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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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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向花家。

    叶孤城他们走的道虽然偏僻,但并非见不到人,甚至来往的都是较大的车队,按照白云城主的规矩,只负责收殓直接死在手下的人,刺客,他都是不管的,就任凭暴尸荒野,死在那里,就待在那里。

    现在天气不凉快,也不暖和,等到两日后有商队再次经过,尸体便已经开始腐烂,到处都充斥着一种腐肉的臭味。

    车队的负责人问道这味,道:“停下。”他走南闯北多年,什么仗势没见过,从闻到味开始,就知道有什么不对劲的。

    让手下的伙计到处巡查,果不其然,才一柱香的功夫便发现倒在草丛边上的尸体,看那模样已经死了一日有余。

    跑得更远的伙计巡视回来道:“森林边上也有几人。”

    足足二十七个人,足足二十七具尸体!

    领头人眉头紧锁,他直觉这不是一件小事。

    摇摇晃晃的马车,摇摇晃晃的人。

    被扔在马车上的年轻人睫毛微颤,眼睛终于睁开了一条缝。

    叶孤城人也挺负责的,每天都让岚风一天三次地来上药,还担心伤员饿死了熬了粥或者汤直接帮他灌下去,虽然动作是粗鲁了点没错,但是成效可人。

    大概是因为年纪轻身体也壮实,明明第一天高烧都要死了,竟然给硬生生地挺了过来,愣是没出事。

    他先翻了个身,牵扯到背上的伤口,普通人定然会疼得龇牙咧嘴,但他却还板着一张脸过分年轻却严肃的脸,抬头,看车厢的天花板,感受身下柔软的褥子,终于有了活着的实感。

    笑意从他眼中一闪而逝,眼底却有阴霾。

    果然他命不该绝!

    年轻人善于隐藏自己的脾气,这是因为经年的历练所致,但任何一个以为自己定然会死掉的人在死里逃生之后,总是会暂时地放纵自己。

    他的脑筋很好,所以几个呼吸间便分析出了自己的现状,应该是被人救了,而且救他的人财力雄厚。

    他发现,自己身下可不是什么褥子,而是大块大块的狼皮毯,这狼皮毯也不是为了他躺得舒服才铺设的,而是本来就遍布车厢的每一个角落。

    其实马车主人还挺吝啬,虽然帮他治疗伤口,却吝啬于多给他添一床被褥。

    他想,自己现在被救起来了,那得想个方法联系到跟他出来的人才行,在危及的情况下走散,跟着他的人肯定变成了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

    不仅仅是为了他,也是为了他们自己,自己失踪了,那些人也要跟着没命。

    年轻人在暗袋里摸索,碰上了熟悉的小竹竿,他的眉头一松,很好,帮他治疗伤口的人没翻过他的口袋。

    他倒不担心叶孤城等人起坏心,因为年轻人知道,如果他们真的有坏心,自己早就死了。

    将竹管打开,有一只细细小小的虫飞出来。

    如此脆弱的小生命竟然能在密闭的管道中活这么多天,简直就是个奇迹。

    “千日醉”,虫子的名,意思他能一醉千日,被关在密闭空间中像是死了,但是等他甫一接触到阳光和空气,却又立刻活了。

    年轻人手上的虫子经过特殊训练,他不仅能蛰伏千日,还能寻找到与自己匹配的母虫,即使两者之间相隔十万八千里。

    小虫晃晃悠悠从车厢门缝里挤出去,又走车窗离开,它有确定的目的地。

    无论是岚风、朗月还是赶车人都没有发现虫子的痕迹,现在的天,本就已经到了虫出没的时候,还有谁会因为有虫从眼前飞过而大动干戈?

    年轻人站起来,只要他一动,背上的伤口就牵扯得痛,但与他受伤时相比,已经太好太好。

    他不急着出去,而是相看周围陈设,白云城主的车架,即使是空隔间,设施都是顶好的,但男人却分毫不惊讶,仿佛他已经看过世上的一切珍宝。

    他年轻而俊美,因为伤痛,脸格外苍白,但眼中却常含审视,眉目间自带一股威严。

    定是大家子弟。

    他所居室外是供仆人休息的场所,此刻正逢赶车人休息,他见年轻人走出来,一句话不说,沉着脸闪身出房间。

    没有交谈的欲望。

    年轻人:???

    这是什么套路?

