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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番外:If支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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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南王没有到短松冈, 因为那里很不安全, 有太多的武林人, 有太多的刀与剑,还有白云城主!

    他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有所耳闻, 只要是他在的地方, 南王绝对不会出现, 因为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不会对他这样的老人出手的人。

    男人、女人、老人、小孩, 所有人在他眼中并无区别。

    但他又实在是等不住想要知道结局, 是江如画死, 还是叶孤城死?

    抱着激动的心情到距离短松冈最近的客栈,不大的小店已被他包下来,四处被护卫围得密不透风,嘴角的一抹笑就没有从他脸上消失过, 因为南王很自信,很自信江如画不会失败。

    看过他“潇潇细雨萧萧情”的人,都不认为剑豪会失败, 因为这世界上怕是没有更快更锋利的剑招。

    人都到了外面, 南王宅邸的人就少了很多,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 比猴子还要灵活。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 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 放在人堆中, 没人能发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陆小凤求我, 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是会发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陆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杀手,青衣楼的杀手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陆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陆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陆小凤,只是因为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发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杀人,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愤怒、颓丧、忧虑、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速度出名,瓶颈突破后,速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速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杀人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杀人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杀人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漏洞。

    一点漏洞对他来说,足够了。

    “咔——”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发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陆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呵——”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有人忽然失声道:“夺命镖!”已是认出尸体的名字。

    名一出,不知者更加毛骨悚然,传说中被叶孤城杀死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多久,两周,还是大半个月?尸体竟然还被保存完好,想想不免有寒意侵袭四肢百骸。

    陆小凤上前道:“不错,正是夺命镖。”将尸体偷盗出来,显然是他的主意。

    木道人道:“莫非他的尸体上有什么秘密?”他知陆小凤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做无用功。

    陆小凤对叶孤城笑道:“我虽知你不在乎流言蜚语,但我却不能容忍有人污蔑我的朋友。”

    叶孤城对陆小凤也报以微笑,他已知道陆小凤想做什么。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大喇喇地暴露于天地间,此地不乏有武功精深的高手,他们虽不用剑,却能分辨剑招的来源。

    木道人愕然道:“这是……”

    陆小凤道:“不错。”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定然不是叶孤城的剑法,不仅不是,还有人认出那正是江如画的剑法。

    好一出贼喊捉贼!

    武当长老木道人,又是当今天下武功真正达到巅峰的五人之一,在场人就算是品行最低劣的小人在他面前都恭恭敬敬,从他口中说出的话,百分之一百是真话。

    木道人道:“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正是江如画的潇潇细雨萧萧情。”由他开口指认,更是没有一人不相信。

    群众哗然,他们竟想不到剑豪的人品如此低劣,自己杀的人不说,还要栽赃到别人头上。

    江如画的尸体躺在地上,暴露在风中。

    血已冷。

    叶孤城不说话,仿佛这些反转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健仆从他身后走出,两个人便抬动两口不薄的棺材。

    他杀的人,便会负责收敛。

    夺命镖,算是沾了江如画的光。

    叶孤城的剑术比木道人要好上一线,眼神也要比他好上一线,木道人能看出他脖子上的伤是江如画的成名技,他却能看出,这不仅仅是江如画的成名技。

    剑招还是那个剑招,但人却不是他们所想的人。

    有人模仿了剑豪的剑法,而且用得比他还要高明。

    但白云城主却不会说,即使他已经看出是谁模仿了江如画。

    跟在身后的朗月上前,众人大惊,他们竟然才看见这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只怪白云城主存在感太高,他站在那里,能把红颜映衬成枯骨。

    朗月道:“城主。”

    世界上最了解叶孤城的,怕就是岚风与朗月,她们虽无法揣度城主在想些什么,却能知道他在想事情。

    叶孤城的心情,现在可不太好。

    他只是摇摇头道:“无事。”

    他道无事,又或者有事也与他人无关,即便看出剑招是由谁模仿,他还能说出来不成?

    宫九。

    想到这名字,叶孤城眼神一凛,寒气大盛,太平王世子来无影去无踪,他如果不想出现,谁也找不到他。

    失策了,他竟然不知道宫九会在暗中搅局。

    剑邪宫九,世上再难的剑法对他来说也只是看一遍的事情,虽然江如画人品低劣,但叶孤城却不得不承认,他的剑法已是上乘,这世界上用剑在他之上的人屈指可数,而用剑在他之上又会刻意模仿他剑招的,只有宫九一个。

    白云城主垂眼,静立于冰冷的尸体边,此情此景,可入画。

    只怕是一张鬼画图。

    木道人叹息道:“我常道自己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二,这回,怕是少不得要挪挪位置。”

    身旁人惊道:“您的意思是?”

    木道人道:“现在看来,我怕是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三。”他悠然道,“白云城主的剑术,在我之上。”

    在木道人之上!全天下不只有西门吹雪能与白云城主一战?!

    经此一战,白云城主叶孤城名动中原武林。

    可谓是:

    一剑西来,

    天外飞仙。

    岛屿第一任拥有者姓氏名谁,生于何年代现已不可考,然拥有者的后人却一直平平稳稳地生活下去,无论是朝代更迭,亦或是中原战乱,似乎都没有影响这海上漂泊小岛的命运。

    中原人若有常走南海通商者便知道,这岛屿的主人家,世代姓叶。

    虽然是漂泊在海上无依无靠的岛屿,但岛上的居民却不见得贫穷,看他们的吃穿用度,少不得比京城的富户还要更精细些。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飞仙岛别的没有,却偏偏产些漂亮的珊瑚以及颜色多样的合浦南珠,渔民驾驶艘小船悠哉悠哉地出海,只要不是运气太差,都能捞上一二个拳头大的贝壳,至于里面究竟是价格远远高于同等黄金的珍珠还是砂砾,这要看当天的行情。

    这座小岛,光靠从海里捞出来的“黄金”,就能舒舒坦坦地经营百年。

    岛民富得流油,那岛屿主人自然不用多说,居住的宅邸有三层楼高,放当时绝对是罕见的高大建筑,琉璃瓦在南海灿烂阳光的照射下色彩愈发鲜亮,几乎是富丽堂皇的代名词。至于院落中的奇花异草,那更是数也数不清,南海一带气温高,一年有8个月,院中的各色花朵都在争奇斗艳。

    灼灼百朵红,戋戋五束素,红的白的黄的紫的,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见不到。

    不过比起花草建筑物,岛主居所中最惹人注目的还是各色侍女。

    飞仙岛存在时间太长,岛中人数已经多至形成一城规模,居住于此的居民都自称为“白云城子民”,而“白云城主”这一称号则世世代代流传下来。

    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却不一定能够如愿。

    男子且不说,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至于侍女,容貌清秀只是其一,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跨着花篮撒花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负责照顾下一任白云城主的侍女,自然是其中最美,也武功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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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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