瞪了他一眼:“老赵,你猪脑子,你的力气多大,这一掌打下去,这个小鬼不被你打残了才怪。”

    赵无极看看自己手上齿印鲜明,鲜血淋漓的伤口,欲哭无泪:将军啊,老刘啊,这小鬼哪里是一般小孩,他是个野得不能再野的狼崽子啊,你们就看到我打他,怎么没看到我被他咬的时候?

    被楼誉抱着,弯弯兀自不服地乱踢乱咬,像只发疯的小兽。正玩命挣扎着,突然嘴里一甜,被楼誉塞了个东西进嘴,甜甜的、香香的,整个人顿时傻住,也不拼命了,鼓囊着小嘴嚼了嚼,只觉得软甜香糯,入口即化,好吃得要命。

    她这一生野鸡粥是吃了很多,烤野兔子、烤野鸟也吃过不少,但哪里吃过这么精致讲究的糕点。

    一口囫囵吞下去,意犹未尽咂吧着小嘴,把嘴边的碎屑也舔了个干净,然后愣愣地盯着楼誉手上的糕点,两眼发直。

    弯弯身量未显,身高只到楼誉肩下。楼誉拈了块桂花糕,半蹲下来,看着她的表情,心里暗笑,却淡淡道:“好吃吗?”

    弯弯咕嘟一声,忍不住吞了口口水,盯着糕点,不说话。

    “现在开始,你回答我一个问题,就能吃一块。”楼誉摇着桂花糕,诱骗弯弯。

    弯弯看看这个骗死人不偿命的将军,又看看他手里的甜糕,目光在这个漂亮得不像话的男人,和好吃得不像话的糕点之间游移,犹豫了半晌,咽了无数口水,终于点头。

    赵无极和刘征齐齐傻眼,看惯了世子殿下铁血杀伐的一面,没想到他哄孩子还有一手,真是让人不得不服。

    楼誉笑眯眯地往弯弯嘴里塞了块糕点:“小鬼,听你的口音是梁国人,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不叫……小鬼,我叫弯弯。”弯弯咀嚼着甜糕,艰难开口,拐着舌头,好不容易连贯起来说了句话。

    “哦?”楼誉眉梢轻挑:“明月弯弯的弯弯?”

    “不是,是……宁……宁弯不折的弯弯。”说了几句话后,弯弯终于找回了些说话的感觉,言语之间流利了很多。

    “有点意思,人家都说宁折不弯,你却宁弯不折,谁给你取的名字?”楼誉饶有兴趣。

    弯弯眼睛盯着甜糕,不吭声。

    楼誉很知情知趣地往她嘴里又塞了一块。

    弯弯心满意足地咬着甜糕,眼睛亮晶晶的,声音清脆:“阿爹说,宁折不弯有什么好,一把好刀折了就是废铁,一个人死了就什么都不是,所以他让我宁弯不折,不管想尽什么办法,都要好好活着。”

    她吃着这辈子都没吃过的好东西,笑得眉眼弯弯,只觉得口舌生香,一直甜到心里。那股甜意把心中的悲愤气恼都消融了,看眼前这个年轻将军也顺眼许多,因此说起阿爹的话来像背书一样,流利得很。

    看着那双晶莹透亮的眼睛,赵无极目瞪口呆,大大后悔,心道,臭小鬼,早知道你那么爱吃,我就把伙房里的烤鸡给你连盆端来了,也省得被你咬一口。

    赵无极不知道,弯弯带着一马一豹,在这也西草原上叱咤风云称霸多年,逮鸡杀鸡,遇兔子杀兔子,让各种肉类动物闻风丧胆,什么野味没吃过,才不稀罕什么烤鸡,如果他真的端了盆烤鸡过来,也免不了再被咬一口。

    楼誉点头,觉得这小鬼的阿爹真是个妙人,说的话大大有道理。

    大方地又赏了一块桂花糕,问道:“你阿爹呢?”

