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秒之后,在搜索框中写下:戈墨,1994。
页面上出现了戈墨的照片,在九四年的时候,戈墨还有些青涩,他在泉城出道,第一场演唱会就在泉城体育馆举行,而这一年,夏暖去泉城读书了。
白子月蹭一下就站起来了,她知道了!她终于知道为什么了!
敲门声响起,春华问:“小姐,可以进来吗?”
白子月揉了揉有些僵硬的脸,让自己看上去很平常:“华姨,进来吧。”
春华推着餐车进来的。
白子月愣住了,每次都是餐盘端进来,怎么还推着餐车了?
餐车上摆放的宵夜更让白子月诧异,那么多?自己吃不完好嘛。
“小姐,我亲自熬了粥,滋养身体很不错的,还有一些小点心,也配了几样小菜。”春华把餐车推到了旁边的小餐厅里,摆在桌子上。
白子月挠了挠头发过来:“华姨,吃不完呢。”
“能的,多吃点儿。”春华那笑容意味深长的让白子月恍然大悟,有些窘迫的笑了笑。
为了打破尴尬,白子月过去帮春华把食物放在桌子上,这才拉着她的手:“华姨,94年妈妈去泉城是因为舅舅在那边。”
“啊?”春华惊讶了。
白子月点头:“戈墨,就是当年的墨灵均,华姨,你回忆一下,妈妈回来和白鹤轩举行婚礼之前还发生了什么很特别的事情吗?”
按照正常思维,夏暖能去找自己的哥哥,那么就有可能是想回去墨家,也很可能是想要离开白家,不管怎么说,白子月知道白鹤轩和夏暖在婚礼前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春华摇了摇头:“没事发生啊,大小姐在泉城读书的时候,大少爷已经开始接手白氏的事务了,两个人一年也见不了几次的。”
白子月更坚信了,他们之间一定发生了什么,男人一旦喜欢一个女人,虽然不至于像夜煜城这样翻墙爬窗的,但一年也见不了几次可很不正常了。
“大小姐结婚之前怀孕有一个月了。”春华喃喃自语,突然一拍大腿:“小姐,我明白了,是大少爷做了下作的事情,大小姐不得已才结婚的,是吧?”
白子月有一种细思极恐的感觉。
春华又摇头了:“大小姐喜欢白少爷的,这种事情也不是什么太出格的事情,毕竟……。”
“她不爱白鹤轩,她是在想念她的哥哥,那么多年一直都没有哥哥的消息,当她知道哥哥在泉城,就拼尽全力的找到最好的借口离开了白家,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
白子月话音刚落,就听到了轻声鼓掌的声音。
春华立刻警戒了,挪开半步挡住了白子月,看着从客厅走过来的男人,惊讶又惊喜的出声:“夜、夜少。”
“华姨辛苦了,晚餐很丰富,去忙吧。”夜煜城那叫个自然,走到白子月跟前竟伸出手指剐了一下她的鼻子尖儿:“你还挺聪明的,这都能想到。”
春华这个美啊,几乎是脚不沾地的就逃离了,小姐屋子里的人是夜少!哈!哈!哈!春华都恨不得大笑三声了。
房间里,白子月小脸一冷:“干嘛?混饭吃是吧?你可以去你未婚妻的闺房混了,我这里还不够一个人吃的呢。”
夜煜城大手一挥,直接把人拉进怀里,低头声音宠溺:“未婚不是妻,你嘛,是不是这里不知道?”
手指,臭不要脸的点了点某处……。