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细皮嫩肉,如果不是这身劲服,看上去就是个白面书生。
包括汤剑离在内,众人都是一愣,谁都想不到这个和自己朝夕相处的年轻人,竟然会出卖自己。
身上一点伤都没受的趟子手面沉如水,显然他已经默认了,或许也是因为众人将自己围在中间,他也不打算反抗和否认了。
“现在,我可以走了吗?”活口忽然开口问道。
汤剑离说话算话,没有为难活口:“你走吧,江湖见,如果想好好活下去,你最好别再遇见我。”
他走的时候,比埋伏在角落里忽然杀出还快。
汤剑离强忍着伤,缓缓走到趟子手前面,语气里充满了愤怒,只问了三个字:“为什么?”
趟子手淡淡道:“我需要钱还赌债。”
汤剑离咬牙:“那你为什么不跟我借?一定要劫镖吗?”
趟子手低下头道:“谁让这趟镖太值钱呢。”他的表情已经做出了为财而付出代价的准备。
汤剑离怒道:“我们五六年的交情,还比不上一趟镖吗?你是不是从来没拿我当朋友?”
趟子手长相虽然细皮嫩肉,骨子倒是硬得很,道:“镖头,何必说那么多,当我决定这么做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后果。”
汤剑离道:“好,是条汉子,镖局的规矩你应该懂。你放心,我会照顾你全家老小,也会替你还了赌债,也不会把你今天做的事说出去。”
出卖镖局的人必须死,这是镖局的规矩。
趟子手有些激动,道:“镖头,下辈子我还替你做事,保证不出卖你,你信不信我?”
汤剑离道:“我信你。”
没人质疑汤剑离的这份诚意,甚至连从他手里接过长枪的旗手,也没有丝毫怀疑。
应趟子手最后的要求,汤剑离受了他跪在地上的三个响头,以表知遇之恩。
汤剑离向他深深作揖,是回礼,也是对他最后的告别。
旗手的长枪刺穿趟子手的心脏时,仿佛读懂了他临死前的悔恨。也是从这一刻起,他决定这一生都要追随汤剑离,直到献出自己的生命。
汤剑离仍然命令旗手扛旗,还把自己的长枪交给他,道:“我的右手拿不了枪,这一路上要辛苦你了。”
他接过的不仅仅是镖旗和长枪,还接过了汤剑离的信任。
旗手扶着汤剑离翻身上马,白马已被鲜血染红,马上的汤剑离回头对旗手说道:“我的右臂伤了又何妨,你就是我的右臂。”
从此以后,旗手就真的成了汤剑离的左膀右臂,后来他当上大镖头。这是他最高的荣誉,最光辉的生涯。
这趟镖走完后,汤剑离厚葬了出卖他们的趟子手,替他还了赌债,履行承诺照顾好他们一家老小,告诉他们趟子手是护镖而死的,是个真英雄,真好汉。
领了赏钱的旗手不但从马贩那里领回了马,还用剩下的钱买了两副他认为很好的马鞍。
一副给自己,还有一副送给汤剑离做礼物。
这不是最上等的马鞍,却是汤剑离最重视的一副马鞍,因为这是他的朋友,他的兄弟,用血汗换来的钱送给自己的。
汤剑离换下原本一直在用的那副上等货色的马鞍,改用这副马鞍。
经历十几年风雨,这副马鞍一直伴随着他,直到后来汤剑离离开人世。
如今,那匹白马和那副马鞍已经不在了,弟兄们也都不在了,除了长枪外,只剩下大镖头和叶雨。
这几日叶雨每每想起大镖头和汤剑离的过去时,内心的踌躇之情油然而生,或许,昔日的大镖头,今日的将军,所坚持的事是对的。
当他对这份大恩大仇徘徊不定的时候,他又漫无目的的走到颜先生的医馆前,似乎能感知到医馆里的那个人,和他有着一样的迷茫。
“如果是十年前,这件事我一定不会犹豫。”叶雨对颜先生这么说的时候,得道了一个类似的回答:“如果我没有行医,也许也不会犹豫。”
叶雨忽然发现,自己和颜先生的一类人:“论报恩报仇,我们应该做,尽管很不情愿。”
颜先生道:“我们都找不到一个拒绝将军的理由。”
叶雨道:“你要报恩,我要报仇。”
颜先生不愿谈这个话题,她柔性的嗓音忽然把话题变了:“再过些时日,梅花就要开了。”
叶雨道:“梅花也能入药吗?”
在医馆的后院里,种着一颗小小的梅树,此时虽未开花,却已能预见冬季时的美艳。
“种这棵树,不是为了入药。”颜先生淡淡说道:“五年前,将军来到这里打跑了许国的兵,我才能活下来。为了报答将军,我就栽种了这棵树,每年冬天梅花开的最艳的时候,我会剪下梅花最艳的花枝,给将军送过去,以示我一直记着他的恩情。”
“年年如此,今年是第六年,我相信这梅花之礼,不应该间断。”
叶雨道:“他更希望你能送过去一副药。”
颜先生低下头,眼里写满了不情愿:“那是副害人的药,害了别人,也会害了他自己。”
“你杀过人吗?”颜先生忽然问道。
叶雨道:“杀过。”
“为什么呢?”
“以前为了国家,后来为了情义,再后来,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
“杀卫王呢?是不是也不清不楚?”
