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寂静无声。
我翻开我的微博,追忆着之前发生的一些案件。
这是六月的一天。
警笛轰鸣,小刘开着警车,载着我和唐振国飞速的向甘宁镇驶去。
今天是镇上赶集的日子,人很多,车也很多,进入镇子以后,就出现了大堵车。我通过电话向老吕了解到案发现场离镇子大约只是十几分钟的步行路程,所以我索性下车徒步赶往案发现场,唐振国紧随其后。
当我们要到达案发现场时,我发现河岸边的乡村公路上人头攒动,已经聚集了很多的乡民。他们翘首以盼,伸着长长的脖子向公路下面的河滩张望,好像是一群乞食的鸭子一般。
我挤过人群,来到河畔,只见刘丽丽和另外一名法医正蹲在岸边检查尸体,我站在距离尸体5米左右的地方,就已经闻到了一股腐臭的味道。
“老吕,什么情况?”我走到皱眉沉思的老吕身边问道。
老吕说:“一具无头女尸,今天上午被一名赶鸭子的村民发现的,法医初步判定死了有两个月以上了。”
“死了两个多月了?这才发现?我去看看。”我说着,向一名勘查人员要了一顶塑料防护帽和口罩,拿出随身携带的塑料手套戴在了手上。
尸体是装在一个大号的白色塑料编织袋里面的,这个编织袋上有一些图案和文字,但是因为被尸体压着,而且黏着污泥,所以我不能看清具体的内容。
尸体旁边的蓝色塑料物证箱并没有盖上,箱子里面放着四块石头和一根麻绳。显然,这四块石头是用来放在塑料编织袋里加大重量的,其目的就是用来沉尸。
我检查了一下这四块石头,石头上没有被水冲击的痕迹,显然不是甘宁河边的石头。那么这些石头是属于什么地域范围的呢?我仔细看了看这些石头,几乎每块石头上都有青苔的残留痕迹,显然这些石头曾经是放在阴暗潮湿的地方。
我又查看了那根麻绳,这根麻绳大约一米长,成人的小拇指般粗细。这是一根黄麻麻绳,由三股较细的麻绳紧紧的相互缠绕而成。这种黄麻麻绳因为具有耐磨损,耐腐蚀,耐雨淋,使用方便等优点,应用也十分的广泛。当然,最主要的用途就是用来捆扎绑系。
不过这根麻绳已经被水泡过,所以能在麻绳上找到的线索是相当有限的。如果没有被水泡过,或许能在麻绳的缝隙间,找到它曾经捆绑过什么东西的残留物,这对破案是很有帮助的。
刘丽丽对无头女尸已经做了初步的尸检,她用手背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架,对我说道:“这是一具年龄在30岁上下的女尸,死亡时间超过两个月,尸体高度腐烂,但是在身体上没有发现致命的伤痕,所以我估计致命伤是在头部。”
我皱了皱眉头,看着这具女性裸尸的颈部,然后蹲下身子凑得很近仔细观察。
“刘丽丽,你看这里。”我指了指颈部断口处说道:“颈部伤口处有皮下出血,这种紫斑显然是死者在生前,颈部毛细血管破裂造成的出血。能引起这种情况的,应该是死者在生前受到了强烈的掐脖。我估计死者是被掐死后再砍断头颅的。”
刘丽丽点了点头说道:“的确,这种紫斑是脖子被掐以后留下的典型瘀痕,欧阳哥,你的眼力真好。”
我说道:“这没什么,这个细节就算我没发现,你将尸体运回法医鉴定中心后,自然也会发现。”
刘丽丽看着我嗯了一声。
我又说道:“你对尸体进行详细尸检的时候,注意一下这具女尸有没有生育史,生前有没有遭受性侵?因为大多数年轻女性遇害,都与情杀有关。”
由爱生恨,是可怜又可悲的。
几名法医将无头女尸装入白色的存尸袋中运上了车。
我将那装尸体的塑料编织袋从内到外的仔细查看了一下。这张塑料编织袋是一种牌子叫做‘花旺’的化肥,袋子上还写着‘水溶粉末肥’五个字。
可以推断,这种化肥主要是适用于花卉植物,那么这个塑料编织袋的来历当然就不是出自普通的农户,很有可能是出自花农。
拿开塑料袋,我发现塑料袋下的水草倒伏情况很有特点,那些水草的倒伏不是杂乱无章的,而是有序的向一个方向倒伏,而这个方向,正是水流的方向。说明这不是凶手的抛尸地点,而是尸体被水冲击到这片滩涂搁浅了。
至于搁浅的原因,我猜是因为一周前的大雨使得河水上涨,加上尸体在河底膨胀,使得浮力增大,那四块石头的重量不足以让膨胀的尸体继续沉在河底,所以尸体就悬浮在水域中层,经过河水上涨,就机缘巧合的搁浅在了这里。
