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逢十五的日子里,夜莺都会跳舞唱歌助兴,心情好的时候,甚至会展示自己的厨艺。
可能夜莺的人设应该是那种上得厅堂,入得厨房的,所以在厨艺这方面很有天赋。
只是她应为有血海深仇,不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即便是偶尔秀一下厨艺,在外人看来,她的厨艺已是登峰造极,有幸能吃到她做的菜的人,那真是一种极致的享受。
所以每个月的这一天,莺门酒楼都是满满的,男女老少都有。
有的人是为了夜莺的厨艺而来,有的是为了她的美色而来,还有很多妇人是为了看看传说中的狐媚子。
自古以来,女人都是善妒的,特别是那些千金小姐、大家闺秀被一个来路不明的野女人给比了下去。
因为今天有莺仙子的亮相,所以一整天,厨房里都很忙碌。
晚膳时分,几十名厨师伙计都忙得脚不黏地,来来往往的穿梭着,五扇大窗都开着,可是宽敞的厨房里还是热呼呼的,虽然忙得不可开交,可是仍然各司其职,忙而不乱。
舞还没跳,夜莺就开始帮着厨房忙活起来,熟练的将调好的酱料淋上那刚刚起锅的酥软的蹄子上,一股止不住的香味顿时弥漫整间房。
负责上菜的人咽了咽口水,连忙上前将这刚做好的姜醋金银蹄子端好,虽然自己闻得快流口水了,可是他还是尽责地将菜肴端上客人的桌台。这可是他家老板的招牌菜之一,作法与别家不同,每天上这吃饭的人都要点无数次这道菜。
她,喜欢厨房,这是从小就有的爱好。即使在炎热的夏天,厨房就如同就一个大大的蒸炉,待在里面热的要命,她也不以为苦,毕竟人生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又怎么会觉得辛苦呢?
在外面等候的管家连忙上前,用洁白的棉帕为小姐轻轻擦汗,“主子,黎世子来了。”
“嗯。”接过轻柔的帕子,一边走一边轻拭,“多久了?”
“刚到,他的客人还没来。”
据说这个黎世子和卞清水的关系很好,那他要等的客人是不是就是那个他呢?
一想到,极大的可能要跟仇人的儿子见面,夜莺疾步走着,用手拂开那微微湿掉黏在脸颊上的发丝,芙颜上有着两朵热气蒸出来的红云,穿过中庭,撩开那漂亮的珠帘,不期然,撞入一双如同墨玉般漆黑的瞳眸之中。
棉帕在脸颊畔停滞了,她好像被定住了一般,瞪大着水眸,看着眼前这个神情冷淡的男人。
朴素的衣着掩不住天生的书卷气息,俊美的脸庞上带着一股万事皆在掌中的若定,最醒目的是他眉间的那鲜红色的朱砂痣,点在额间,为他的面容增添了几分秀丽。
是他、是他,竟然是他!
内心激动地只能不停地重复着这几个字,只消一眼,夜莺就认出来,他就是自己要找的男人,戚美景的儿子卞清水。
夜莺提醒自己一定要沉住气,她要冷静冷静再冷静,毕竟如此优秀的男人,身边又围绕那么多的女人,不是轻而易举就能拿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