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前的救命恩人,一颗颗小心灵都在感恩。
俗话说的话;凡事都要从娃娃抓起。
路远是看出来了,这个世界上,光有钱不行,光有权也不行,还必须要有一支自己的部队!亲卫队!
东汉末年,战乱四起,就算混个大司马,混个大将军,又能如何?到时候董卓入,袁绍出,还不是任人鱼肉,成为傀儡?与其将心思放在当官做吏,给朝廷打工,还不如组建一支自己的队伍,有了兵权,才有挺直腰杆说话的资本。
兵,不在多,质量足够好是完全可以碾压数量的,一万只碌碌无为的闲散蛀虫还不如一头腾跃九天的璀璨巨龙,更别说,路土豪还承担不起养一万只蛀虫的经济负担。
路远挑人也是有技巧的,系统的程序虽然只能用来鉴别炼器师,可炼器水平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人的潜力值,再者说,路远修炼了天元火雷诀,本身就具备了一定的慧眼,他所选出来的流浪儿肯定不是一般人。
在这些幼童眼中,路远就是他们的救命恩人,是他们生命中的曙光,而武术教练和教书先生更是初步满足了他们小小的求知欲和英雄梦,对路土豪的崇拜之情自然是犹如滔滔江水,奔流不绝。
心情大好,路远独上紫晴楼,只可惜慕容紫璇这一日不在。
不在就不在吧,在了反而是麻烦,路远要了一壶佳酿,自斟自饮,第一次喝紫晴楼的酒,路土豪惊奇的发现居然不是那么难以下咽,甚至入口还有些许清凉,过到喉管处辣意渐显,入腹一阵温热,体内的天元火雷诀所凝聚的元气都不由得活跃了起来。
当真是此世不多的好酒!再配以小菜一二,路远幻想着日后自己的兵团,时不时还发出一两声痴笑。
“路兄好雅兴!”
路远痴笑之际,却有一道熟悉的人影迎了上来。
全身甲胄,威武雄雄,来人自是景伦。
“有甚雅兴,孤酌自饮耳。”路远摆了摆手,好像对景伦就没有其他动作一样。
“自饮无趣,不如为弟与兄作陪?”
景伦依旧淡笑,亮银枪不在,腰间跨了一把七尺青锋,锐气倒是更显内敛了。
路远看了一眼景伦,嘴角带笑,自是心照不宣,这货明显是来找紫璇的,紫璇不在,这才发现了自己,借个由头过来骗酒喝罢了。
“行,再来十瓶!”
路远不知为何,兴许是心情不错,亦或者是少年心性作怪,竟想与景伦拼酒。
景伦一愣,十瓶?这货是酒桶转世?
不过是男人自然不会逃避这种决斗,当即收敛了笑容,不论是何种对战方式,只要进入了战斗状态,景伦都会严正以待。
路远看着景伦如临大敌的样子,不禁有些想笑,不过自己好歹欠了对方一个人情,这顿酒请了倒也应该。
“干杯!”
景伦红着脸,酒气充斥着身躯,虽然不知道这两个字是啥意思,但自从第三瓶酒下肚之后,路远每次喝都要喊上一嗓子,一开始倒是真把景伦吓了个半死,后来也就渐渐习惯了,心想大抵是这货醉了,发酒疯吧。
路远心中的畅快无人能懂,但他也不需要人懂,难得的好酒,干脆就醉他一回又如何?
“景伦,你造吗?我告你,何雨,何家,那个绸缎啊,那个货啊,嗝——就是老子劫的。”
路远感觉舌头粗大,话都说不清楚了,但却还是拉着景伦,两个天灵盖相抵着。
干了大事,憋在心里那不叫痛快,说出来才叫痛快!更何况是说给景伦听,路远觉得这位一向看何雨不对路的禁军副统领一定会惊呆的,更是会从心里佩服自己。
洋洋自得,少年心性尽显。
事实也的确如路远所料。
景伦惊呆了。
“小弟佩服!何家的货路兄都敢动,太岁头上动土估计也不远了。”
后一句自然是个玩笑,表示其对路远的肯定。
官府做事讲究一个证据,景伦手握兵权,却不能假公济私,而路远一个江湖散人,想到了就做,自由自在,快意恩仇,倒是让景伦有些羡煞。
“嘿嘿,想必何家现在一定在为此事东奔西走,可小爷我不干了,让他们白忙活去吧,哈哈哈。”
路远打了个酒嗝,抓起了最后一壶酒,拍了拍景伦的肩,一副小子你还嫩的表情,紧接着便摇摇晃晃的出了紫晴楼,哼着小曲儿回神兵阁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