    弯弯想起容衍,脸色就变了,低下头,手里拿着桂花糕,也不往嘴里送,眼泪在眼眶里滚啊滚,半晌,滑落下来。

    楼誉一看,心里便有些数了,也不再追问,将手里的桂花糕一股脑儿塞到弯弯怀里,道:“比桂花糕好吃一百倍的东西,想吃吗?”

    弯弯泪眼蒙眬抬起头,吮吸着手指,留恋着桂花糕的美味,毫不犹豫地点头如捣蒜。

    刘征看着弯弯一脸泪痕,点头之快之坚毅,完全不输刚才和赵无极拼命之时,暗自好笑,真是个百年一遇的吃货啊。

    楼誉颔首,继续蛊惑:“要不要留下来,留在我这里,天下所有的好东西,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弯弯抹去一脸泪,小鹿般的眼睛圆溜溜地看过去,将信将疑。

    楼誉只觉得,那晶亮的眼神清溪冰水般流过,熨帖得自己的心不知不觉地柔软起来,唇边笑意渐盛:“你不信?”

    弯弯把头摇得如拨浪鼓:“你之前说话不算话,我不相信你。”

    楼誉微微望天,嘴角抿了抿,叹道:“好吧,我发誓,这世上所有好吃的东西,只要弯弯想吃,我就一定让他吃得到!”

    阿爹说,发誓是很重要的,特别是男人,发了誓就轻易不会改。弯弯终究是小孩儿心性,被香甜的食物诱惑,又听得楼誉发誓,便动了心,天天能吃这么好吃的东西,可比在草原荒漠上追兔子强多啦。如果这个年轻将军说话不算数,再跑就是了,以自己的轻功,偷偷摸摸地跑,谁能拦得住?

    弯弯小脑瓜子转了十几个道道,想得明白了,便痛快点了头。

    看着这小鬼眼珠子乱转,不自觉地露出狡黠的目光,楼誉觉得有趣得很。

    战场上最缺的就是斥候人才,易得精钢兵,难得好斥候,这小鬼一身轻功了得,驯马的本领非同一般,眼神明亮,灵活过人,是个天生的好料子,加以锤炼,将来便是斥候营中的佼佼者。

    彼时,一心一意挑兵苗子的凌南王世子并不知道,今日许下的这个誓言会成为他最痛的遗憾,终其一生,不得解脱。

    被桂花糕收买的弯弯,很没有节操地在黑云骑里住下了。

    她估计是整个黑云骑里年纪最小的兵,又没学过骑射,虽然身法轻灵过人,但是摆在打架形态基本以群殴为主流的军队里,就属于“上阵拿不起砍人长刀,下马拉不开铁胎硬弓”的废柴。

    所以,当刘征思考要把这根废柴塞到哪里去的时候,很是费了一番脑筋。

    斥候营最合适,可惜现在年纪太小,性子太野,送进去绝对是个惹是生非的主儿。

    前锋营?等于送死,直接拿把长刀砍死他比较快。

    弩箭营?呸,小鬼还没有一把长弓高,射箭?射个头。

    伙房?这个吃货进了伙房,估计所有人都要饿肚子,这货太能吃了啊。

    就在刘征愁眉苦脸,绞尽脑汁的时候,楼誉轻描淡写地给了个去处—马厩。

    刘征如醍醐灌顶,一拍大腿,赞道:“世子英明!”

    还有比马厩更适合弯弯的地方吗?

