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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一章 六根未净心有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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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根顺当然不是特意抢人家警车的。出门时的打算,就是随便拦一辆车用用而已,逮着谁算谁,逮着啥算啥,于根顺并不是很挑剔的人。魏逐风的倒霉,就在于送车上路很及时。

    消息太过突然,于根顺喜出望外,连来龙去脉都没顾得上问问。石长青怎么会找到苏烟那里去呢?想到这个问题时,于根顺已经开上了沧藏高速。至于一百二的限速,就更不是于根顺考虑的了,这个按钮是开警灯吧?

    石长青是玉奴的幼弟,在于根顺或者说是于家傲的记忆当中,和现在的白小石差不多吧  。清秀机灵乖巧,性格偏柔弱。所以于根顺一直在鼓励甚至刺激白小石,多一些男子汉的东西,比如勇气,比如担当。

    三年过去了,效果还是很明显的,白小石逐渐长大,经常以家里的男子汉自居。虽然看上去有些好玩好笑,却是前景可期。

    如若不然,苏烟作为一个单身女人,虽然贤淑聪慧,却很难想象白小石长大了会是个什么样子。况且,于根顺还将在很长时间里引导着白小石成长。

    石长青却没有这么幸运,作为崇拜姐夫的小舅子,不过半年时间。

    石家一直没有认于家傲这个土匪女婿,顺带着连女儿都不认了。虽然日寇来袭时,石家并未拒绝进山躲避,也不情不愿地接受了女儿女婿的善意照顾。玉奴毕竟是个很传统的女子,爹可以不认女儿,女儿却不能不认爹。于家傲并不在意石家如何如何,更不会计较什么,怎么能让自己的女人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呢?

    至于日酋九斤四两之进袭,是否有因为玉奴逃婚而恼羞成怒的成分,于家傲就不清楚。战斗的结束,就是于家傲和九斤四两同归于尽,后事再不知。

    假如当时战胜日寇,以此为契机,或者玉奴会逐渐与家人和好吧?

    当然,重生之后方知,大刀堂一己之力,绝无战胜日寇之可能性。藏马山之抗战,不过是历史大潮中的一个小小波澜而已,体现在县志上只有寥寥数笔,并不须特别注明大刀堂总瓢把子之名号。

    当时的于家傲,也不过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罢了。慷慨激昂一战,赔掉了三百兄弟及其大部分家人的性命,赔掉了玉奴和孩儿一生的幸福,这笔帐,是永远都算不清楚的。

    至于本人如何,于家傲并未多想,家国民族命多舛,从来不乏牺牲者。而牺牲,也不过是关键时刻“死给你看”罢了。如果一个民族,个个都只等着别人死,甚至评论别人死得姿势是否好看,更甚至以烈士的鲜血入药,还有存在的理由吗?

    于家傲死了,玉奴却不能死。老天爷是公平的,夺了我的丈夫,毕竟留了一个孩儿予我跟他爹长得多像啊……

    石长青算是石家的例外。作为玉奴的幼弟,年仅十岁的石长青经常偷偷地跑上山来。巡山的喽啰们热情招呼,总瓢把子的小舅子嘛!可以说,石长青慰藉着玉奴对娘家的缺憾,于家傲也把石长青当成了亲弟,所谓爱屋及乌。姐夫和小舅子的关系,往往是融洽的。

    山上的孩子,诸如小马粪大山子之流,过得很开心,至少石长青是这么认为的。初时,石长青作为锦衣玉食的地主二代,还拥有着“长辈”的身份,山上的孩子们是敬而远之的。后来总瓢把子放了话,该怎么着就怎么着。

    石长青终于参与了进去,并且经常被揍得鼻青脸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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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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