我将我的发现告诉了老吕,并且确定尸体必定是在甘宁河上游进行的抛尸,所以我希望老吕增派人手,去寻找抛尸地点。
我估计在抛尸地点会发现残留的血迹,因为尸体被砍掉头颅,想毫无血迹的进行抛尸,那显然是十分困难的。
我顺着岸边逆流而上,当然有时候是没有路的,我只能回到公路上继续查看。我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查看在什么位置更加的适合抛尸。
不过我发现,如果是在岸边抛尸,是很难将尸体沉入河底的,因为靠近岸边的水相对较浅,装着尸体的塑料编织口袋很容易被发现。加上抛尸的时间是在两个月前,枯水期刚过,丰水期未至,抛尸更加不可能选择在岸边了。
那么选择在什么地方抛尸最好呢?显然是河中央。
在河中央抛尸有两种合理的途径,第一是乘船前往河中央,第二是在桥中央抛尸。
第一种驾船抛尸很快被我否定,因为驾船抛尸不但繁琐,而且会在船上留下犯罪线索,加上拥有驾船抛尸条件的人有限,我认为这种抛尸的可能性很小。
那么就重点放在从桥上抛尸。
在距离案发地点上游一公里的位置,有一座没有护栏的水泥桥,这座桥虽然是水泥桥,但是很简易,只能允许行人和摩托车经过。当然,像这样的山区是很少有自行车经过的。
桥虽然距离镇子不远,周围又有住户,但是这里没有任何监控设备。虽然赶场的时候这里来往的行人不少,但是在乡下的深夜,这里也同样是漆黑一片,寂静无人的。所以凶手选择深夜在这座桥上抛尸的可能性很大。
老吕带着刑警和勘察小组暂时封锁了这座桥,开始在桥上寻找蛛丝马迹。
果然,在桥的中心位置,靠近上游的桥侧面,勘查小组发现了血污,这滩血污已经成为了深褐色,显然有些日子了。勘查小组收集了一些血污标本,只要在科学实验室进行DNA的比对,就能证明这是不是死者的血,是不是第一抛尸地点了。
在法医鉴定中心,我参加了刘丽丽对无头女尸的尸检工作。
首先确定死者的基本体征。这名女尸身高在一百五十七公分左右,体重在四十五公斤以下,应该算是体态比较标准的女人。
其次对颈部伤痕进行判定,颈部的伤痕不连贯,不平整,排除头颅是被钢锯锯断,而偏向于利器多次击砍导致断裂,应该是斧子或是菜刀之类。
最后刘丽丽对女尸进了解剖,证明女子并未生育过,而且在死前也未遭受过性侵。
但是因为女尸腐败得很严重,所以在尸体上几乎找不到如同胎记、伤疤等特有痕迹,加上没有头颅,这给辨认尸体身份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DNA的对比检测中,在全国DNA数据库中未发现与之匹配的对象。在水泥桥上发现的血迹DNA,与女尸的DNA相符。证实了那座桥就是抛尸地点。
于是在老吕的带领下,刑侦队开始对水泥桥附近的居民进行走访调查,希望能从调查中,找到目击证人。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走访过程中,果然遇到了一位姓李的老人,这位李老向我们提供了可靠的情报。
李老说,在两个多月前,他在甘宁河边夜钓,那时候大约是凌晨一点左右,他正准备收杆回家,此时就有一辆小车开了过来。
这辆小车停在了水泥桥边熄了火。李老当时也没注意,只是打着手电在收拾自己的渔具。大约三分钟后,李老就听见‘哗啦’一声水响,这声水响在寂静的夜里那是分外刺耳,所以李老记忆深刻。显然,这声水响很可能就是凶手抛尸。
不过当时天黑,他又在桥下游约五十米的河畔位置,所以看不见是什么人抛尸,更加看不见车型车牌。
李老提供的线索极其有限,从他提供的内容中,证明凶手是驾车前来抛尸,这样凶手的范围就会大大的扩大。因为驾车,所以凶手可能是本镇的人,也可能是其他镇的人,更加可能是城区或者其他区县,甚至是外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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