    紫红马本来就是她的小宠物,既然主人当了兵,宠物自然就充军了,于是堂堂野马王连个入伍仪式都没有,就悲催地成了一匹光荣的军马。

    像野马王那么难驯的马,自然只有弯弯能骑。连野马王都能骑的人,自然能骑所有的军马。

    加上马厩地处偏僻,味道又重,平时少有人来,就算黑豹跟着一起住下,也不怕这小鬼放豹行凶,招惹是非。

    刘征越想越合适,兴奋地立刻着手安排。

    其实也不用什么安排,只需要把靠近马厩的那间草房腾出来,收拾一下就行,反正这小鬼一人吃饱全家不饿,除了一身脏得看不出颜色的皮袍子,什么金银细软衣物被子一概全无,空手入住,方便得很。

    就这样,弯弯荣升黑云骑的小马夫。

    可没过几天太平日子,黑云骑的马夫们集体受不了,找到刘征声泪俱下地哭诉,新来的小马夫太霸道、太无耻,抢床、抢被子、抢吃的,但凡他缺的,都用抢的。

    问题是他什么都缺,所以什么都抢。他身手又好,马夫们哪里是对手,短短几天,家当就快被抢光了。

    紫红马和黑豹更不是善茬,一个是生人勿进,谁靠近踹谁,一个是见人就亮利齿流口水,好像长那么大没吃过肉。

    野马王也就算了,谁架得住和一只黑豹做邻居?

    刘征被吵得头痛,长叹真是个惹祸精啊。只好又去找楼誉,人是你留下的,麻烦是你揽的,你总得拿个主意。

    楼誉从一堆军情简告中抬起头,笔头轻敲案面,声声清脆,淡淡道:“那个马厩全给弯弯,你回头把黑云骑最难驯性子最野的马都送过去。”

    刘征恍然大悟,恨不得抱着楼誉的腿,再赞一声,世子英明。

    既然把同行都赶走,占了那么大一个马厩,就该多做些事情。

    刘征心里暗暗数着黑云骑品性恶劣最难搞的几匹马,头名紫红马,嗯,那是他家的,还有斑豹、乌骓、赛风驹……匹匹“恶行”累累,摔了无数骑师,踢了无数马夫。

    当匹马还挑人骑?这回你们惨了。

    刘征乐呵呵地把楼誉的吩咐执行彻底。当晚,马夫们都动作迅速,很快把这些恶名昭彰的名驹像烫手山芋一样通通扔到了弯弯这里。

    就这样,弯弯一人独霸最大的马厩,手下管理着最凶横的马匹,成了黑云骑名声最臭、最霸道的“弼马温”。

    这一天秋高气爽,微风拂面。

    弯弯又带着马群出动,到也西草原上去打野食,她骑在紫红马上领头奔驰,一匹匹高头大马无鞍无辔,神气活现地紧随其后,马群轰隆隆飞奔而过,蹄声如雷震动,引得校场上的新兵们无不侧目。

    “专心,看什么看?”

    带兵训练的校尉厉声训斥,却被群马震起的漫天烟尘呛了一下,不由自主大声咳嗽,眼神无奈。

    这小鬼哪里是马夫,简直就是个混世魔王。

    好马就是要畅快奔跑,也西草原的野马群之所以天下闻名,那是因为它们整天在草原上无拘无束地奔驰。

    正是千日草开得最盛的时候,不去广阔浩大的草原,憋屈在小小驯马场里,能驯出什么好马来?窝在马厩里的是家畜,不是神驹。

    弯弯骑在大红上飞奔,对黑云骑的驯马方式非常不屑。

    草原的天,万里无云。

    墨色浓淡的云山之下,映着初秋草原的满目深绿,漫山遍野都是灿烂盛放的千日草。

    马群们大快朵颐,鼓着圆圆的肚子,星星点点散在一条清澈的小溪边饮水嬉戏。

    日光暖暖的,弯弯嘴里叼了根草,躺在绿绒般的草地上,舒服地呼了口气,懒洋洋地打算睡一觉。

    忽然眼睛微眯,如猫般翻身侧耳,耳朵紧贴地面。很快从地面震动和马匹的脚步节奏中判断出来,远在数里外的那支小型骑兵队的规模和归属。

    十匹马,自己人。

    她神情放松,躺了回去,跷起二郎腿,哼起了小曲:

