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眼,洛克菲勒在休伊特—塔特尔公司里已经干了一年多了,靠着每周五美元的薪水,洛克菲勒攒起了三百多美元,这很不容易,因为这意味着,洛克菲勒每周的花销不过一美元左右。这不仅仅是洛克菲勒一个人的开销,而是洛克菲勒至少再加上一个弟弟的开销——比尔的钱总是时有时无,很不靠谱。
这些钱对于过生活倒是够了,但是对于投资创业却还是远远不够的。这个时候,创建一家公司需要的钱不算多,但三四千美元还是需要的。洛克菲勒觉得,他还需要老老实实的再干几年,才能开始追逐自己的梦想。然而也就在此时,一次遭遇却改变了这一切。
这一天是礼拜天,洛克菲勒和史高治继续和以前一样到教堂里去义务帮工。礼拜开始后,他们照例在礼堂最角落的条凳上坐了下来,听汤普森牧师布道。这个时候,一个人走到了洛克菲勒旁边,脱下头上的帽子,朝着他点了点头,然后就在条凳上坐了下来。
史高治看到,洛克菲勒也向着那个人点了点头——显然他们相互认识,不过因为牧师正在布道,所以两人并没有说话。
牧师的布道格外的冗长,毫无宗教信仰,却装出一副虔诚的样子的史高治,无聊的坐在那里,听牧师讲那些老掉牙了的圣经故事,嗯,今天讲的是加利利的迦拿的婚宴,嗯,这是耶稣基督所行的第一个奇迹,在婚宴中,主人家没有酒了,耶稣就让人将水倒进酒缸,于是那水就变成了酒。
“这个故事真是太不科学了,”史高治无聊的想,“汤普森神父的布道也很差,嗯,《卡拉马佐夫兄弟》里的佐西玛长老好像也就这一个章节做过布道,比汤普森神父的布道出色多了,嗯,加利利的迦拿的婚宴中,主人连酒都不够用,这一定是个很穷的穷人,浸信会的信徒大多也是穷人,耶稣的第一个奇迹就是给穷人的,连这一点都抓不住……”
不过,虽然心里对牧师的布道不以为然,甚至自以为自己上去说不定能更强,但为了维持自己虔诚信徒的外表,史高治还是得老老实实的坐着,无聊的看着阳光透过教堂的彩色玻璃投下的那些斑驳的光影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慢慢的移动,也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到了中午,汤普神神父也结束了他冗长的布道。
“阿门!”洛克菲勒跟着牧师说完了最后的一个词,然后转身,对着刚刚走过来坐在她身边的那个人说:
“克拉克,你怎么在这里,你不是回英格兰去了吗?”
“约翰,我想你以前说的更有道理一些,美国的确比英国有着更多的机会。”这个人笑眯眯的回答说。
这个人叫莫里斯?克拉克,他是一个出生在美国的英格兰人,是洛克菲勒在商业学校时候的同学,不过他的年龄比洛克菲勒大了整整十岁——和洛克菲勒不同,他是在工作了好几年之后才去接受了商业学校的培训的。毕业后,克拉克就回英格兰去了,于是洛克菲勒就和他失去了联系。
“怎么,你回来有什么样的打算?”洛克菲勒继续问。
“是有些打算,不过这些事情我们还是到教堂外面去谈吧,要不然,说不定基督会愤怒的将我们从圣殿里面赶出去的。”莫里斯?克拉克说。
耶稣在进入耶路撒冷的圣殿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将在圣殿里做买卖的人赶了出去。现在作为一个“虔诚的教徒”,在教堂里谈买卖的确是不太合适的。于是三个人都站起身,离开了教堂。
中国人有个习惯,那就是喜欢在酒桌上面谈生意,事实上,很多老外也一样。不过现在这三个家伙却都有点吝啬鬼习气,所以虽然到了吃午饭的时间,但他们也没有找个酒店一边吃一边谈,而是直接就在教堂外面的大街上谈了起来。
“好了,克拉克,说说你的打算。”洛克菲勒说。
“我想办一家公司,专门做粮食买卖。你知道,英格兰的土地大多被用来当了牧场,用来种植小麦的面积很小,所以英格兰的小麦的供应很大程度上依赖进口。和土地金贵的欧洲不同,美国有的是待开的土地,所以美国产的小麦的价格总是能比欧洲的更低,即使要加上运输的费用,价格还是会比欧洲低。所以从美国倒卖小麦之类的东西,贩运到欧洲去,我觉得是一项赚钱的生意。只是我现在的本金不够,所以我要找一个合伙人。约翰,在商业学校学习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你了,你是所有同学中最认真,问题也最多的一个。另外我还打听了一下你最近的情况,很多从事这一买卖的人都称赞你能干。所以我就找到了你。我想,你不会真的打算永远给...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