    年轻人很能沉得住气,虽然好像被一仆从晾在原地,但他却没有多做表示,只是压制住自己的脾气,不动声色地打量四周,却发现仆从所居住的屋子,竟然比他刚才那间还要好些。

    他以为男人去叫管事,看他抱经风吹日晒的黝黑皮肤,便知只是个地位不太高的仆人。

    让男人万万没想到的是,他等来的竟然不是一个中年发福的管事,而是一位很美的姑娘。

    一瞬间,男人的脸色变得有些奇怪,他自幼所读为圣贤之书,所听是满耳朵的“之乎者也”“唯女子乃小人难养也”。

    明重儒,轻女,在街上行走的只有下层妇女,风尘妓子,闺阁小姐哪怕出门都必须以小轿遮掩,像这样直接大大方方地出现在一个男人的面前,在青年人所受到的教育中是不允许的。

    江湖人。

    年轻人算是心机深沉之辈,心中种种思绪并不表现在脸上,对朗月恭恭敬敬作揖道:“姑娘。”

    他眼角扫过她腰间的软剑,以及可以判断出来是婢女的衣服,上好的布料,但是主人家与婢女的服装样式还是有很大区别,他猜这姑娘或许是管事一类的人物。

    有荒唐之意打心底升起,谁家的管事,竟然是个未出阁的姑娘。

    朗月上下扫视男人一样,即使看出他通身气派也并不惊讶,甚至连眼皮子都不眨一下。

    朗月道:“你若伤好,就直接离开。”

    这话可以说是非常不客气了!

    年轻人的脸皮又一漂移,心说自己到底是在什么地方,怎么都不按常理出牌的。

    所幸他心性坚定,并不为朗月话所动,也没有脸皮薄直接要求下马车,开玩笑,他伤都没有好,这时候走人不是等死吗?

    起码要等到仆从来找他才行啊。

    所以他道:“我现在伤重,估计还要打扰一段时间。”他或许想要将姿态放低,但因为眉眼中不一般的气象,怎么说话怎么别扭,朗月静静看他,面上不显,心中却已经有些猜疑。

    朗月道:“你是想留下来?”

    年轻人道:“是。”

    朗月道:“这我做不了主,需要向主人请示。”

    她是个聪明且谨慎的女人,城主这称呼太有辨识度,在不知根底的年轻人面前可不能说出来。

    年轻人点头表示理解,他道:“鄙人姓司单名一个霄字,如果可以,希望能亲自向主人家道谢。”

    朗月还是冷冷道:“我需要过问主人。”语毕,便又指间点地,飘走了。

    白云城的人哪怕别的不行,轻功一定是不差的。

    司霄自小受武师傅教导,哪怕别的不行,眼光却一定不差,朗月脚上的功夫打一个照面就能判断一二,心中怪异感更加浓重,手指却还很稳。

    以他的大见识,大镇定,世间少有人能敌,喜怒不惊于色,早已融入骨髓中。

    赶车人再度出现,用一双鹰隼似的眸子静静地盯着他,静若处子动若脱兔,说的就是他,一声不吭地蹲在角落里,但那眼神却直让人心底发寒。

    就好像司霄有什么异动,他就会立刻出手一样。

    被火热的目光盯着,司霄却像个看不见的瞎子,不厚的衣服都要被视线穿透,他却没有任何表示,不过是走进容一人仰躺的隔间,盘腿坐下。

    他坐姿端正,眼睛微合,通身气派,竟然不比白云城主更少。

    那是久居上位才会有的气势,无论他表现得有多亲和,都逃不过习武之人的眼睛。

    叶孤城听完朗月的话,淡淡道:“他是说,他想留下来养伤?”

    朗月回道:“是。”

    叶孤城沉吟,他道:“你觉得,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朗月道:“久居上位之人,怕是官家子弟。”

    叶孤城道:“何以见得。”

    朗月道:“当他见我时,眼中有惊讶之情一闪而过。”

    江湖人不大拘男女小界,知名女侠更是数不胜数,容貌与智商并具的女人更是能将江湖豪杰甩得团团转,有这些珠玉在前,江湖人对女子的态度可是比受正统教育出生的酸儒好太多。

    司霄绝对想不到,只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的老底就被平日看不起的女人掏了个干净。

    叶孤城道:“你看他武功如何。”

    朗月道:“不清楚。”

    叶孤城奇道:“不清楚?”

    他清楚身边婢女的眼力,却想不到,她们也有看不透人的一天。

    朗月道:“那人的气派见识绝对不同于凡人。”

    叶孤城道:“哦?”

