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荒草原是马贼的天堂,而邺城,则是马贼们的销金窟。
这些马贼,常扮着商人模样,到邺城来喝酒寻欢。甚至不少邺城的势力,都暗中与马贼有勾结。
邺城城外,十多位喝得醉醺醺的马贼,骑在战马之上,朝远方行去。
“今天我叫的那妞,那叫一个水灵,真爽啊!”为首一位马脸汉子,嘴里叼着牙签,一幅心满意足的样子。
“呵呵,龙哥如果喜欢,何不将那小妞带回去,颠鸾倒凤,岂不妙哉!“那马脸汉子身后,一位斗鸡眼的青年说道。
“去!”马脸汉子没好气地道:“干咱们这行,整天在草原上奔波,有了女人,就有了牵挂,怕到时候,老子出刀都不利索了。再说,我岂能抛下兄弟们,独自享受,大家说对吧!”
“是啊!咱们龙哥,可最讲义气了。与咱们兄弟,可真是有福同享啊!”另一人道。
“哈哈……”所有的马贼,都齐声笑起来。
这时候,一个极不合谐的声音传来:“大家既然如此义气,何不一起共赴黄泉?”
“谁!”众人一惊,寻声望去。就看到不远处,站着一位少年。
那少年大约十六七岁,面色白皙,身体略显单薄,倒像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
书生拿着一柄长约半尺的小剑,在手里把玩着,似笑非笑地看着众人。
“小子,你莫非的活腻了吧,竟然拦咱们哥几个的路,三德子,告诉他咱们是谁?”为首那马脸汉子道。
“嘿嘿!”马脸汉子身后,那位斗鸡眼的马贼嘿嘿一笑,道:“小子,你听好了。咱们就是莽荒草原,令人闻风丧胆的无当十八骑,怎么样,吓到你了吗?”
任灿嘴角一勾,这些人,脑袋怕不是秀逗了吧。
“无当十八骑啊,我看你们马上就要变成无头十八骑了。”
“什么?你小子敢侮辱咱们,兄弟们,给我将他剁碎,咱们回去做肉包子吃!”随着马脸汉子一声令下,其余众马贼取出武器,策动胯下的战马,就朝任灿冲去。
马贼骑术精湛,来去如风,现在,更是威风十足。看样子,单是马蹄,就能将任灿踩成肉酱。
这时候,任灿动了。
手腕一翻,一道金芒从手中飞出。飞到半途,金芒又化着五道,朝众马贼直射而至。
噗噗噗……
金芒乱舞,在马贼群中穿梭,鲜血飙出,如盛开的牡丹。
任灿手一挥,金芒又飞回手中,正是那柄金色的小剑。
直到这时,那些马贼,才从马上栽倒,一个个死于非命。
“你……你……”
那被称为龙哥的马脸汉子,此时浑身发抖,原本喝下去的酒水,全都化着冷汗冒了出来。他看着任灿,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
这十七人,可都是凝气境八九重的高手啊。
无当十八骑,虽然人数不多,但都是精锐中的精锐,在众多马贼之中,也算有头有脸。可是在眨眼之间,就被这个看似瘦弱的小子,给灭杀了。
龙哥看着任灿手里的小剑,如同见了鬼一般。
这小剑,绝对是仙器啊!能有仙器的人,身份可想而知。
这时,他已经后悔,自己出门之时,为什么不去请人算算命呢?
“怎么样,你不是很义气吗?有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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