    “美一人兮,见之不忘。

    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曲子是阿爹教的,她不懂词义,只觉得曲调婉转好听,也不管自己五音不全,美滋滋地哼着,越唱越大声。

    不久,不远处出现了一抹深黑浓重的色彩。那是一支晚归的骑兵队,仅有十匹马,移动速度很快,眨眼就到眼前。

    马上骑兵一色黑盔重甲,为首的正是楼誉。

    远远地,他已经听到了那走调走到天边的小曲声,待到近前,就看到一个脏兮兮的小孩儿慵懒地躺在草地上,自得其乐地唱着歌,搭着二郎腿的脚还一晃一晃地打着节拍,十分陶醉。

    楼誉唇角微弯,伸手做了个停的手势,紧跟在后的九骑令至而止,齐刷刷停了下来。

    听到呼啸的马蹄声顿止,弯弯还以为是自己的马群阻了骑兵队的路,歌也不唱了,懒洋洋地坐起身,手指成环在嘴里打了个呼哨。

    说也奇怪,这些百驯不服的骏马,在她这里都乖如家犬,动静相宜,指挥如意。随着尖利的呼哨响起,散落在小溪边,大路上的马群闻声而动,嘚嘚嘚,迈着小步,往弯弯这里靠拢,让出了一条坦荡荡的大路来。

    头盔压眉,遮住了楼誉眼中的那丝赞赏。他轻笑一声,跳下马,将缰绳扔给刘征,径直朝弯弯走去。

    刘征无奈地看着躺在那里一动不动的弯弯,暗叹:“见到世子也不行礼,要教会这野孩子懂规矩,我看比教老母猪上树还要难。”

    楼誉走到弯弯身边,一屁股坐下,沉重的盔甲相撞发出低沉的铿锵声。

    弯弯往旁边挪了挪,叼着草,无动于衷地晒太阳。

    “听说,你很瞧不起黑云骑驯马的手段?”楼誉不以为忤,摘下头盔,放松脖子。

    弯弯眼睛斜睨过去,哼了一声,表示没错。

    “你以为,一匹马身高腿长跑得快,就是好马了?”楼誉摇摇头,低笑道,“我看未必。”

    弯弯噗地吐出嘴里的草,翻身坐起,一张小脸上写满不信,腿长跑得快不叫好马,那什么样的才算?

    “我们打个赌。”楼誉站起来,脱掉一身重甲,露出里面一身黑色短打戎装,看着弯弯低笑道:“如果你的……呃……你的那匹紫红马叫什么名字?”

    弯弯声音清脆:“大红。”

    “大红?”楼誉嘴角微微抽搐。

    刘征等人低低闷笑,看着紫红马那牛逼骄傲样,竟然取了这么土鳖的名字,差距太大了。

    “那只黑豹呢,又叫什么?”楼誉有不好的预感,多嘴又问了一句。

    “小黑。”弯弯歪着头,答得很快。

    ……众人头上冒出三条黑线。

    “咳咳……”楼誉伸拳挡在嘴前,轻咳一声,“好名字。”

    也对,一个整天只知道打打杀杀的野孩子,能指望他想出什么诗情画意的名字来。

    敛起笑意,楼誉摆出了个严肃的表情,道:“这样,我们赛一场,如果你的……呃……大红,能赢我的追风,我就赏你十块桂花糕,再加十块你从没吃过的栗子酥,怎么样?”