    朗月见过的人很多,即使她在江湖上名声不显,但有名的江湖对战却是一场不落,为的就是培养她出色的眼力,光是在培养婢女一世上,叶孤城就堪称是煞费苦心。

    朗月道:“我观此人气势,怕是比那些有名的大侠还要高上许多,能够跻身江湖十大高手之列。”

    叶孤城了然道:“但他却从未在江湖上出现过。”

    朗月又不说话,她的所思所想,已被城主尽数道出。

    叶孤城陷入沉思,郎月的见识,已很少有人能超过,她没见过的江湖人,这世界上几乎不存在。

    一个见识眼界远超常人,但却从未在江湖上出现过的青年,听起来有点意思。

    他道:“带他来见我。”

    既然手下的王牌婢女都无法判断来路,那自然要让他亲自看看。

    自称司霄的年轻人还在盘腿打坐,像在冥想。

    已经很少有人用这方法提升武功,因为太耗费时间,每一秒都是对灵魂的打磨。

    保留静室,冥想,只有顶尖的剑客才会不断打磨自己的道。

    朗月像一抹幽灵,飘到年轻人身前,她道:“跟我来。”

    命令的语调,在年轻人的前半生中经常听见,但现在,已经很少有人对他这么说话,从他眉宇间的威严便可看出一二。

    忽然听朗月说,他也不恼,反倒是顺从地站起来,道:“好。”

    他也想见见,此间的主人究竟是什么样子。

    他猜,那一定是个非常有才华,并且充满惊世骇俗思想的人物。

    马车很大,处处都修缮得精致,司霄在朗月的带领下四处走动,却发现自己之前所看见的根本算不上是什么。

    主人的房间更精致,也更华贵,门未开,便能想象到其中的神工意匠。

    他听身旁女人道:“城主。”

    城主?

    将此称呼在心中反复咀嚼,虽然身在官家,却并非不通江湖事务,进来京城传得沸沸扬扬的故事他也听说过一二,如若谈到城主二字,所能联想到的也就那一位了。

    叶孤城道:“进来。”

    声音清冷,如冰下流水。

    司霄一顿,心道,声音不错。

    朗月恭敬道:“是。”

    语毕,一推门,终于进了叶城主的卧房。

    很安静的一间屋,还很整洁,剑放在架上,杯中只有白水,唯一的点缀是桌上的一小捧鲜花。

    白云城主对花花草草没有特殊的喜爱,但也不排斥婢女在屋中放上一捧生机盎然的花,他其实是个很热爱生活的人,只要是热爱生活的人,便不会对鲜花绿叶排斥。

    司霄直勾勾地看叶孤城,脑海中难得一片空白。

    白云城主,人也很好看。

    他自己也是个俊朗的青年,年轻却有气势,很讨女人喜欢,又惹她们敬畏,但叶孤城,确实完全不同的类型。

    为他平生所见之唯一。

    司霄忽然道:“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叶城主的名字可出自这句诗?”已是道出叶孤□□字。

    叶孤城沉声道:“不错。”

    他道:“这还是我最喜欢的诗句。”

    京城曾有人错过叶城主与江如画之间的惊世之战,听说白云城主一剑之姿后却又不由地心痒痒,缠着看过他人的朋友问道:“白云城主叶孤城,是怎样一个人。”

    他朋友喝一口酒道:“白云城主,是你绝对不会认错的人。”

    询问者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并不知道朋友在说什么鬼话。

    朋友将酒杯放下道:“只要他静静地站在那里,就绝不会认错。”

    因为这世界上,没有第二个叶孤城。

    有匪君子,充耳琇莹,会弁如星。

    耳边并未良玉,冠上也无宝石镶嵌,但见白云城主,萦绕在司霄脑海中的却只有淇奥中并不出名的诗句。

    一切言语都显得苍白而无力,唯一映入脑海中的只有他那双灿若寒星的眼眸。

    叶孤城见自称司霄的年轻人面目威严,丝毫不知他心中所受震撼有多大,斟酌道:“司,臣司事于外者;霄,雨霓也。”

    “此名何解?”

    年轻人道:“不过云雨而已,比不得白云城主天外飞仙之姿。”

    他说话时表情很严肃,很正经,身上的威严之气几乎要喷薄而出,让叶孤城越发高看他几分。

    叶孤城:这一定不是个普通人啊,要认真对待嗯!

    司霄:他在看我,他一直在看我!!!

    他猴猴看!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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