“嗯。”
将军府的后院的几十颗梅树,是今年刚种下的。叶雨回到将军府路过梅花林时,才忽然发现将军种树真正的深意。
他想用这种方式告诉颜先生,我不缺梅花,我缺其他东西。
“九月初九的重阳节,就是卫王来这里与我会师的日子。”将军这么说的时候,叶雨掐着指头在算:“不到一个月了。”
“十年了,终于快等到头了。”将军说:“你也差不多该去把刀磨的锋利一些了,这把刀看上去有阵子没杀人了。”
叶雨道:“真的很久了。”
将军道:“这十年你过的很不容易,我也希望卫王是你杀的最后一人。”
他走在前面,叶雨跟在后面,这条路叶雨已经很熟悉了,是通往将军府酒窖的路。。
穿过长长的回廊,在厨房的院子里,一个幽暗的地道伸向地下,这里就是将军府的酒窖。
叶雨以为将军又要喝酒,他却错了,将军自豪的拍着一个五百斤的大酒坛,笑道:“我还有一件事没告诉你,其实这一大坛酒,才是我这里最好的酒,是我亲自用最精良的糯米酿成。”
叶雨淡淡说道:“这是给卫王留的?”
将军道:“不错。这一坛酒最醇香,酒味最浓,把药下在这里面,神仙都闻不出来。我住进这将军府的第一件事,就是酿这一坛酒,那时我就在脑海里看见了卫王死时的样子。”
将军继续说道:“我从很远的地方请来的一帮厨子也到了,他们做的一手好川菜,又浓又辣又香。”
叶雨打断道:“想必下了药,神仙也是闻不出来的。”
将军满意的拍着叶雨的肩膀,笑道:“对,这一切做起来的时候,比我之前想象的要简单的多。”
计划并不复杂,可将军整整等了十年的执念,让叶雨不禁一阵毛骨悚然。
他也流过血,杀过人,爬过尸堆,他本该是个连死都不怕的人,这一刻竟也畏惧了。
叶雨也不知自己为什么害怕,他把这个疑问丢给颜先生的时候,不知道能不能得到一个合理的回答。
“我连死都不怕,为什么觉得将军很可怕?”叶雨口吻里充满了疑惑,眼神中泛着恐惧的迷茫。
颜先生悠悠说道:“男人有时候很奇怪,明明没死过,却老是说自己不怕死。你不是我第一个见过说不怕死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叶雨尴尬的张了张嘴,竟说不出话。
颜先生道:“我知道你杀过人,也知道你胆子大,可是,你知道一个人可以死的有多惨吗?”
叶雨道:“有多惨?”
颜先生脸上浮现出作呕的表情,道:“我见过全身皮肤都被火烧干净的人,在床上流着血浓,挣扎了二十多天才死。我见过一个五岁的孩子不停的呕吐,不停的抽搐,咬着舌头死去。我见过得了麻风的花姑娘被人架在火堆上活活烧死。我见过八十多岁的老人躺在床上,什么都吃不进去,肚子涨的跟怀了九个月身孕那么大,疼了十几天才撒手归去。”
叶雨道:“这都是你的病人?”
颜先生点点头,道:“你们江湖好汉一刀下去倒是痛快,可你没见过这些被病魔折磨的人。他们都怕死,他们都知道活着有多好。”
她话锋一转,忽然问道:“你知道人死后,会去哪里吗?”
叶雨反问:“你觉得呢?”
颜先生的目光里流露出往日的追忆,那是十年前一个男人对自己说过的,遥远而古老的神话:“在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那是一个比波斯还要远的地方。那里的人们信奉一个狼首人身的神,这个神会把每个死去之人的心脏和一根代表真理的羽毛,放在一个巨大的天平秤两边。一个人生前做的坏事越多,心脏就会越重。做的都是善事,那么心脏就会很轻甚至没有重量。在这个巨大的天平秤上,如果心脏比羽毛轻的话,那么这个人就可升往天堂与诸神永生。如果心脏比羽毛重的话,这个心脏就会被恶魔吃掉,这个人也将被打入地狱。”
颜先生讲完这个古老的神话,她才发现叶雨的眼里有某种令人捉摸不透的呆滞,问到:“怎么?你也知道这个传说?”
她当然捉摸不透叶雨早已回到了过去的思绪,他呆呆的说:“很多年前,我从一个波斯商人嘴里听到过。”
颜先生好奇了起来:“好巧,告诉我这个说法的人,也是从一个波斯商人嘴里听到的。”
“后来,我把这个传说讲给了一个十一岁的小姑娘听。”叶雨仔细辨认起颜先生的容貌时,他的眼睛竟因为兴奋而充满了血丝,这是十年来,他心跳最快的一次:“告诉你这个传说的人是谁?叫什么?”
颜先生想抓住叶雨眼里的异样,却没抓住,她不敢相信,不敢奢望,不知因何发白的嘴唇,呆呆说道:“我不知道他的名字,那时我叫他大哥哥。”
叶雨拼命让自己急促的呼吸放慢一些,尽可能的用自己认为平静的口吻继续问道:“你今年几岁。”
他的声音在颤抖,颜先生能感觉到对方正努力控制着情绪,她自己现在也正控制着同样的一种情绪:“二十一。”
“我是大哥哥,你是小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