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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城内有花魁,灯会惊现斩妖魔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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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到了,是城里的盐商,他是一个奸商,他总是把盐价的价格故意提高,而他的盐又是城中大部分盐铺的来源,所以百姓们都对他敢怒不敢言。

    “恭祝两位喜结良缘,孙兄的孩子必定貌比潘安,李兄的孩子必定美若天仙,”那富商一拱手,脸上的肥肉向下耸搭着,让人看了无比的反胃。

    “借王兄吉言,”孙重山知道秋清李巩一向对此人没有好感,便接上了话,“王兄,里面请,今日必须要吃好喝好呀”

    那富商带着四五个仆人大摇大摆的走了进去,他的仆人也是肥头大耳,一双贼眼不时瞄向四周,一看就知道跟他们的主人是一类人。

    有其主,必有其仆。

    秋清无言,这种人是秋清最不喜欢接触的,李家是开粮铺的,论重要性,更在那盐铺之上,但是李巩为人虽然粗鲁,但是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人,李家从来没有提高过粮价,而且总是在想法设法的减少成本,降低粮价,所以方圆百里种粮的百姓们都喜欢把粮食卖给李家,因为李家给的价钱是最公道的。

    “大老爷好,”这是一个中年人身上的衣服就像一块五颜六色的破布,显然是打了诸多补丁,手上还有着丝丝的泥泞,他身后领着四五个孩子与一个妇人,孩子们皆面色泛黄,身体瘦弱,衣服与那男人的别无二致,而那妇人则是露出了一副病怏怏的样子。

    “大老爷,我听说这里只要送上一句祝词就可以进去吃一顿,是真的吗?”那中年人小心翼翼的问道,言语中有着期待的试探。

    “当然是的,”秋清抢着回答。

    “嗯,那我祝孙家的少爷将来一定能顿顿吃烤鸡,李家的小姐一定会天天穿漂亮的新衣服,”那中年人脱口而出,可见这句祝语早就已经烂熟于心了。

    “恩,今日你们是凤尾楼的贵客,请进,”听到如此朴素的祝词,秋清的略略一愣,随即无比热情的说道。

    那中年人携带一家七口人进入了凤尾楼。

    “他们七个人就够一桌了,”秋清的脸上露出了会心的笑意,”他们可以慢慢吃,不用担心别人会跟他们抢了。”

    “小清妹妹,你也懂事了,现在的你已经不太像孩子了,”华碧云温柔的笑道。

    片刻,又是四人抬着一大轿子停在了门口,四人皆单膝跪地,迎接的是洛阳城的守城。

    “大家起来吧,今日我是以私人身份来参加宴席的,”从轿子的帘子缓缓拉开,从里面下来一个头顶乌纱帽,身黑色沙袍的人,举手投足见都有着隐隐的高傲之气。

    私人身份,还穿官服,李巩心中暗暗诽谤了一句。

    四人站起身来,孙重山笑脸相迎,“守城大人能够光临,真是让我们受宠若惊,整个凤尾楼都因为大人的到来显得蓬荜生辉!”

    “两位都为洛阳城做出了大贡献,两位的宴席,我怎么能不来呢,”那守城干笑一声。

    “守城大人,里面请,”孙重山急忙开道,亲自领着守城前往里面入座。

    这场宴席可谓轰动了整个洛阳城,凤尾楼的地方本身极大,但到最后都容纳不了这么多的人了,只好在凤尾楼外的街道之上摆满了一条街的酒席,即使这样,还是有些人因为来得晚而没能赶上这场难得的大宴。

    终于,到了开席的时间,孙重山和李巩来到了凤尾楼的最中央。

    凤尾楼分六层,一楼有着一个大大的圆台,原本是表演用的,现在两人就站在这大圆台之上。

    孙重山首先说道,“感谢大家赏脸光临,能来这么多人实在是出乎了我的意料之外,我的儿子——孙逍行与李家的小姐——李玲清定下亲事,两人将于十八岁之日正式结为夫妻!”

    孙重山虽然看上去文弱,但声音却清晰朗朗,

    “我老李是个粗人,我也不懂什么礼仪,所以我也就不给大家讲什么礼仪了,”李巩大大咧咧的说道,“反正我知道,”李巩一拍孙重山的肩膀,“这就是我的亲家了,是我女儿的岳父了!”

