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百灵叹口气,反问:“你说呢?”
沈千寻重又低下头去。
“婶娘,我都知道!”她涩声回,“可是,我没办法做到!”
她知道,在这种时候,她该表现得大度从容,她该比谁都热心,该和龙天语一起,用心照顾柳蔓的伤情。
这样,外人会赞她大度豁达,又可以看住龙天语,以防她们在养伤时,因为同情感激怜惜,而产生一些不该有的小火花小火苗,更可以消除内心的怀疑,避免因为猜疑而产生的误会。
这才是一个聪明成熟的女人,该做的事。
她什么都知道,可是,她绝对做不到。
她想要的,只是一份简简单单的感情,在她的感情世界里,应该清清白白安安静静,为什么要有这么多的纷纷扰扰?
如果经营感情是一段这么累且无聊烦躁的事,那么,她宁愿孤单到死。
“千寻,你不可以这么清傲!”李百灵苦口婆心,“刚刚看你一直对皇上冷着脸,我就替你捏了一把汗,事实上,他没做错什么?不是吗?关心一个年少时的旧友,亦在情理之中啊!”
沈千寻沉默,半晌,转向阿痴,道:“那刺客的尸身在何处?”
“刚被拉下去扔掉了!”阿痴呆呆问:“王妃,你找他的尸身做什么?”
“解剖!”沈千寻回答。
“啊?”阿痴惊得张大了嘴巴。
沈千寻问清抛尸处,拎着医箱,自去山上寻尸体,李百灵轻叹一声,脸上浮起一丝愁容。
“娘,你在担心千寻妹妹?”沈千贤问。
李百灵点头,“她的性子太过清傲,而那位蔓公主……着实是个狠角色!”
“娘是觉得,这出以身挡刀的戏码,是她刻意演出来的吗?”沈千贤又问。
“我之前没想到,可是,你千寻妹妹既然要去寻那刺客的尸体,怕是已经看出什么了。”李百灵皱眉,“可是,人都已经死了,一具尸体上,又能留有多少线索?这一回,那位蔓公主赢了!”
一如李百灵所料,刺客的尸体上,确实没有太多可以表明他身份的线索。
只是,刺客于过苍白的脸和瘦成皮包骨的身体,还是令沈千寻疑窦丛生。
既为刺客,讲究的便是速度和力量,能在瞬息之间致人于死命,又能在强敌追踪之下保全自身,所以,刺客的体魄应该是强健的,双手是应该有力的,而常年使刀用剑的人,手上会有厚厚的老茧,因为长年奔波,风吹日晒,肤色也应粗糙偏黑。
可这些特点,在这具尸体上统统找不到。
这尸体面有菜色,骨骼虽大,却消瘦无力,皮肉软软的附在骨架上,显是长期营养不良所致,而惨白的肤色,则证明他久未见到阳光,手掌瘦而硬,却无一点老茧,想来,已有许久不曾舞刀弄剑。
正常情形下,只有身处深牢大狱的人,才具备这些特点。
沈千寻直起腰,得出结论:这是一个死囚,是一个死士,和柳蔓配合在一起,演一场好戏,在回梅城的第一日,就给了她一个下马威,同时,成功的笼络到龙天语的心。
这一招,用得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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