    弯弯眼睛一亮,吞着口水,连连点头。

    “如果大红输了呢?”刘征恰到好处地加了一句。

    楼誉看向弯弯,笑得甚是和蔼可亲:“如果输了,从明天起,你就去弩箭营,跟着教习学骑射。”

    弯弯一愣,看着眼前这个笑意盈盈的男子,觉得这笑容格外熟悉可恶。

    没错,那天骗了她,然后把她捉起来时,他也是这么笑的。

    弯弯心中升起一丝警惕,再往马群那边一看,大红和追风已经较起劲来。

    两匹马王早就认出对方,大红此时正喷着鼻息,仰头翘屁股,神气活现地在追风身边摇过来摇过去。

    追风一身战场装备,头腹都有重甲,威风凛凛站在原地,任凭大红如何招摇,我自昂首不动,不时朝大红扔去骄傲不屑的眼光。

    一个正规军,一个杂牌王,各有江湖,各领风骚,谁都不服谁。

    弯弯看看大红,再看看追风,自家孩子自己觉得美,怎么看都觉得大红没有理由输,信心大增,赌气道:“赌就赌,谁怕谁!”

    “成交。”楼誉一勾嘴角,亲手把追风的重甲卸了,吩咐道:“刘征,拿一副辔头马鞍给弯弯。”

    弯弯鼻子哼了一声:“我不用这些。”

    刘征看着大红光溜溜的脊背,滑溜溜的连个抓手的地方都没有,啐了一口,道:“小鬼,这样骑都能赢世子的话,我老刘就拜你为师!”

    弯弯撇了撇嘴,心道少见多怪,我从小都这样骑的。

    楼誉已翻身上马,对刘征做了个手势。刘征脸色一怔,带着九骑,领命而去。

    楼誉看向弯弯,道:“两匹马脚力差不多,再跑个几十里也分不出上下,今天,我们换种比法,既比速度也比胆量。”

    也西草原上开满了千日草,蓝白小花星星点点,衬托着蓝天,纯净得让人心胸阔朗,很有肆意撒野的冲动。

    楼誉和弯弯骑在马上,并肩而立。秋风轻柔,像情人的手,轻轻翻动着两人的衣袂。

    两人端坐马上,眼神凝定,直视前方。

    前方数里处,刘征领衔的九骑,均是战场装备,重甲铁骑,摆成了一个楔形冲击的阵势。

    刘征展目看向远处,待楼誉和弯弯站稳,随即一声令下,九骑齐动,全速冲击,高大威猛的战马飞奔如电,像重拳一般,笔直砸了过来。<cmreadtype='page-split'num='36'/>

    硕大的马蹄轰击地面,弯弯的眼睛猛然眯紧,注意力集中到了极点。

    进入全速冲击的骑兵,速度是非常惊人的。

    那九骑在瞳孔中越来越大,不消数息,双方的距离缩小到五百米,弯弯已能看到,冲在最前面的是作为箭头的刘征。

    如临血意沉沉的沙场,九骑带着毁灭一切的气势向前猛扑。

    三百米……弯弯心跳如雷,放在大红脖子上的手紧捏成拳,满手心冷汗。大红肌肉紧绷,鬃毛直立,摇尾的频率加快,已有些不安,却依然强悍地站在原地。

    一百五十米……马蹄击打地面的声音,震耳欲聋,声声如雷,打进人的心底。

    弯弯背脊一凛,寒毛根根竖立,汗津津地忍不住偷偷看了一眼身边的那个人。

    那一人一骑依然凝若磐石,渊渟岳峙。

    双方相距一百米……战马溅起的沙石已经飞到大红脸上,那九骑却全无减速的意思,反而更加催动战马,加速狂奔。

    大红四肢微颤,鼻息沉重,不安地刨着地面,目空一切的眼中终于露出一丝胆怯。

    弯弯冷汗涔涔,心虚地转头看向楼誉,还不跑吗?

    楼誉眼视前方,眼皮都不颤动一下。

    三十米……楼誉还是一动不动。

    弯弯极度绝望,双腿夹紧马背,止不住全身颤抖,却倔强地咬紧牙关不吭声,拼了!