    场中掌声雷动,两人退下,舞姬们摇曳生姿走了上来,为众人献舞。

    一舞女轻弹琵琶,一阵阵的天籁之音传来,袅袅的余音盘旋在整个凤尾楼之上,让人如沐春风。

    舞转回红袖,歌愁敛翠钿,舞女们的每一步都像是踏在云雾之上,腰如柳,眉如月,仿佛是从天而降的仙子,红袖挥舞之间阵阵香风飘带,宾客们都大为赞叹。

    “还是京城的舞女们跳的好,真不枉我花这么多钱,特意把京城的舞女们请了过来,”李巩与孙重山在凤尾楼的门口站立,望着那裙摆飘逸的舞女们。

    “确实,”孙重山道。

    “重山兄弟,你觉得他们比起我的清儿来如何?”李巩突然冒了这么一句话。

    “这个嘛”孙重山擦了擦个头上不存在的汗水,道,“我还是觉得秋清比她们要好看。”

    “是吗?”李巩严肃道,“不过我认为要是我家清儿跳起舞来肯定不如她们。”

    “那倒是,”

    ……

    一盘一盘的美味佳肴端了上来,令人垂涎欲滴的味道在整个凤尾楼内充盈,凤尾楼可曾经是被武侯赞叹过,光闻着这股味道就让人有食指大动的欲望。

    “别馋着了,”孙重山面带笑意的看了咽口水的李巩,“我们去六层,哪里有我们的地方。”

    “走,”李巩早就迫不及待了,让他闻着美味的味道,再看着那一盘盘的美食,自己却不能品尝,真是天底下最折磨人的事情。

    从一楼走到六楼,李巩发现了一件略显怪异的事情,平民百姓们都在下层,而富人高官们则都在上层。

    仿佛看出了李巩的疑惑,孙重山解释道,“这就是平民百姓与高官贵人的区别,为何在这里他们下意识的就选择了下层的位置,因为他们的内心之中有着卑微,他们认为自己跟那些高官贵人比较起来是低贱的,而那些高官贵人又不愿意与这些平民百姓们为伍,于是就选择了上层。”

    “重山,难道平民百姓不是低贱的吗?”李巩面色有些复杂的问道。

    “从地位上来说,平民百姓确实比不上高官贵人,但是,从道义上来说,是平等的,同样都是一条生命,在世的一切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又有什么尊贵卑微可言呢!”孙重山的话语之中蕴含着无数的哲理,让李巩大有所悟。

    李巩出生在一个平民的家中,从小,爹娘就给他灌输逆来顺受的道理,李巩六岁时就去给人放牛,整日受欺负,于是李巩勤练身体,过了一段时间,李巩在同龄人之中是最强壮的了,没有人敢欺负他了,但是他发现,这样还不行,真正的想要让人不欺负自己就必须有权,有势,有钱,于是,李巩就离开了这里,先是来到了京城,但没过多久就因为穷苦潦倒被城内的守卫轰出,后来,他流浪到了洛阳城,在一家粮铺内干活,因为他身体强壮,别人只能一次抗一袋米,但是李巩咬咬牙就能抗两袋,渐渐的,李巩得到了粮铺老板的赏识,所以说,今日的李家完全是李巩一手一手的艰难打拼起来的。

    李巩的内心之中虽然认为百姓是低贱的,(当然他也不否认自己曾是低贱百姓中的一员)但是他却从来没有欺负过任何一个平民百姓,粗鲁是他的本性,所以他总是粗鲁的在和百姓们打交道,不过百姓们也了解他的脾气,都知道这个粗鲁的李巩是一个好人。

    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这句话已经牢牢的灌进了李巩的思想中。

    “爆炸凤鱼肉真好吃,肉质鲜美,油而不腻,”两人上至六层时,秋清的筷子之中夹着一块的金黄的鱼肉,冲着李巩招招手。

    “还是清儿最疼我,”李巩飞快的跑了过去,大嘴张开,刚要吃下那块金黄的鱼肉时,秋清的筷子却轻盈的一转,将鱼肉送到了自己的口中。

    “清儿,”李巩苦着个脸,“好吃吗?”

    “好吃,”秋清一笑,又夹起了一块鱼肉,故作疑惑的问,“你也要吃吗?”

    “我……自己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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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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