    她想拼命,可大红不想。

    大红称霸草原,浪荡自由,哪里见过这样狠戾无情,充满血腥气味的铁骑冲击。对方整齐的阵势,稳定的速度,密集的马蹄声,无不带出险恶残酷的沙场气息,狠狠地震撼了野马王的心灵。

    就好像称霸山头的匪王,亲眼目睹了正规军的训练有素,不可一世的野马王,感到前所未有的挫败,还有……恐惧。

    眼看那支骑兵呼啸着,尖锥般笔直地插了过来,大红终于忍不住,长嘶一声,也不顾弯弯是否愿意,撒开蹄子往旁边逃去。

    “大红!”弯弯怒极,揪着马鬃毛大叫,眼见逃开了骑兵冲进的范围,心里却有种如释重负死里逃生般的轻松。

    百忙中回头看向楼誉,只见对方骑队并不减速,笔直冲过来,就在双方即将石破天惊地撞在一起时,楼誉猛地抬头,眼光如电,行云流水般拉缰、侧马,双腿一夹马腹,追风前蹄微转,快速启动,偏转出一个极小的角度,向前冲去。

    两边速度相加,真真快如闪电,弯弯几乎听见空气撕裂开来的声音,只一瞬间,追风已经险之又险地擦着对方战队的边缘而过,恰恰冲过对方战队。

    楼誉猛拉马辔,追风奔跑之中突然驻足,人立而起,雪白的前蹄在空中画过一道完美的弧度,将快速奔跑的速度化解掉,稳稳落地,动作漂亮干净得让人叹为观止。

    几乎同时,刘征大吼一声:“停!”

    那九骑亦然猛然驻足,人立而起,和刚才追风的动作如出一辙,画出道道弧线,猛地掉转马头,奔向楼誉,在他身后一字排列开来,动作整齐划一,刀切豆腐般干脆利索。

    雷声停,骤雨歇,马蹄声犹在耳边,十人十骑已经稳稳地站在那里。

    微凉秋风中,楼誉骑着追风在前,身后九骑一字排开,冷冷地立于草原之上,带出的气势如千人战队一般凛冽迫人。

    这是何等的霸气,何等的彪悍。

    看着那个立于死境依然气定神闲的男人,弯弯目瞪口呆,只觉得背脊全湿,身心仿佛抽干一般发软。

    这才是真正的军人,真正的战马。

    “我输了。”弯弯狠狠打了个寒战,抹掉一头冷汗,垂头丧气道。

    楼誉嘴角牵起一丝淡笑:“服不服?”

    弯弯看着同样垂头丧气的大红,想想也不能怪它,自己不也被吓得差点尿了裤子。于是拍拍大红的脖子以示安慰,大致表达的意思是,这个男人是变态,带出来的马也是变态,输给变态,咱不丢人。

    大红摇晃着大脑袋,悲愤地打着响鼻,技不如人就是技不如人,你还要说人家是变态,我看你才是脸皮厚得赛城墙。

    弯弯又羞又恼,迎面接到楼誉凉凉的眼光,不得不咬牙低头道:“服了。”

    楼誉微笑点头:“那么,明天就自动去弩箭营报到吧。”

    “站稳!”

    “弓步!”

    “挺腰!”

    “拉弦!”

    膝盖又被踢了一脚,弯弯吃痛,恶狠狠地冲弩箭营的教习龇出雪白的牙,使出吃奶的力气,举起那把几乎到她脖子那么高的硬弓,摇摇晃晃,好不容易摆稳姿势,右手使劲拉弦。

    “肩膀用力!”教习看着弯弯憋得一脸通红,那根弓弦却只被拉开了不到三分,就觉得实在很伤感、很气馁、很想哭。

    一个早上了啊,这个小鬼连弦都拉不开,收了这么个废柴弟子,怎么不叫人声泪俱下,悲从中来。

    “我第一次拿刀时,连阿爹都夸我是朵奇葩。你敢骂我是废柴?”弯弯咬牙切齿地拉着弦,腹诽着教习是有眼不识珍珠,自己是天才遇不到伯乐。

    眼看那根弓弦颤颤巍巍勉强被拉开了五分,教习忍无可忍,大喝一声:“给我射!”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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